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1、下列不是垄断协议的( )A.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北京市场,后者占天津市场;B.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丙钢铁公司的钢材;C.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D.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E.乙医药连锁超市和甲药厂约定:前者只按照某最低价格从后者进货。答案:D解析:D,条文禁止最低;E 没有暗示支配地位,另外和题干不呼应。2、在某市场,甲乙丙分别占据着 40%、30%、9%,的份额,其他经营者的都不足 1%,那么,关于甲乙丙市场支配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2、)A.认定甲有B.推定甲有C.推定乙有D.推定丙有答案:BC解析:3.假设某商场在促销乙厂的“压力锅”时,谎称商场要转产歇业,所售产品的销售价是“跳楼价”,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该商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低价倾销的规定B.该商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禁止欺诈经营的规定C.该商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禁止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规定D.该商场违反了民法通则何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答案:BCD4.消费者张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乙厂生产的“压力锅”之后,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张某找到商场要求退货。下列的处理方法哪些不正确A.该商场认为购物小票上已经注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3、因此拒绝退货B.该商场认为该产品经过修理能达到合格,因此拒绝退货C.该商场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无条件负责退货D.该商场可以依法选择修理、更换、退货中的任一方式答案:ABD5.假设钱某借用了其朋友个体工商户赵某的营业执照,在中友商场租赁了柜台,并销售乙厂生产的“压力锅”,消费者李某在该柜台购买了一个“压力锅”,使用时“压力锅”爆炸,请问钱某有权向哪些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A.钱某B.赵某C.中友商场D.乙厂答案:ABD6.在上题中,李某因为“压力锅”爆炸,致使烧毁价值 6000 元的财产,李某个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因为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1 年B.李某因为身体上伤
4、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2 年C.李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李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而属于违约责任答案:BC7.乙厂生产“压力锅”时,为了便于宣传促销,将产品样品和技术资料提交给我国某市质量监督局指定的产品检验机构。该机构未作任何检验,按照乙厂写的书面材料出具了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后,该市消费者协会的秘书长孙某又以该协会的名义出具了该“压力锅”的质量保证书。该产品投入市场后,连续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有哪些民事补救办法A.要求乙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要求该质量监督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要求该产品检验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要求该消费者协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答案:ACD8.对于违反反垄断法实施集中的经营者,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采取的措施( )A.责令停止实施集中;B.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C.限期转让营业D.处以罚款答案:ABCD解析: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
6、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对以下各项问题能够给予肯定回答的是:A.张某发现 8 月份水费大大高于其他月份,遂到自来水公司询问,自来水公司解释说由于8 月份张某所在的楼的总水表流量大大高于各家的分水表流量之和,为维护公司利益,也为了该
7、楼用户以后可以互相监督,所以将差额平摊到各家用户。自来水公司的做法合法吗B.王某到某市旅游,在一景点处发现公共厕所很少,并且每人去一次厕所收费 10 元。公厕收费合法吗C.10 月份李某得知单位马上派遣他到外地做销售代表一年,遂决定不交今年的取暖费,供暖公司通知李某,办理停止供暖手续的时间已过,李某必需交纳供暖费。李某有权拒绝供暖公司的要求吗D.陈某发起成立了“315 维权会”,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咨询服务。陈某的行为违法吗答案:C10.王某是一家小饭馆的老板,由于王某的小饭馆经常营业到深夜,影响了楼上吴某的休息。吴某与王某为此经过多次交涉、争吵均没有结果。吴某于是雇了一些人到
8、处散发小广告,说王某的饭馆由于食物不干净,很多人吃了以后都食物中毒进了医院。由此,王某的饭馆生意非常冷清。相反,与王某隔一条街的赵某的饭馆客人大增,从此红火起来。关于本案有以下几种说法,其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吴某的行为构成诋毁商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B.吴某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C.赵某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D.王某有权要求吴某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答案:D11.下列情形中,消费者因使用产品遭受人身损害,在请求赔偿时既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也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的是:A.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B.消费者购买甲公司生产的产品后,甲公司因并入乙公司而解散C.甲公司
9、使用乙公司的营业执照销售产品D.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柜台进行销售,租期未满答案:AC12.某公司专门生产实木家具,因价格昂贵,市场占有量有限。而复合家具价格便宜,规格齐全,色彩多样,近几年销售量直线上升。为此,该实木家具公司通过广告并利用连环漫画形式长期宣传,以专家身份告诫用户,复合家具有两个缺点:一是容易变形,二是甲醇含量过高。一时间,宣传力度大的沪广两地,复合家具销量锐减。为正视听,沪四家复合家具生产商请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其有关产品进行质量鉴定,证明上述危害并不存在。于是,四家复合家具生产企业状告该实木家具公司,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是正确的:A.实木家具公司的广告为对比性广告B.实木家具公司并未
10、在广告中明确指出哪一家企业生产的复合家具具有上述两个缺点,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C.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行为D.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答案:ACD三观就是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这三观不合的人是不太可能做朋友的,勉强不来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观,才是人和人之间最大的障碍!三观不合的人,所说的话难有交集,更谈不上碰出火花,寒暄片刻尚可,相处时间稍长,便如鸡同鸭讲,彼此都觉得索然无味,甚至有可能互相伤害。有一则寓言说,青蛙和老鼠成了好友,想时时刻刻都在一起。于是,它们把脚绑在了一起。刚开始,它们在地面上行走正常,还能吃到谷子。当它们来到池塘边时,青蛙一下就跳进了水里,把老鼠
11、也拖下了水。青蛙在水里玩得高兴,而可怜的老鼠不会游泳,淹死了。最后,老鼠的尸体浮上水面,它的脚仍然和青蛙绑在一起。一只老鹰发现了老鼠,便冲向水面,抓起老鼠,而青蛙也跟着被提出水面,成了老鹰的美食。三观不同的人密切来往,就像寓言中的青蛙和老鼠,只会给双方带来伤害。摸不透的心就算了,不必费力去揣摩;看不清的人就远躲,不必劳神去猜测。人生短暂,精力有限。我们应该将所有倾注于所爱的人、相处愉快的人。对于那些志不同道不合的朋友,我们大可以选择悄悄离开。毕竟,谁的生活里也不会缺了一个人就不行。所谓打交道,交在其次,重要的是有相同的道,也就是三观要合。二、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并不容易,观念差
12、异大的人则更难。贪婪的人怎么也无法理解有些人视钱财如浮云,势利的人怎么也不会相信有些人对待别人可以做到一视同仁。人都容易以自己内心所想的为标准,以此来分析和判断他人。如果有人的言行跟自己内心的标准不一致,则认为他人是装腔作势,虚伪透顶,这实在是自以为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看你不顺眼的。没关系,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相安无事便好。朋友,没有必要强求,意气相投就真心相处,看不惯的就拂袖而去,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若他们走进不了你内心,就只会把你的生活搅扰得一地鸡毛。生活无需过多陪衬,三观不和的朋友多了,越热闹反而越让人感到冷清。三、圈子不同,不必强融人是群居动物,怎么可能离开群居而独自生存?这是圈子存在的必要性。对我们平常百姓来说,处世方式相近,三观较为一致的,自然就在同一个圈子,相互帮助,同进同退。如果我们一路同行,那便风雨同舟;如果我们只是彼此的过客,那便淡淡一笑,无需多言。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断则伤;唯以心相交,方能成其久远。朋友不在多,而在是否能同道,是否能知心。同道则能共行,知心则能互信。当然,志同道合指的并不是完全一样,而是求同存异,互相包容。人生就像一列行驶的列车,中途陆陆续续有人上车,也有人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