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有学者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我国拥有 13 亿多人口,年龄在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 3 亿多人,占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由单一性、松散性、突发性、偶然性向纠合性、紧密性、智力性、反复交叉感染等新的特征转化,已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牵动着千家万户,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一年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1 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1999 年 6 月 28 日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这二部法律以
2、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原因为立法思想,有利于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为了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有力措施,正确的适用相关的法律,笔者就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进行探讨,抛砖引玉,以期对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有所帮助。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成因人的行为是人们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导致的。这一特点表现在生理、心理方面,就是生理和心理发展的不平衡,归纳起来;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1、好奇心理和消极的模仿心理。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有强
3、烈的求知欲。但由于社会阅历浅,辩别是非的能力差,对好坏良孬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力,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青少年出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的心理驱使去寻求刺激,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较差,进而模仿。吸毒低龄化就是未成年人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导致的。2、盲从和从众心理。共同犯罪中,部分未成年人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从事,人云亦云,个体在主观上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是一种盲从的行为。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即聚群性。常言道:近朱者
4、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就是基于未成年人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3、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最关键阶段,也是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对社会、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感性化。在多元思维并存和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不能正确看待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从而造成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有的未成年人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成绩较差学生的做法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4、逞强好胜和寻求刺激的心理。在刑法意义上,年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学家称这一时
5、期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逞强好胜心理是头脑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只为显示自己,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如何。由于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部分未成年人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所谓的刺激,甚至超越法律和道德的范畴。5、青春期要面子、虚荣心理。未成年人正值豆蔻年华,年青气成盛,喜欢在异性面前炫耀、摆阔、逞强。为了证明自己的男子汉气魄,或者取得女未成年人的好感,义气用事,为朋友两肋插刀,打架斗殴,花钱如流水,很
6、容易发展成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类型犯罪。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走上了犯罪道路。(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不良的家庭环境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外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父母的教育方法不当。家长不注重德育方面的教育。有的父母仅看重未成年人的学习成绩,对思想品德教育不重视,孩子做了错事,父母经常采取打骂体罚等方式管教,根本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自尊心,使其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走上邪路。2、娇宠袒护、放任
7、自流在实行计划生育的当今,绝大多数未成年都是独生子女,自幼被父母宠爱有加,如同小皇帝、小公主,家长对未成年人的要求一律满足,养成了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唯我独尊、任性自私的不良习惯。当这些未成年人走向社会,受到挫折或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往往会失去自控,走向邪路。还有的父母忙于自已的事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成长、教育,放任自流,由于这些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教育、监护,辨别是非能力差,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走上了邪路。3、不幸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在父母中因一方死亡、离异、再婚、继母的歧视、虐待;使未成年人从小心灵受到创伤,如果长期得不到父爱和母爱;必将走上犯罪道路。4、受父母不端行为的影响。有的父
8、母自身学质差,好逸恶劳;游手好闲;追求享受,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三)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越来越重视经济效益,放松了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教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造成了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的同时,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亦逞上升趋势。1、社会不良风气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国外的某些腐朽思想也腐蚀着人们的思想。 “黄” 、 “赌” 、 “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蔓延,污染了社会风气。对未成年人危害就更大。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使一些不法之徒有机可乘,偷税、漏税、行贿、制售假冒伪劣
9、产品等非法手段去占有公私财物,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污、受贿、谋取不义之财,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这些社会的丑恶现象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2、学校教育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学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场所,而大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对一些“双差生”和“自留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简单地采取停课、劝退、开除等方法使这些学生失去了受教育的信心和机会,有的中途辍学,有的破罐子破摔,从而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拉拢成为犯罪团伙的一员。3、学校不重视法制教育教育是多方面的、立体的,学生受教育也应当从各方面入手,特别是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有的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
10、根本没有开辟法制课,使得学习从小不能树立法制意识,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更不知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英美及港澳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的措施英国在“犯罪与扰乱秩序法”中,针对未成年人的“反社会行为”制定了各种形式的惩戒项目:最终警告、补偿令、行动计划令、拘留训戒令、本地监管宵禁。英国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还对监护人进行的裁决,如:发出“养育令”责令 10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之父母必须接受“养育培训” ,学会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与管理,如果父母再不尽其责任,少年法庭或家庭法院就将判决“将未成年人转移到其他家庭或社会收养部门收养”等。美国对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有一套单独的刑事司法程序,即:
