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环境保护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新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是指( D)A影响生物生存的各种自然、社会、经济因素的总体B 影 响 人 类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各 种 自 然 、 社 会 、 经 济 因 素 的 总 体C影响生物生存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D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2.2014 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保护环境”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 A ) A基本国策 B基本政策 C基本方针 D基本策略3.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的环境日是( B )A4.22 B6.5 C5.6 D6.64.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有权制定地方环
2、境质量标准的主体是( C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5.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 A )A开工建设 B竣工验收 C正式投产运行 D试运行6.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 ( C ) 。A.责令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整改 B.公开进行通报批评C.可 以 查 封 、 扣 押 造 成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设 施 、 设 备 D.责
3、令 停 产 整 顿7.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 B )。A.鼓励 B.支持 C.奖励 D.表扬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 B )。A.责令停产 B.现场检查 C.整改教育 D.罚款9.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D)A.具结悔过、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B.返还财物、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C.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名誉 D.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10.我国新环境保护法
4、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 B )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A.污染物排放 B. 环 境 违 法 C.节能减排 D.环保政策贯彻1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 D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A.略低于 B.不同于 C.类似于 D.严于12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 A )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A.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B.生产受严重影响C.自然资源受极大损害 D.农作物受极大损害1
5、3.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 C )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A.可以视情况 B.根据工作需要 C.应当如实 D.应当全面1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B )A.责令停产停业 B.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C.移交司法机关 D.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15.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 照 ( A ) 的 有 关 规 定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A. 中 华 人 民 共
6、和 国 侵 权 责 任 法 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C.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D.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16.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C )。A.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17.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从( D )时起计算。A.损害行为结束 B.当事人受到实际损害C.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威胁 D.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18.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 A )A.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B.责令下级环境保
7、护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C.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应情况 D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哪一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C )A.违反国家政策审批项目的 B.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C.依法可以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D.符合行政许可条件不准予行政许可的2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
8、责的部门( A )。A.举报 B.检举 C.报告 D.揭发21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 B )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A.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B.生态文明建设 C.环境保护事业 D.生态环境建设22.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 D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A.节能减排工作 B.资源开发工作 C.生态保护工作 D. 环境保护工作23.企业应当优先使用( D )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A. 特殊 B.先进 C.环保
9、 D.清洁24.国家( A )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A鼓励 B.支持 C.引导 D.指导25.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 A 市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是( C )A中共 A 市市委 BA 市环保局 CA 市人民政府 DA 市人大常委会 26.我国新环境保护法施行的日期是( D )A.自修订之日起 B.2014 年 5 月 1 日C.2014 年 10 月 1 日 D.2015 年 1 月 1 日27.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 C ) A.一切开发建设项目 B.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 C.一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 D.一切超标排污的企事业单位28.有权制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
10、主体是( B )A国家发改委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环保部29.向已制定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 B ) 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B.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0.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构 成 犯 罪 的 , ( C )。A.开除公职 B.进行重罚 C.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依法行政拘留处罚31.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B.对 国 家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已 做 规 定 的 项 目 , 还 可 以 制 定 地 方 标 准
11、C中央直属企业所在地即使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仍执行国家排污标准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2.环境法上所指的“夜间”是(B )之间的期间。A.晚 21 点至晨 5 点 B.晚 22 点至晨 6 点C.晚 23 点至晨 7 点 D.晚 23 点至晨 6 点33.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 C )。A.高效能源 B.国外能源 C.可再生能源 D.低耗能源34.违反下列哪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D )A.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B.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C.生产、使用国家
