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国 美 容 医 学 2 0 0 7 年 8 月 第 1 6 卷 第 8 期 C h i n e s e J o u r n a l o f A e s t h e t i c M e d i c i n e . A u g . 2 0 0 7 . V o l . 1 6 . N o . 8动态整 形 美 容1 服 用 氧 雄 龙 和 加 强 运 动 对 严 重 烧 伤 儿 童 肌 肉 功能 及 体 力 恢 复 的 效 果严 重 烧 伤 的 儿 童 其 肌 肉 及 体 力 都 有 明 显 的 减弱 。 曾 有 研 究 报 道 , 氧 雄 龙 ( 雄 激 素 ) 可 以 改 善 患 者的 无
2、脂 体 重 ( l e a n b o d y m a s s ) 一 种 显 示 肌 肉 消耗 的 指 数 。 以 往 的 资 料 也 证 实 加 强 运 动 可 以 使 肌 肉及 体 力 状 况 得 以 改 善 。 作 者 推 测 , 如 果 应 用 氧 雄 龙与 增 强 运 动 结 合 起 来 , 上 述 情 况 的 改 善 会 进 一 步 提升 。 为 此 , 选 择 5 1 例 严 重 烧 伤 的 儿 童 进 行 观 察 。 患儿 烧 伤 面 积 均 等 于 或 大 于 体 表 面 积 的 4 0 % , 随 机 分成 以 下 四 组 : 第 一 组 ( 接 受 氧 雄 龙 治 疗
3、组 ) , 口 服 氧雄 龙 0 . 1 m g / k g / d , 共 9 例 ; 第 二 组 ( 服 用 氧 雄 龙 + 增强 运 动 组 ) , 共 1 4 例 ; 第 三 组 ( 服 用 安 慰 剂 但 未 增 强运 动 组 ) , 共 1 1 例 ; 第 四 组 ( 服 用 安 慰 剂 + 增 强 运 动组 ) , 1 7 例 。 服 用 氧 雄 龙 者 均 于 出 院 时 开 始 , 此 后 持续 一 年 ; 伤 后 6 个 月 开 始 行 有 指 导 性 体 力 锻 炼 。 伤后 6 个 月 和 9 个 月 , 检 查 患 儿 血 液 内 的 激 素 、 无 脂体 重 、 肌
4、 张 力 以 及 心 肺 功 能 的 峰 值 。 结 果 : 第 二 组 患儿 体 重 与 无 脂 体 重 的 增 加 都 多 于 其 他 组 患 儿 , 而 且与 只 服 安 慰 剂 而 不 增 强 运 动 组 相 比 , 服 用 氧 雄 龙 +增 强 运 动 组 、 只 服 用 氧 雄 龙 或 服 用 安 慰 剂 + 运 动 组患 儿 的 无 脂 体 重 都 明 显 增 加 。 单 纯 增 强 运 动 组 与 不运 动 组 比 , 体 重 及 肌 张 力 也 明 显 增 加 。 增 强 运 动 组的 心 肺 功 能 都 好 于 不 运 动 组 。 与 服 用 安 慰 剂 + 运 动的 患
5、儿 以 及 不 运 动 者 相 比 , 服 用 氧 雄 龙 者 血 液 中 的胰 岛 素 样 生 长 因 子 - 1 的 含 量 明 显 升 高 , 而 运 动 组血 中 的 胰 岛 素 样 结 合 蛋 白 - 3 也 高 于 不 运 动 的 患儿 。 结 论 : 服 用 雄 性 激 素 氧 雄 龙 + 增 强 体 力 锻 炼 , 可使 遭 受 严 重 烧 伤 患 儿 的 肌 力 、 体 力 得 到 明 显 的 改善 。 P e d i a t r i c s , 2 0 0 7 , 1 1 9 : 1 0 9 - 1 1 6 2 中 波 紫 外 线 ( U V B ) 对 鼠 皮 肤 中 E
6、 前 列 腺 素 受 体表 达 的 影 响组 织 中 的 前 列 腺 素 E2( P G E2) 在 受 到 紫 外 线 照射 后 上 调 , 是 引 发 非 恶 性 黑 素 瘤 性 皮 肤 癌 发 生 的 重要 因 素 。 已 知 P G E2是 通 过 E P 1 - 4 ( E 前 列 腺 素 类 受体 ) 信 号 通 路 而 发 挥 作 用 的 , 但 其 中 各 个 受 体 与 皮肤 癌 发 生 的 关 系 则 不 清 楚 。 作 者 通 过 免 疫 组 织 化 学分 析 法 分 析 未 受 到 紫 外 线 照 射 和 受 到 U V B 作 用 后S K H - 1 鼠 皮 肤 中
