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读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有感1800 年,处于世纪之交的这一年,注定将会在法律制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年是总统大选年,联邦党人,同时也是现任总统亚当斯在大选中落败,未能成功连任,而共和党领袖托马斯杰斐逊凭借微弱优势取得总统宝座。联邦党在这次大选中失去了对总统和议会的控制,为了保护本党的利益,在总统权力交接之前,亚当斯利用手中的总统权力及其由联邦党所控制的国会,对司法机构作了重大调整,以修改法案的形式迅速委任数十位联邦党人出任联邦法官,试图加强对司法权力的控制来提高联邦党在在野时的话语权。这些新提名的法官在杰弗逊就任总统前两天才获得由联邦党人控制的国会批准,直到离任前一刻,亚当斯还在不停地签
2、署委任状。但由于太过匆忙,许多委任状便积压未能正常发放,本案的当事人马伯里就是其中之一。当他得知现任国务卿麦迪逊故意扣押委任状不予授发时,一举将其告至最高法院,现任大法官前国务卿马歇尔负责审理这一案件。马歇尔面对着这样一个难题,做出了对美国司法制度影响深远的一个判决:首先,他指出马伯里有权获得任命;其次马伯里有权获得司法救济,亦即获得训令书;最后,他论证了即使是最高法院也不能向政府颁发强制令,否则将会违反宪法。马歇尔显然不满足于此,他做出这一判决还有更大的野心。马歇尔并非就事论事地判决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而是想通过这个判例阐明他的宪法理论,主张司法对违宪立法的审查权。借于他所主张的理论,建国先哲
3、们所确立的三权分立的原则得到了更好的贯彻,司法权得以真正与行政权立法权形成相互制衡。正是由于这种相对平衡的法律政治制度的存在,美国在接下来的两百年中,实现了长治久安,政治制度几乎未发生大的变化,为经济的腾飞奠定了强大的政治基础。而将视野从美国转向以大陆法系为主的欧洲,违宪审查制度却迟迟没有建立起来。因为人们一致认为由人民制定的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绝对不允许有更高权力的存在。和人们想的不一样,由于缺少违宪审查制度,许多法律虽然在一定阶段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却与宪法精神相悖,最终导致社会经济动荡,引起人们的不满,违宪审查制度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各个国家大多已建立起了自己的司法审查制度,而由于历史和政治原因,中国尚未建立起自己的宪法审查制度。当今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不言而喻,在司法实践中亦出现许多如河南种子案一类的现实问题。虽然我们不必完全模仿欧美建立这一制度,但却可以结合本国国情与实际情况,建立中国特色司法审查制度,对立法加以制约,避免出现多数人的暴政,让法律更加符合人类共通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