12、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的D.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35. 新环保法规定, 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一切 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A)A、保护环境 单位和个人 B、环境保护 企业和个人C、环保优先 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 D、生态立区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36. 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A、县级 B、县级以上 C、地市级 D、省级37. 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D)A、县级 B、地市级 C、省级 D、各级38 人民政
13、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D)A、县级 B、县级以上 C、各级 D、地方各级39.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本法自 起施行。每年 6 月 5 日为 。 (C)A、2014 年 10 月 1 日;联合国环境日 B、2014 年 11 月 1 日;世界环境日C、2015 年 1 月 1 日;环境日 D、2015 年 2 月 1 日;中国环境日40.新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 。 (B)A、领陆 大陆架 B、领域 海域C、领水 专属经济区 D、领空 驻外使馆41. 新环保法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 给予奖励。(A)A、人
14、民政府 B、环保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42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 (C) A、环境保护税 B、矿产资源税 C、排污费 D、污染费43. 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 。 ( C)A、国务院;环境统计公报 B、国务院办公厅;环境质量公报C、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状况公报 D、国务院新闻发布会;环境安全公报44新法要求, 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 (A)A、
15、城乡 B、城市 C、城镇 D、城区45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 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B)A、低碳 B、再生 C、节能 D、绿色46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 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B)A、处置化学物品 必须 B、处置化学物品 应当C、使用有毒化学物品 必须 D、使用有毒化学物品 应当47新法规定, 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B)A、乡级 B、县级 C、地市级 D、省级48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
16、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 起,按照原处罚数额 。 (A)A、次日 按日连续处罚 B、三日 按月连续处罚C、五日 按季连续处罚 D、七日 按年连续处罚49.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 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B)A、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B、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50.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 对 本 行 政 区 域 环 境 保 护 工
17、 作 实 施( A ) 。A.统 一 监 督 管 理 B.监 督 管 理 C.统 一 管 理 D.管 理51.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 在 ( B )的 基 础 上 , 进 一 步 减 少 污 染 物排 放 的 ,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依 法 采 取 财 政 、 税 收 、 价 格 、 政 府 采 购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和 措 施 予以 鼓 励 和 支 持 。A.排 放 污 染 物 达 到 标 准 B.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法 定 要 求C.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达 到 要 求 D.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要 求52. 企 业 事 业
18、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违 反 ( D ) , 造 成 或 者 可 能 造 成 严 重 污染 的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负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可以 查 封 、 扣 押 造 成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设 施 、 设 备 。 A.法 律 法 规 规 定 超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B.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定 排 放 污 染 物C.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定 超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D.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排 放 污 染 物53. 国 家 加 强 对 ( B )等
19、的 保 护 , 建 立 和 完 善 相 应 的 调 查 、 监 测 、 评 估 和 修 复制 度 。 A. 水 体 、 空 气 、 土 地 B. 大 气 、 水 、 土 壤C. 领 土 、 领 空 、 领 海 D. 耕 地 、 林 地 、 草 原54. 公 民 应 当 遵 守 ( C ), 配 合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按 照 规 定 对 生 活 废 弃 物 进 行分 类 放 置 , 减 少 日 常 生 活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损 害 。 A. 公 民 行 为 准 则 B. 社 会 道 德 规 范C.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D. 环 境 卫 生 标 准55. 排 放
20、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 应 当 采 取 措 施 , 防 治 在( D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 废 水 、 废 渣 、 医 疗 废 物 、 粉 尘 、 恶 臭 气 体 、 放 射 性 物 质 以 及 噪声 、 振 动 、 光 辐 射 、 电 磁 辐 射 等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和 危 害 。A. 经 营 B. 生 产 C. 建 设 D. 生 产 建 设 或 者 其 他 活 动56. 实 行 排 污 许 可 管 理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应 当 按 照 排 污 许 可 证 的要 求 排 放 污 染
21、 物 ; 未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的 , 不 得 ( A )。A. 排 放 污 染 物 B. 生 产 经 营 C. 超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D. 生 产 经 营 和 其 他 活 动57.( D )化 学 物 品 和 含 有 放 射 性 物 质 的 物 品 , 应 当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防 止 污 染环 境 。A. 生 产 、 销 售 、 使 用 B. 生 产 、 运 输 、 销 售 、 使 用C. 生 产 、 运 输 、 销 售 、 使 用 、 处 置D. 生 产 、 储 存 、 运 输 、 销 售 、 使 用 、 处 置58. 重 点 排 污 单 位 应 当 如
22、 实 向 社 会 公 开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名 称 、 排 放 方 式 、 排 放 浓度 和 总 量 、 ( B ), 以 及 防 治 污 染 设 施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情 况 ,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A.达 标 排 放 情 况 B.超 标 排 放 情 况 C.行 政 处 罚 情 况 D.污 染 减 排 情 况59. 公 民 、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发 现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负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不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的 , 有
23、权 向( A )举 报 。A. 其 上 级 机 关 或 者 监 察 机 关B. 其 上 级 人 民 政 府 、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负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门C. 其 上 级 机 关D. 其 上 级 监 察 机 关60.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建 设 项 目 未 依 法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被 责 令停 止 建 设 , 拒 不 执 行 的 , 尚 不 构 成 犯 罪 的 , 除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予 以 处 罚 外 , 由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24、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将 案 件 移 送 公 安 机 关 , 对 其( C ) , 处 十 日 以 上 十 五 日 以 下 拘 留 ; 情 节 较 轻 的 , 处 五 日 以 上 十 日 以 下 拘 留 。A. 主 管 人 员 B.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C.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D. 主 管 人 员 和 相 关 人 员61、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
