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 起 高 级 中 学学生奖励评选及实施办法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奖励调动学生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不断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依据吴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月考奖励月奖励包括以下 5 种,除两项竞赛奖外,其他三个奖项不重复。月奖励时间为每次月考结束后的下一周,由年级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进行公开奖励,中期考试奖励在中期家长会上举行,期末考试奖励在下学期开学初举行,具体奖项如下:1、学习优秀之星评选条件:依据月考成绩,对总分在全年级或班级优异的学生按照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评选办法:一等奖,由年级推荐、确定。强化班和实验班奖励全
2、年级总分排名前 25 名的学生(其中文科班 10 人,理科班 15 人) ,普通班奖励全年级总分排名前 6 名的学生(其中文科班 3 人,理科班 3 人) 。二等奖,由班级推荐,年级审核、确定。强化班、实验班和普通班分别推荐 3、2、1 名学生,注意该项获奖学生不能和学终年级奖励学习优秀生重复。三等奖,由班级推荐,年级审核、确定。强化班、实验班和普通班分别推荐 3、2、1 名学生。2、行为优秀之星评选条件:依据学生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按照三等奖奖励。学生生活习惯好,生活俭朴,能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仪容仪表规范,语言文明,按时作息,具有团结同学、拾金不昧、乐于奉献等品质。评奖办法:属学期过程奖励
3、,由班主任推荐报年级审核、确定。通过全班学生公开推选产生,有违纪行为的不能当选,每班限报 1 人。3、学习进步之星评选条件:依据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月考成绩进步情况按照三等奖奖励。学习积极主动,能够自觉认真、按时完成学案和周末作业,课堂表现积极,能积极回答问题,认真抄写笔记月考成绩进步较大。评奖办法:属学期过程奖励,由班主任推荐报年级审核、确定。通过月考成绩进步名次或课堂积分情况产生,有违纪行为的不能当选,每班限报 1 人。4、学科竞赛之星评选条件:对学生在各门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进行奖励。评奖办法:属学期过程奖励,由各学科负责人将获奖学生名单报给年级组,年级审核、确定,统一发奖
4、。学科竞赛奖奖励 15 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4、9 人。没有竞赛不发此奖。5、文艺竞赛之星评选条件:对学生在各类文艺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进行奖励。评奖办法:属学期过程奖励,由组织部门负责人将获奖学生名单报给年级组,年级审核、确定,统一发奖。在各门文艺竞赛活动中,对参加学生人数的1/3 进行奖励,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比例为 2:3:5。没有竞赛不发此奖。二、学终奖励学终奖励包括学习优秀之星、生活行为优秀之星、学习进步之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四类,发奖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进行奖励。1.学习优秀之星、生活行为优秀之星、学习进步之星的评选人数和奖励等次按照
5、月考奖励办法评选上报。2.优秀干部奖(1)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号召力,工作负责,确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浓。 评选办法:属学期终端奖励,由班主任推荐报年级审核、确定,推荐人数为各年级每班 1 人,按照三等奖进行奖励。(2)优秀自管会干部评选条件:积极开展工作,有较高的自理自律能力,在学生中有很好声誉,在推进学生习惯养成教育中有较大影响。评选办法:属学期终端奖励,由年级组和学生会推荐报政教处审核,推荐人数每个年级 10 人,按照三等奖进行奖励。(3)优秀舍长评选条件:能出色完成学生公寓安排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团队组织能力,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评选办法:属学期终端奖励,由公寓推荐报政教处审核,推荐人数为各年级每班 1 人,按照三等奖进行奖励。(4)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能出色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团队组织能力,能够引领所在班级团支部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配合年级、班级搞好文化活动。评选办法:属学期终端奖励,由年级推荐报政教处审核,每个年级报 10 人,按照三等奖进行奖励。吴起高级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