11、提起、收押、拘留、起诉与审理、裁决、矫治、撤销裁决、出狱后辅导等 8 个程序。美国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和标准不同于成年人,法院裁决前做一份社会调查报告,在社会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法官根据自己的经验做出处罚决定,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采取最轻的处理方式,同时兼顾社会的安全利益,通常有考察监督,安排到别的收养家庭或亲属家庭中生活,安排到集体家庭、私人矫治机构或地方矫治机构生活,有的送到州立训练学校。香港,对于犯罪行为较重的青少年,法院可判入狱囚禁,对罪行较轻者,法院视情节判其到教导所训练 6 至 36 个月,对罪行更轻的,视情节判其到劳教中心训练 1 至 12 个月不等。法院除了判决青少年罪犯受“
12、惩教”外,也可判决其接受感化院监管或感化院住院,法庭也可判社会服务令、罚款和缓刑等处分。澳门,法院对违法的未成年人采用以下措施:训戒、命令作出某些行为或履行某些义务、教育上之跟进、半收容、收容。三、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价值取向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抑制能力薄弱时期,是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争夺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保护的时期,故我国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着眼放在消除犯罪的原因和条件方面,放在预防和矫治本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方面,从而使刑罚的目的由事后的消极惩罚转向事前的积极预防,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原因,有利于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我国对未成人犯罪采取的是:教育
13、、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原则入手,分述如下:1、教育保护原则 ,是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以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通过教育和保护,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教育是为了保护,保护必须进行教育,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2、及时防治原则,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只有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原因,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3、综合
14、治理原则 ,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4、科学性原则,是指预防末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l)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采取“不打不成材”的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该法第 24 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
15、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末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2)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处理上,要求必须与成年人区别开来,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施行强制措施、教育改造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另教育。四、控制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将推
16、动时代的进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控制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如下:1、狠抓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明确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一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各部门通力配合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歌舞厅、电子游艺室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设立禁区,加大消除视听污染力度,减少污染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克服单打一,背靠背,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2、家长对子女要真正承
17、担起法定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为人父母者,应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城长环境,既不要只图自己享乐将子女推向社会,不闻不问,也不要因为自身的不端给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更不应溺爱或粗暴;使子女走向反面。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抚养的义务,在教育方法上不能走极端,应恩威有节,循循善诱;使子女懂世事,有礼节,且坚强务实,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地对待生活中的各类人际关系。同时;家长要特别注意子女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诱导和释疑,使其明白发展下去的后果;教会子女正确思考和面对人生。3、注重收集信息,及时矫治不良心理。心理作为内在活动,往往通过言谈举止表现出来,以此为信号,家庭、小区片警、学校之间应常沟通,在
18、信息上相互交换,杜绝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着,社会没法管的现象,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个体的心理动向。一旦发现有不良心理的苗头和症候,及时教育挽救。决不能对已表现出来的不良心理症状掉以轻心,如学习不感兴趣、成绩下降、纪律松懈、厌恶学校生活、经常与行为不轨者交往、爱说假话、大话、空话、贪玩无度、无所事事、经常成群结伙逛商店、过分追求吃喝玩乐、迷恋黄色读物、聚众结伙、离家出走、赌博、打架斗殴、调戏妇女等。家长、教师和成年人都应有所警觉,因势利导,及早矫治,把不良心理遏制在萌芽初期。4、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和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于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黄” 、 “
19、赌、 ”毒“泛滥之状况,应坚持不懈地进行整顿。游戏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应明令禁止水成年八出入,对网吧应严格控制;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加大打击力度。对反腐败斗争也应常抓不懈。不断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5、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学校要加强法律、道德教育,开辟第二课堂,把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纳入德育课,并认真考核。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做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统一,以形象,生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落实素质教育要求,贴近青少年实际,讲求科学,避免政治课、德育课教学形式化
20、,把正确的是非观映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中,积极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正气成为健康心理的支柱。通过各种心理活动情景训练,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提高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切实有效地促进人格完善。6、加强对失足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未成年人犯罪后,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不能弃之不理。应结合他们应具有的易感性、可塑性、易改造的特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对未成年犯的感化、挽救上,使他们早日回归家庭,成为社会有用的一员。7、社会各部门应加强联系,建立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与预防单凭某一个部门的努力是难以奏效的。这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网络。有句话说得好,少年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共同努力,让这太阳不受乌云的遮蔽。余焕春 杜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