7、 的 情 况 。 查 明 受 体 E P 1 、 E P 2 在 分 化的 上 皮 角 质 形 成 细 胞 膜 上 表 达 ; 与 之 相 反 , E P 3 受 体在 未 受 U V B 照 射 的 上 皮 基 底 细 胞 层 表 达 , 而 经 U V B照 射 的 上 皮 各 层 中 都 可 表 达 。 未 受 U V B 照 射 的 皮 肤中 E P 4 受 体 在 上 皮 各 个 层 面 中 和 真 皮 的 白 细 胞 以及 血 管 内 皮 细 胞 中 都 可 查 明 。 而 受 到 U V B 照 射 后 ,上 皮 角 质 形 成 细 胞 中 有 E P 4 受 体 表 达 , 真
8、 皮 中 则 不能 查 出 。 在 取 自 经 U V B 照 射 后 的 鼠 皮 肤 肿 瘤 的 组 织中 , 受 体 E P 1 、 E P 2 可 在 分 化 的 围 绕 角 蛋 白 的 细 胞 中发 现 , 而 E P 3 、 E P 4 则 在 整 个 瘤 组 织 中 都 有 表 达 。 上述 资 料 提 示 : 不 同 类 型 的 E 前 列 腺 素 类 受 体 在 皮 肤受 到 U V B 照 射 后 , 在 非 恶 性 黑 素 瘤 性 皮 肤 癌 的 发 生中 起 不 同 的 作 用 。 J I n v e s t D e r m a t o l , 2 0 0 7 , 1 2
9、 7 : 2 1 4 - 2 2 1 3 切 除 恶 性 黑 素 瘤 的 肺 转 移 病 变 可 提 高 患 者 的 成活 率 : 1 7 2 0 例 有 肺 转 移 者 的 病 例 分 析恶 性 黑 素 瘤 发 生 肺 部 转 移 者 其 预 后 很 差 。 以往 , 虽 然 有 一 些 模 式 用 以 预 测 这 类 患 者 的 预 后 , 但很 可 信 的 资 料 不 多 。 本 文 从 肿 瘤 中 心 的 1 4 0 5 7 例肿 瘤 资 料 中 ( 1 9 7 0 年 1 月 2 0 0 4 年 1 月 ) 收 集 了 1 7 2 0 例恶 性 黑 素 瘤 发 生 了 肺 部 转 移
10、 的 病 例 , 进 行 了 分 析( 包 括 病 史 、 病 理 组 织 学 、 发 病 时 间 及 部 位 、 肺 转 移灶 的 数 量 、 治 疗 方 法 、 转 移 病 变 的 组 织 类 型 、 无 病 间期 、 肺 以 外 转 移 情 况 等 ) , 并 做 统 计 学 处 理 。 结 果 : 发生 恶 性 黑 素 瘤 肺 部 转 移 的 患 者 , 平 均 存 活 期 为 7 . 3个 月 。 恶 性 黑 素 瘤 发 生 经 治 疗 无 病 间 期 超 过 5 年 ,切 除 肺 部 转 移 病 变 者 , 生 存 期 比 对 照 组 延 长 1 2 个月 ( 1 9 个 月 对
11、7 个 月 ) ; 如 无 肺 外 其 他 转 移 灶 者 , 术后 存 活 期 比 有 肺 外 转 移 者 延 长 1 个 月 ( 1 8 个 月 对7 个 月 ) 。 结 论 : 恶 性 黑 素 瘤 发 生 肺 部 转 移 者 , 应 进 行肺 部 转 移 病 灶 切 除 术 , 它 能 延 长 此 类 患 者 的 存 活期 。 T h o r a c C a r d i o v a s c S u r g , 2 0 0 7 , 1 3 3 : 1 0 4 - 1 1 0 国 外 美 容 医 学 最 新 动 态1 1 6 7中 国 美 容 医 学 2 0 0 7 年 8 月 第 1 6
12、卷 第 8 期 C h i n e s e J o u r n a l o f A e s t h e t i c M e d i c i n e . A u g . 2 0 0 7 . V o l . 1 6 . N o . 84 除 B r e s l o w 深 度 外 其 他 还 可 以 影 响 判 断 恶 性 黑素 瘤 前 哨 淋 巴 结 活 检 阳 性 的 因 素已 知 早 期 诊 断 皮 肤 恶 性 黑 素 瘤 是 否 已 发 生 淋巴 转 移 , 可 以 通 过 对 前 哨 淋 巴 结 进 行 活 体 组 织 检 查来 查 明 , 而 原 发 灶 的 病 变 深 度 ( B r
