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应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工段(班组)和个人。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实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4.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5.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工段(班组)和个人。第二条 处罚违反应急管理制度和
2、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工段(班组)和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的,涂改、代签动火证,私自在厂区重要部位内动火的单位或个人罚款 5001000 元。2.检修期间,不悬挂“正在检修”或“禁止合闸”警告标致的单位或个人,扣罚部门奖金的 5,并罚款 50 元。3.设备检修期间,明知检修情况下,私自合闸者,未造成损失或伤亡的,罚款 200 元,造成经济损失或伤亡的,负有经济赔偿,同时负有刑事责任。4.凡违反禁烟规定的,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 100-200 元。在禁烟区内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头,查不到违章者的,扣罚责任单位奖金的 2。5.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3、制度,不按规定着装,罚款 20 元,同时也按奖金考核条列执行。穿戴铁钉鞋进入易燃易爆区的罚款30 元。6.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单位奖金的 5 项。7 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及时组织调查的,扣罚责任单位奖金 20次。8.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奖金的 10次。9.其它违章行为,视情况罚款 1030 元次。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8.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不采取措施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