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 平 汽 车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文件 天平办发 2012 24号 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 2012年版征求意见稿) 一、为确保公司车辆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并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节省公司成本。同时保障企业、员工及员工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安全、合理、规范地使用机动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公务车系指车籍属于公司且用于公司公务的非理赔用机动车辆。 三、总公司办公室及各分公司(直属中心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保险、缴费、用油、年检、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驾车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车辆安全事故。 总公司办公
2、室同时负责指导全国各机构的公务车辆管理。 四、公务车辆实现专人、专门管理。 五、公务车辆可以购买商业车险。 六、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使用公务车辆: 1、外事或其它接待活动; 2、公司领导交办的紧急事宜和处理突发事件; 3、由公司统一组织 4人以上参加内外事活动、重要会议、学习参观、工作联系等。 4、运送领解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机要材料等重要物品或提取个人无法提携的各类物品; 5、本公司员工因急诊、重病等接送; 6、其它特殊情况下的用车。 七、申请公务用车时,由部门提前填写 “ 用车申请单 ” (见附件一),经本部门领导签署后交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派车并安排指定驾驶员驾车。赴外省市或
3、来回路程超过 300公里以上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原则上公务车不用于理赔查勘,享受用车补贴的员工不得申请公务用车。 八、公务车实行出车登记管理(见附件二),详细载明用车时间、用车人、用车事由、目的地、行使里程等相关情况,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备查。 九、公务车一般不得外借,如确需外借,需至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分管领导同意。 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驾驶公务车。 十、公务车驾驶员 必须服从调派,凭 “ 出车单 ” 出行,出行途中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每次出车需做好用车纪录,用车完毕须将车停放于公司停车场或指定地点。未按规定停车的,车辆损坏或失窃,均由本人负责。 十一、公务车的
4、修理由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确定维修厂,任何人不得自行安排车辆维修。 十二、车辆发生故障后,驾车人应先至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办理修车登记手续,由车管人员核定修理内容,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附件三),然后至定点修理厂维修。凡不办理上述手续或去非定点修理厂维修者,其修理费一律不予报销。 十三、车辆于行 驶途中突发故障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 应与车管人员联系请求指示。未经指示或未按指示要求执行者,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十四、如由于驾车人使用不当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者,所需费用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和驾车人分别承担。 十五、公司理赔车辆管理办法另订,员工私家车由本人自行管理。 十六
5、、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时同。 十七、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机构的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十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各种相关规定于施行之日起废止。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主题词: 公务车 管理 规定 编录: 王天然 校对: 余珍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8月 22日印发 附件一: 用车申请单 姓名 部门 用车时间 预计归还时间 用途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附件二: 出车登记单 姓名 部门 驾驶人 用车时间 行使里程 目的地 用车事由 附件三: 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车牌号 申请人 申请项目 申 请 原 因 预计费用 办公室负 责人意见 实际发生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