13、 e s l o w 深 度 ) 是 决定 是 否 有 前 哨 淋 巴 结 活 检 阳 性 的 重 要 判 断 依 据 。 为了 查 明 是 否 还 有 其 他 可 供 参 考 的 参 数 , 作 者 收 集 了1 1 3 0 例 成 功 地 进 行 了 前 哨 淋 巴 结 活 检 的 恶 性 黑 素瘤 患 者 的 资 料 。 本 资 料 将 小 于 1 6 岁 的 患 者 和 病 灶直 径 小 于 1 m m 的 资 料 排 除 在 外 , 因 此 可 供 分 析 的 病例 共 9 1 0 份 。 经 统 计 学 分 析 发 现 与 淋 巴 可 能 有 转 移的 相 关 因 素 是 : 血
14、管 及 淋 巴 管 有 被 侵 袭 者 、 病 灶 进行 性 发 展 无 退 化 倾 向 者 、 组 织 学 上 有 丝 分 裂 现 象 增多 者 、 出 现 卫 星 病 灶 者 、 病 灶 发 生 溃 疡 者 、 B r e s l o w深 度 增 加 者 、 年 龄 较 轻 的 患 者 、 病 变 发 生 在 某 些 部位 者 ( 躯 干 、 下 肢 比 上 肢 和 头 颈 部 患 者 多 ) 。 过 去 报道 的 有 丝 分 裂 、 年 龄 、 B r e s l o w 深 度 与 之 相 关 , 本 组也 得 到 验 证 。 最 重 要 的 是 发 现 患 者 年 龄 小 者 、
15、血 管淋 巴 管 受 侵 者 、 有 丝 分 裂 增 多 者 、 患 者 年 龄 与 有 丝分 裂 之 间 的 关 系 、 B r e s l o w 深 度 与 年 龄 之 间 的 关 系以 及 原 发 癌 病 灶 的 部 位 等 多 项 参 数 都 有 参 考 价 值 。结 论 : 年 轻 的 恶 性 黑 素 瘤 患 者 而 查 明 有 丝 分 裂 率 增高 者 、 B r e s l o w 深 度 增 加 者 ( 特 别 是 老 年 患 者 ) 、 血 管淋 巴 受 癌 细 胞 侵 袭 者 、 恶 性 黑 素 瘤 发 生 在 躯 干 和 下肢 者 , 其 前 哨 淋 巴 结 转 移 的
16、 几 率 较 高 。 因 此 , 除 了B r e s l o w 深 度 外 , 上 述 多 因 素 可 作 为 判 断 前 哨 淋 巴结 是 否 受 累 的 参 数 。 C a n c e r , 2 0 0 7 , 1 0 9 : 1 0 0 - 1 0 8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全 军 整 形 外 科 研 究 所 李 荟 元 摘 译 口 腔 美 容1 下 颌 骨 双 侧 矢 状 劈 开 截 骨 术 后 对 神 经 感 觉 功 能的 影 响背 景 : 下 颌 骨 行 双 侧 矢 状 劈 开 截 骨 术 ( B S S O ) 是最 常 见 的 正 颌 外 科 手 术 。
17、 虽 然 术 后 发 生 感 觉 神 经 功能 障 碍 风 险 不 同 的 文 章 报 道 有 所 差 异 , 但 是 其 发 生的 几 率 还 是 很 高 , 下 颌 管 的 解 剖 位 置 被 认 为 是 很 大的 影 响 因 素 。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于 寻 找 其 确 切 的 规律 。 方 法 : 本 文 回 顾 性 研 究 了 2 0 0 0 2 0 0 4 年 间 的 7 6例 行 双 侧 矢 状 劈 开 截 骨 术 的 患 者 , 这 些 患 者 手 术 均采 用 E p k e r 法 , 而 且 由 同 一 位 外 科 医 生 完 成 。 对 每一 个 骨 劈 开
18、部 位 都 标 记 出 下 牙 槽 神 经 骨 内 段 的 位置 , 分 为 三 型 : I 型 为 完 全 位 于 内 侧 骨 板 内 ; I I 型 为部 分 位 于 外 侧 骨 板 者 ; I I I 型 为 完 全 或 者 几 乎 位 于外 侧 骨 板 者 。 对 感 觉 神 经 功 能 障 碍 的 临 床 查 体 时 间进 行 纪 录 , 将 结 果 简 单 地 分 为 感 觉 存 在 和 感 觉 消失 , 结 果 分 别 在 术 后 随 访 的 1 天 、 1 5 天 、 1 个 月 、 5 个月 、 6 个 月 、 1 2 个 月 进 行 纪 录 。 结 果 : 由 于 患 者
