1、同德县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成员单位防治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一、共同职责参与研究制定全县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全县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制定本部门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本系统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以及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全县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调研和督导;承办协调会议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实现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目标,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青海省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成员单位防治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的通知(青政办 2005132号)中有关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组成形式,成立我县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周志全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张树新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志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 员:郑建青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祁应全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卓玛本 县教育科技文化局副局长多 洛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宁秀加 县公安局 局长周 格 县民政局局长马香兰 县司法局局长才让华杰 县财政局局长刘 社 县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局长王振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吉群扎西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贾秀艳
3、县卫生局副局长贾青德 县工商局副局长彭毛扎西 县总工会副主席杨桂兰 县团委书记赵庆珊 县妇联主席才 智 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张生清 县科技局局长李 勇 县交通局局长李鹏义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江 林 县藏语委主任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由张树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三、部门职责(一)县委宣传部1、参与研究制度全县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2、协调县内主要新闻单位加大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宣传力度,保证新闻媒体全年宣传工作的连续性。(二)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1、将我县艾滋病、性病防治
4、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参与制定我县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3、按照基本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大投入,切实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设施建设。4、会同县科技局、卫生局重点支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科研项目。(三) 县教育局1、负责在全县普通中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工作,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培训工作纳入师资培训计划中,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2、组织协调卫生学校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程。(四)县科技局1、会同县财政局将艾滋病、性病重点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工作计划。2、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计划。(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
5、、性病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有关调查,提出改进意见,协助处理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六)县公安局1、依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吸食注射毒品、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及血液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2、支持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法规,参与有关调研工作及防治措施的实施。3、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列为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羁押收容场所的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内容。4、负责收容所、看守所和戒毒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艾滋病、性病检查和治疗,为羁押人员提供艾滋病、性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宣传教育及培训。5、承担对被收
6、容教育的卖淫嫖娼及被强制戒毒(含自愿戒毒)人员的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对上述人员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监测和调查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在公共场所中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对流动人口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7、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做好海洛因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七)县民政局1、对因患艾滋病致贫,并且符合城乡社会救助条件的家庭,负责将他们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范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2、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关心、帮助艾滋病人和病毒感染者的活动。对接受救助的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
7、教育。3、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中,会同教育部门共同落实艾滋病患者遗孤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八)县司法局1、会同卫生部门在监狱劳教场所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规定,参与有关调研及防治措施的实施。2、负责监狱、劳教场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承担对在押罪犯、劳教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3、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列入监狱、劳教场所的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内容,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艾滋病、性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4、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性病监测工作,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列为新入监、入所人员常规检查
8、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协助配合卫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艾滋病、性病的检查和疫情监测工作。5、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卫生部门对监狱、劳教场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进行医学管理,对不予或不能实施保外就医的艾滋病患者进行治疗。(九)县财政局1、根据艾滋病、性病疫情控制需要,负责安排应由县财政承担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经费,并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果评估工作。2、参与制定我县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3、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人员奖励和补助政策。(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配合有关部门在城镇职工中进行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
9、列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2、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3、对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积极消除对艾滋病、性病感染者的岐视。4、对劳务输出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十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建设工地工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十二)县交通局1、利用交通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对旅客和司乘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2、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
10、、性病监测工作,依法向卫生部门报告疫情。(十三)县农牧和科技局1、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将农牧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农牧区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2、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对农牧区基层宣传网络的建设和艾滋病、性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利贴近农牧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以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 等群众性活动为载体,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群众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闻乐见的宣传活动。3、积极发挥农牧区基层技术服务体系的作用,为感染艾滋病、性病
11、的返乡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在良种良法等方面给予适当扶助,帮助他们增加收入。4、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纳入扶贫项目,支持重点地区以及艾滋病造成贫困的家庭收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十四)县经贸委1、支持县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部门引进外资、进口仪器设备及药品器械等,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有关合作项目。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好劳务输出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教育。(十五)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1、会同县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我州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2、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法规和管理办法。3、负责艾滋病、性病疫情的监督与管理,制订有关技术标准,参与组织防治工
12、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4、负责艾滋病、性病防治志专业机构,采供血机构及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有关的科学研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为农牧民和城镇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负责艾滋病、性病治疗工作的组织管理。6、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团体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活动的协调联络任务,组织交流疫情防治信息,提供技术服务。7、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性病的研究。8、定期发布全县艾滋病、性病疫情信息。9、组织卫生
13、系统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和干预工作。10、组织实施艾滋病、性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11、指导基层社区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12、承担县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13、对全县产妇进行宣传等疾病监测工作(十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结合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机构在年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相关咨询和技术服务。2、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性病干预措施。3、负责引入、推广具有预防艾滋病、性病作用的新型避孕药具。4、与卫生等部门共同对流动人员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
14、育。(十七)县工商局1、配合有关部门在娱乐和服务场所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工作。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鼓励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公益广告,支持推广安全套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广告宣传。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涉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医疗服务广告、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十八)县文体广电局1、研究、协调、指导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有关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广播电视宣传教育节目,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将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内容列入全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积极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报道我县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2、不定时、不限期地播出
15、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广告内容由卫生部门提供),并作为长期的广告宣传内容。(十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负责对治疗艾滋病、性病的药品、试剂以及预防用品的管理监督。2、负责对辖区内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进监督。3、做好海洛因成瘾者维持治疗药品美沙酮供应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将以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纳入药物滥用监测范围。(二十)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1、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网络的优势,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职工、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职工、青年、妇女防范艾滋病、性病的意识和能力。2、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纳入我县女性素质工
16、程的培训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 进行宣传教育,保护妇女、儿童免受艾滋病、性病危害,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性病感染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二十一)县藏语委协助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有关政策等民族语言文字的宣传材料。(二十二)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1、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做好军队的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2、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有关防治工作。(二十三)县政府办公室1、组织、指导、协调各单位和新闻网站宣传艾滋病、性病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报道防治工作的成果、经验、重大活动以及有关信息。2、负责组织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新闻发布会。3、收集、分析省内外媒体对我县艾滋病、性病防治的舆情。(二十四)县红十字会1、依法开展无偿献血有宣传动员工作。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家属开展关怀求助工作。3、组织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开展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4、组织开展艾滋病预防的专项募捐活动,建立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关爱求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