25、 A 连续处罚。A、日 B、月 C、周62、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 A 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A、低碳、节俭 B、自给自足 C、奢华、浪费 63、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 A A、拆除或者闲置 B 停用或者损坏 C、变更或者闲置64、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 A 的要求排放污染物。A、排污许可证 B 总量控制指标 C、环境管理65、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
2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 A ,A、公安机关 B、纪检监察部门 C、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 BC )。A.整治 B.停业 C.关闭 D.追究法人的法律责任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7、;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ABCD )A.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B.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C.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D.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3.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国环境保护坚持的原则是(ACD)A.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B.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C.综合治理、公众参与 D.损害担责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 ABC )的,人民政府应
28、当予以支持。A.转产 B.搬迁 C.关闭 D.改进生产技术5.国家( AB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A.鼓励 B.引导 C.支持 D.指导6.企业应当采用( BC )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A.科技含量高 B.资源利用率高 C.污染物排放量少 D.循环利用7.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 ABC )实行淘汰制度。A. 工艺 B. 设备 C. 产品 D.材料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 ABD )的权利。A.获取环境信息 B.参与环境保护 C.制定环境政策 D.监督环境保护9.对污染环境、破坏
29、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C )A.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B.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且无违法记录C.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D.依法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10.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 AB )的责任。A.单位负责人 B.相关人员 C.分管领导 D.工作人员11.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采 取 措 施 , 组 织 对 生 活 废 弃 物 的( AB )。A.分类处置 B.回收利用 C.分类回收 D.循环利用12.严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30、他生产经营者通过( ABCD )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A.渗井 B.渗坑 C.暗管 D.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14.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和 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 (AB)A、生态保护 B、污染防治 C、污染物总量控制 D、环境影响评价15下列哪些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ABD)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B、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C、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及其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D、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16.新法规定, 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ABC)A、公民 B、法人 C
31、、其他组织 D、各族人民群众17下列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标超总量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哪几项是正确的?(BD)A、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B、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C、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D、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18.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应 当 (AB)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 对 所 造 成的 损 害 依 法
32、 承 担 责 任 。A. 防 止 B. 减 少 C. 避 免 D. 控 制19.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排 放 污 染 物 , 造 成 或 者 可能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的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负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管理 职 责 的 部 门 ,可 以 ( AD ) 造 成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设 施 、 设 备 。A. 查 封 B. 没 收 C. 拆 除 D. 扣 押20. 国 家 加 强 对 大 气 、 水 、 土 壤 等 的 保 护 , 建 立 和
33、 完 善 相 应 的 (ABCD)制 度 。A. 调 查 B. 监 测 C. 评 估 D. 修 复21. 排 污 费 应 当 全 部 专 项 用 于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 ABC) 。A. 截 留 B. 挤 占 C. 挪 作 他 用 D. 用 于 投 资22. 实 行 排 污 许 可 管 理 的 ( CD ) 应 当 按 照 排 污 许 可 证 的 要 求 排 放 污 染 物 ; 未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的 , 不 得 排 放 污 染 物 。A. 单 位 B. 法 人 C.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D.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23. 重
34、点 排 污 单 位 应 当 如 实 向 社 会 公 开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 ABCD ) 情 况 , 以及 防 治 污 染 设 施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情 况 ,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A. 排 放 方 式 B. 排 放 浓 度 和 总 量 C. 名 称 D. 超 标 排 放24. 公 民 、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发 现 ( ABC )不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的 , 有 权 向 其 上 级 机关 或 者 监 察 机 关 举 报 。A.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B.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C.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35、政 府 其 他 负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D. 国 有 企 业 事 业 单 位25.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超 过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或 者 超 过 重 点 污 染 物 排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可 以 责 令 其 采 取( AB) 等 措 施 ; 情 节 严 重 的 , 报 经 有 批 准 权 的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 责 令 停 业 、 关 闭 。A. 限 制 生 产 B. 停 产 整 治 C. 停 止 排 污 D
36、. 限 期 转 产26. 违 反 新 环 保 法 规 定 , 重 点 排 污 单 位 ( BD )环 境 信 息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公 开 , 处 以 罚 款 , 并 予 以 公 告 。A. 不 报 送 B. 不 公 开 C. 不 如 实 报 送 D. 不 如 实 公 开27. 因 ( AB )造 成 损 害 的 , 应 当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侵 权 责 任 法 的 有 关规 定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A. 污 染 环 境 B. 破 坏 生 态 C. 环 境 纠 纷 D. 环 境 事 件三 、 判 断