19、下 颌骨 的 左 侧 和 右 侧 一 般 没 有 差 异 , 所 以 本 研 究 把 所 有1 5 2 处 手 术 部 位 包 括 在 内 。 解 剖 情 况 分 布 结 果 为 : 9 7处 为 I 型 ( 6 3 . 8 % ) ; 2 8 处 为 I I 型 ( 1 8 . 4 % ) ; 2 7 处 为I I I 型 ( 1 7 . 8 % ) 。 术 后 立 即 出 现 感 觉 功 能 障 碍 者 ( D 1 )占 7 4 . 3 % , 其 中 I 型 ( 6 4 . 9 % ) 和 I I 型 ( 8 9 . 2 % ) , I I I 型( 9 2 . 6 % ) 存 在 很
20、重 要 的 统 计 学 差 异 。 术 后 随 访 一 年 ,感 觉 功 能 障 碍 发 生 率 为 2 0 . 4 % , 其 中 I 型 ( 1 3 . 4 % ) 和I I 型 ( 3 5 . 7 % ) , I I I 型 ( 2 9 . 6 % ) 仍 然 存 在 明 显 的 统 计学 差 异 。 讨 论 : 下 颌 管 的 解 剖 位 置 在 正 颌 手 术 中 起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 本 研 究 进 一 步 确 证 了 以 前 的 研 究结 果 , 同 时 提 示 在 进 行 下 颌 骨 双 矢 状 劈 开 截 骨 术 前行 C T 扫 描 的 必 要 性 。 R e
21、v S t o m a t o l C h i r M a x i l l o f a c , 2 0 0 7 , 1 0 8 ( 3 ) : 1 7 5 - 1 8 2 2 运 用 骨 支 抗 行 上 颌 牵 引 成 骨 治 疗 唇 腭 裂 患 者目 的 : 外 固 定 牵 引 系 统 行 上 颌 骨 牵 引 成 骨 一 直被 用 于 治 疗 伴 严 重 上 颌 骨 发 育 不 足 的 唇 腭 裂 患 者 。本 研 究 介 绍 了 一 种 以 骨 支 抗 进 行 上 颌 骨 牵 引 成 骨治 疗 唇 腭 裂 患 者 的 方 法 。 方 法 : 对 6 例 伴 上 颌 骨 发育 不 足 的 患
22、 者 , 运 用 所 定 制 的 治 疗 计 划 进 行 骨 牵 引成 骨 , 对 所 有 患 者 术 前 进 行 C T 扫 描 , 然 后 将 数 据 传输 到 工 作 站 。 用 所 得 的 C T 扫 描 参 数 重 建 骨 的 三 维空 间 结 构 , 得 到 颅 面 部 的 立 体 空 间 模 型 。 在 此 立 体空 间 模 型 上 , 在 上 颌 骨 梨 状 孔 旁 边 放 置 微 型 板 , 并塑 形 以 适 应 上 颌 骨 表 面 。 手 术 包 括 高 位 L e F o r t I型 截 骨 , 同 时 离 断 翼 上 颌 连 接 。 以 3 4 枚 螺 钉 将 微型
23、钛 板 固 定 在 上 颌 骨 部 分 , 作 为 牵 引 成 骨 系 统 的 支抗 。 对 上 颌 骨 端 的 牵 引 在 术 后 1 周 进 行 。 结 果 : 立 体空 间 模 型 的 准 确 性 足 以 适 应 微 型 钛 板 , 所 以 在 术 中不 需 要 对 钛 板 进 行 重 新 调 整 。 术 后 头 影 测 量 分 析 结果 显 示 , 上 颌 回 缩 的 方 向 几 乎 与 腭 平 面 平 行 , 而 且没 有 出 现 牙 齿 代 偿 。 结 论 : 本 研 究 运 用 立 体 空 间 模1 1 6 8中国美容医学 2007 年 8 月第 16 卷第 8 期 Chines
24、e Journal of Aesthetic Medicine.Aug.2007.Vol.16.No.8动态型,以骨外支抗成功地进行了骨牵引成骨治疗,达到了很好的美观效果和成骨效果,没有牙槽代偿的发生。Cleft Palate Craniofac J,2007,44(2):137-1413 双侧唇裂患者行鼻牙槽突塑形后鼻小柱长度和鼻生长渐进性改变的 3 年随访研究背景: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对双侧唇裂患者行鼻牙槽突塑形和唇成形术后鼻小柱高度和鼻部生长发育的变化进行评价。方法:对连续的 22 例双侧完全性唇裂的婴儿进行了研究。在进行主要的唇成形手术之前,所有的病例均进行鼻牙槽突塑形以达到相应的鼻小柱长
