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教育法学任务二信息文本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题目 1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选择一项:A. 社会B. 学校C. 国家 D. 国家、社会、学校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国家题目 2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选择一项:A. 法律草案的审议 B. 法律议案的审议C. 法律议案的受理D. 法律草案的受理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法律
2、草案的审议题目 3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广义的教育立法是指()依据法定的权限,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选择一项:A. 国家机关 B.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C.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D.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国家机关题目 4不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0.00 分题干下列各项中,()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选择一项:A. 学生的受教育权 B. 学生实习C. 国家D. 家庭教育权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正确答案是:学生实习题目 5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3、的办学水平、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进行的综合或单项考核和评价,称为()。选择一项:A. 教学评估B. 教育督导C. 教学检查D. 教育评估 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教育评估题目 6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我国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两大方面。选择一项:A. 学位证书B. 职业资格证书C. 非学历证书 D. 毕业证书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非学历证书题目 7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教育法的()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选择一项:A. 遵守 B. 适用C. 实施D. 解释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遵守题目
4、8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狭义的教育立法是指()依据法定的权限,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教育法律的活动。选择一项:A.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B.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C. 国家机关D.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及其常设机关题目 9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称为()证书。选择一项:A. 非学历B. 学历 C. 毕业D. 学业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学历题目 10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从评估类型上看,()是对已经鉴定合
5、格的学校进行的经常性、综合性评估。选择一项:A. 办学水平评估 B. 合格评估C. 综合评估D. 选优评估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办学水平评估信息文本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10 分)题目 11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教育法律义务通常有以下形式()。选择一项或多项:A. 积极作为 B. 接受国家强制 C. 不作为 D. 参与认证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不作为, 积极作为, 接受国家强制题目 12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是:()的存在。选择一项或多项:A. 社会关系B. 法律现象C. 教育法律事实 D.
6、 教育法律规范 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教育法律规范, 教育法律事实题目 13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只有()才有资格颁发学业证书。选择一项或多项:A. 办学机构B. 经过国家批准或认可的教育考试机构 C. 经过国家批准或认可的教育机构 D. 学校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经过国家批准或认可的教育考试机构, 经过国家批准或认可的教育机构题目 14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分为()几个级别。选择一项或多项:A. 博士 B. 学士 C. 博士后D. 硕士 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学士, 硕士, 博
7、士题目 15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社会监督包括()等。选择一项或多项:A. 司法机关监督B. 卫生部门监督C. 民主党派监督 D. 人民政协监督 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人民政协监督, 民主党派监督信息文本三、判断题(每题 2 分,共 10 分)题目 16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教育法律事实可按照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选择一项:对 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 17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选择一项:对错 反馈正确的答案是“错”
8、。题目 18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要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则需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选择一项:对 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 19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选择一项:对错 反馈正确的答案是“错”。题目 20正确获得 2.00 分中的 2.00 分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选择一项:对错 反馈正确的答案是“错”。信息文本四、简答题(每题 12 分,共 24 分)题目 21完成满分 12.00题干简述学校与学生的教育法律关系
9、。)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教育法中分别对学校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作出了相应规定。(2)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另一方面,学校与学生之间也存在着平等的权利主体关系。(3)学校的权利与学生的权利相互影响。学校的教育权与管理权直接作用于学生的受教育权和被管理权。(4)学校的权利、义务与学生的权利、义务相互制约。为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其他法定权利,学校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样,为保证学校的教育权和管理权,学生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10、题目 22完成满分 12.00题干简述教育立法权限的划分。教育立法权限主要有四个主要级别和范围的划分: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2)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的立法权限;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4)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地方性规章的权限。信息文本五、论述题(本题 16 分)题目 23完成满分 16.00题干请结合实际说明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其特征。答: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务关系。在教育活动中,各教育主体之间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定的教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就必须经过定的教育法律规范来调整
11、,使其在各主体闻形成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在此之前,其仅仅是一种(个) 普通的社会关系。(2)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相比所具有的特殊展性。其主要表现于它所具有的综合性特点,而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它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于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救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设定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在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下,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来举办。但这种行政
12、法律关系并不排除学校拥有办学自主权,不排除学校可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受教育者行使国家投予的教育权。b 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受教育主体产生影响。例如,学校对教师的权利有: 聘任教师: 组织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 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等等。教师在学校的权利有: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 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等等。c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这里主要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
13、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没有法律规定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学校对学生的权利有: 招收学生; 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颁发学业证书等等; 而学生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包括: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企、贷学企、助学企; 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介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等等。d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仍然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法律对教师与学生的权利规定来看,教师对学生具
14、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学生对教师具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t 对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等等。e 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家庭在保证学生受教育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需要与学校配合,参与和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对末成年学生来说,家庭在保证其受教育权方面更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应为末成年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还应配合学校对木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等。作为学校,不仅有权实施教
15、育教学活动,也有权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还要对受教育者的监护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履行一定义务,如: 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的监护人了解受救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等。f 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作为个开放系统,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和义务关系。学校教育权的实现需要社会的支持,社会的发展也需要学校的帮助。社会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也有义务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亨受社会对其教育教学给予支持的基础上,也要履行积极参加当地社会公益活动,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末成
16、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等方面的义务。 信息文本六、案例分析题(本题 20 分)题目 24完成满分 20.00题干南昌高考替考事件【案例简介】2015 年高考前夕,南都记者卧底了一个高考替考组织,经调查发现,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该组织,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6 月 7 日上午,这些“枪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他们均持有由“上线”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 准考证”,部分证件户籍地显示为山东。与此同时,南都记者证实这些证件信息已存于江西教育考试院系统,照片为“枪手”本人。接到有人组织替考的举报后,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南昌市警方开展调查
17、核实,6 月 7 日、8 日,多名替考者和组织者相继被抓获。月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了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调查结果。通报称,此次替考案件已基本调查清楚,这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东湖区、青云谱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舞弊案件。目前共处理各类人员 42 人。其中,对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交由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对 7 名被替考考生,作出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年的处理决定;对名替考者
18、,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年的处理;对涉案的 22 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开除公职、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行政警告,和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其中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试分析:(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1.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政府工作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学校、教师、学生。 2本案是一起严重的高考替考事件,违反了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1)教育法中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
19、法给予行政处分。”(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规定,“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由此可知,高三找人代考的学生,其行为属于作弊,违背了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如若代考成功的话,则会直接剥夺其他高三学生上大学的机会,为此,应对其进行严肃处理;而替人代考的高二考生则严重扰乱了考试秩序,同样影响
20、了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为此,也应受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而作为组织策划这次替考事件的老师与相关人员,应对此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对直接负责相关工作的主管人员,因其工作失职,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 由本案所引发的一些思考:(1)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问题。高考是为国家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家意志和政府行为的体现,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考试的领导和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考场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考风考纪;(2)学校应依法行政,增强法律和大局意识,加强对师生的思想道德和考风考纪教育,鼓励他们公平竞争,不得弄虚作假,坚决打击、严厉杜绝舞弊、作弊行为;(3)教师应增强职业道德与法制观念,不得只为自己的私利而违法,并损害其他教师和考生的利益;(4)学生应增强道德观念和守法意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积极、公正的态度参加高考,不得作弊或替人代考,并坚决抵制任何作弊或舞弊行为;(5)社会应加强对学校的法制监督,及时发现、抵制学校或教师的非法行为,确保教育公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