37、 题1. 新 环 保 法 的 立 法 目 的 是 :保 护 和 改 善 环 境 , 防 治 污 染 和 其 他 公 害 , 保 障 公 众 健康 ,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 ( )3. 新 环 保 法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领 域 。 ( )4. 保 护 环 境 是 国 家 的 基 本 国 策 。 国 家 采 取 有 利 于 节 约 和 循 环 利 用 资 源 、 保 护 和改 善 环 境 、 促 进 人 与 自 然 和 谐 的 经 济 、 技 术 政 策 和 措 施 , 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与 环 境 保
38、护相 协 调 。 ( )5. 环 境 保 护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 公 众 参 与 、 损 害 担 责 的 原 则 。 ( )6. 国 家 支 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 开 发 和 应 用 , 鼓 励 环 境 保 护 产 业 发 展 , 促进 环 境 保 护 信 息 化 建 设 , 提 高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技 术 水 平 。 ( )7. 新 环 保 法 规 定 :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 学 校 应 当 将 环 境 保 护 知 识 纳 入 学 校 教 育 内 容 ,培 养 学 生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 ( )8. 县 级 以
39、 上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和 军 队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对 资源 保 护 和 污 染 防 治 等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 ( )9. 新 环 保 法 规 定 : 对 保 护 和 改 善 环 境 有 显 著 成 绩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由 环 境 保 护 主管 部 门 给 予 奖 励 。 ( )10. 新 环 保 法 规 定 : 每 年 6 月 5 日 为 环 境 保 护 宣 传 日 。 ( ) 11. 县 级 以 上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 根
40、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的 要 求 , 编 制本 行 政 区 域 的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报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并 公 布 实 施 。 ( )12. 新 环 保 法 规 定 :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和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制 定 经济 、 技 术 政 策 ,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 听 取 有 关 方 面 和 公 众 的 意 见 。( )13.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对 国 家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未 作规 定 的
41、 项 目 , 可 以 制 定 地 方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 )14. 国 家 建 立 跨 行 政 区 域 的 重 点 区 域 、 流 域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联 合 防 治 协 调 机制 , 实 行 统 一 规 划 、 统 一 标 准 、 统 一 监 测 、 统 一 的 防 治 措 施 。 ( )15.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 为 改 善 环 境 ,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转 产 、 搬 迁 、关 闭 的 ,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予 以 支 持 。 ( )16.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每 年 向 本 级 人
42、民 代 表 大 会 或 者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会 报 告 环 境 状 况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 对 发 生 的 重 大 环 境 事 件 应 当 及 时 向 本 级 人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报 告 , 依 法 接 受 监 督 。 ( )17. 国 家 在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和 脆 弱 区 等 区 域 划 定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实 行 严 格 保 护 。 ( )18.国 家 加 强 对 大 气 、 水 、 土 壤 等 的 保 护 , 建 立 和 完 善 相 应 的 调 查 、 监 测
43、、 评 估和 修 复 制 度 。 ( )19. 县 级 、 乡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提 高 农 村 环 境 保 护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 推 动 农 村 环 境 综合 整 治 。 ( )20. 国 家 机 关 和 使 用 财 政 资 金 的 其 他 组 织 应 当 优 先 采 购 和 使 用 节 能 、 节 水 、 节 材等 有 利 于 保 护 环 境 的 产 品 、 设 备 和 设 施 。 ( )21. 公 民 应 当 遵 守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 配 合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按 照 规 定 对 生 活废 弃 物 进 行 分 类 放 置 , 减 少
44、 日 常 生 活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损 害 。 ( )22. 国 家 建 立 、 健 全 环 境 与 健 康 监 测 、 调 查 和 风 险 评 估 制 度 ; 鼓 励 和 组 织 开 展 环境 质 量 对 公 众 健 康 影 响 的 研 究 ,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和 控 制 与 环 境 污 染 有 关 的 疾 病 。( )23. 企 业 应 当 优 先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 采 用 资 源 利 用 率 高 、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少 的 工 艺 、设 备 以 及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和 污 染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45、产 生 。( )24. 实 行 排 污 许 可 管 理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应 当 按 照 排 污 许 可 证 的要 求 排 放 污 染 物 ; 未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的 , 不 得 排 放 污 染 物 。 ( )25.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负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应 当 依 法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 完 善 公 众 参 与 程 序 , 为 公 民 、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参 与 和 监 督 环境 保 护 提 供 便 利 。 ( )26. 公 民
46、 、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发 现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负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不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的 , 有 权 向 其 上 级机 关 或 者 监 察 机 关 举 报 。 ( )27. 重 点 排 污 单 位 不 公 开 或 者 不 如 实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公 开 , 处 以 罚 款 , 并 予 以 公 告 。 ( )28. 因 污 染 环 境 和 破 坏
47、生 态 造 成 损 害 的 , 应 当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法 的 有 关 规 定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 ( )29. 提 起 环 境 损 害 赔 偿 诉 讼 的 时 效 期 间 为 二 年 , 从 当 事 人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其 受到 损 害 时 起 计 算 。 ( )四、问答题1、我国环境保护哪些基本原则?答: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2、国家需要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建立哪些重要制度?答:1、环境调查制度 2、环境监测制度 3、环境评估制度 4、环境修复制度3、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答:任务: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目的: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环境持续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4、环境保护法的作用有哪些?答:环境保护法是在环境与发展之间建立和谐关系的协调器 。 环境保护法是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武器 。环境保护法是明确各种环境保护职责和权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