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勋员工、劳模、标兵评选制度第一条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涌现了很多敬业爱岗、认真奉献的员工,为了鼓励大家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公司特制订本办法,对在自己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第二条 评选办法:每月初由店经理根据先进评比标准评出。第三条 连续三月被评为先进者,报片区经理批准后转为标兵,若片区经理考核不合格者按原岗位标准评定。第四条 连续四次被评为标兵者,报片区经理批准后转为劳模,若片区经理考核不合格者按原岗位标准评定。第五条 连续六次被评为劳模者,由片区经理报人事部批准后转为转为功勋员工,若人事部考核不合格者按原岗位标准评定。第六条 先进待遇:月评定级别工资+180 元奖金+工龄工资
2、+ 分红。第七条 标兵待遇:月评定级别工资+280 元奖金+工龄工资+ 分红。第八条 劳模待遇:月评定级别工资+380 元+ 工龄工资+ 分红。第七条 功勋员工待遇:月评定级别工资+800 元+工龄工资+ 分红,第八条 特制领花一枚。 第十条 标兵、劳模、功勋员工的降级、除名条件1、 标兵、劳模、功勋员工如果达不到相应的岗位标准,分店经理 (主管领导)要口头警告,并给一周时间改正。2、一周时间内依然不能改正,再次警告,并给十天时间改正。3、依然无法改正取消其称号,降为普通员工,重新定级。4、降为普通员工后,用三天时间观察其表现,连普通员工标准都达不到者,除名处理。第十一条 管理岗位上的人员每年
3、在全公司评定,进行一次性奖励。简阳同等称号待遇比外地降低 100 元/月附:岗位考核表先进标准考核表被考评人: 考评人:备注:合格用“是” ,不合格用“否”表示。操作要点:上述两条全部合格即为先进员工。人事部门随时抽查被选为先进的员工,如发现该员工有明显不合格之处,且存在一点以上的,立即上报总经理,总经理视情节轻重处罚该部门主要领导。先进员工原则上每个月评选一次,特殊情况也可每月评选数次,待遇要从下月发工资时发放。一级、二级员工评定标准一、前堂:一级员工:1、工作主动,积极性强。2、业务熟练,顾客满意率高。3、情绪稳定。二级员工:1、积极性,但主动性不强,动作迟缓。2、基本掌握业务知识,偶尔出现小错误,工作有时分不清主次,顾客满意率一般。3、情绪有波动,工作时好时坏。二、后堂:一级员工:1、能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各项技能。2、吃苦耐劳,能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3、情绪稳定,不偷奸耍滑。二级员工:1、能掌握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技能。2、有积极性,但主动性不强,动作迟缓。3、情绪有波动,工作时好时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