25、度和切牙区牙槽骨后缩,持续时间为 3 个月到 4.5 个月。在鼻牙槽突塑形前后,唇成形术后一周,和术后三年内每一年一次给患者拍 1:1 的照片。然后在照片上直接测量鼻部的高度和宽度。结果:测量结果发现,患者的鼻小柱长度在进行了鼻牙槽突塑形后有了明显的增长,而且在进行了唇成形术后还有进一步的改善。鼻小柱的长度在术后一年和两年有所缩短,而到了术后的第三年开始有所增长,而鼻部其他部分逐年增高,这样表现出鼻小柱的长度似乎有所退缩,退缩量大概为 1.9mm。结论:对于双侧完全唇裂的患者,术前鼻牙槽突塑形和主要的唇成形术均可以延长鼻小柱。但是在术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内,由于鼻小柱和鼻部其他部位的生长速度不同,
26、而会表现出鼻小柱长度有所回缩的现象。Plast Reconstr Surg,2007,119(2):642-6484 下颌骨截骨术的新方法矢状劈开截骨术(SSO)被广泛地运用于正颌外科治疗术中移动下颌骨。但是传统设计的颊侧截骨术,位于下颌骨升支和下颌骨体部的交界处,可能会限制切开后骨段间的相互移动,特别是下颌骨体部向前方、侧方和垂直方向的移动。本文作者提出了一种新的技术以期解决这个问题,该方法将截骨部位向远中移动,接近脑神经孔的附近。从技术上讲,骨段间骨松质接触面积增大,这样使骨段间相互滑动的几率变得更大,同时也使使用微型钛板和皮质骨螺钉进行坚固内固定变得很方便。但是这样可能会影响下颌骨的抗力
27、臂,类似于相互之间的三类杠杆关系。Head Face Med,2007,13(3):15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口腔颌面整形外科 宋 勇 王正辉 摘译 中华现代内科学杂志征稿中华现代内科学杂志为中华临床医药学会主办 的内科专业学术刊物。本刊为月刊 , 具有 ISSN/CN 标准刊号 ; 被美国化学文摘、波兰哥白尼索引、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国家科技部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华首席医学网等收录 , 国内外读者均可以在中华首席医学网免费阅读杂志全文。主要栏目 : 专论、内科论坛、论著、综述与讲座、临床医学、经验交流、心电图分析、临床病理 ( 病例 ) 讨论、实验研究、
28、中西医结合、中医中药、特检与临床、药物与临床、内科护理、误诊分析、病例报告、医院感染地等。本刊欢迎如下稿件 : 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述评、临床研究、经验介绍、临床病理 ( 例 ) 讨论和病例报告 , 以及反映国内外内科重要进展的文献综述等。 探讨大内科领域 ( 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血液内科等 ) 某一方面的理论研究、临床基础研究和实验研究工作成果的论文。 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防治常见内科疾病的经验和科研进展。 新技术、新疗法、新器械的创制 , 书评 , 学术讨论 , 学术动态等。本刊表周期短 , 免收审稿费。论文发表后颁发论文证书。对省 / 部级以上部门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优先刊登。欢迎投稿 !投稿信箱 : 北京市海淀区 83- 106 信箱中华现代内科学杂志编辑部 , 邮编 : 100083 。E- mail : ; 电话 : 010- 62242528 ; 传真 : 010- 62245829 ;网址 : & 网络实名 : 首席医学网!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