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题 1.在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两种惩戒措施。 ( ) 2.在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惩戒措施。 ( ) 3.在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
2、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政府招 标活动的惩戒措施。 ( ) 4.在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国有产 权交易活动的惩戒措施。 ( ) 5.在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
3、象采取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药品和医 疗器械集中采购及配送活动的惩戒措施。 ( ) 6.在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一类疫 苗采购活动的惩戒措施。 ( ) 7.在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林权租 赁的惩戒措施。 ( ) 8.在 关
4、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其他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惩戒措施。 ( ) 9.在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的通知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 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从事公共资 源交易代理活动的惩戒措施。 ( ) 10.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5、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相关人担任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专家的惩戒措施。 ( ) 11.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相关人在公 共资源交易领域从业的惩戒措施。 ( ) 12.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法律、 法规
6、、 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 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加强对失信企业、 失 信相关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各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的惩戒措施。 ( ) 13.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两 种惩戒措施。 ( ) 14.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
7、对象采取从严审核行政许可 审批项目,依法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的惩戒措施。 ( ) 15.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从严控制生产 许可证发放的惩戒措施。 ( ) 16.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对失信企业获 得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
8、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予以限制的惩戒措施。 ( ) 17.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将失信信息作 为选择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伙伴的重 要参考因素, 限制失信主体成为项目合作伙伴的惩戒措施。 ( ) 18.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
9、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相关 人担任私人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 监事的 惩戒措施。 ( ) 19.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在申请信贷融资或 办理信用卡时, 金融机构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核的重要参考因素的惩戒措施。 ( ) 20.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
10、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有不良信 用记录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从事企业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活动的惩 戒措施。 ( ) 21.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对申请获得国 有债券不予受理的惩戒措施。 ( ) 22.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
11、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在注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时, 加强管理, 按照注册发行有关工作要求, 强化信息披露, 加强 投资人保护机制管理,防范有关风险的惩戒措施。 ( ) 23.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将失信信息作 为公开发行公司基金核准的参考的惩戒措施。 ( ) 24.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
12、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在股票发行审核及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审核中, 依法将失信信息作为参考的惩戒措施。 ( ) 25.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将失信信息作 为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或备 案,私募 投资基 金管理 人登记、 重大事 项变更 以及基金 备案的 参考的 惩戒措施。 ( ) 26.
13、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将失信行为作 为境内国有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相关人员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事前事后监管 的参考的惩戒措施。 ( ) 27.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依法将违法失 信行为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的参考的惩戒
14、措施。 ( ) 28.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在国有企业收购的 事前事后监管中, 依法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予以重点关注的惩戒措施。 ( ) 29.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将违法失信行 为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审批的参考的惩戒措施
15、。 ( ) 30.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将违法失信行 为作为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 机构负责人任职审批或备案的参考的惩戒措施。 ( ) 31.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在办理相关海
16、关业 务时, 对其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 加强单证审核、 布控查验、 后续稽查或统 计监督核查的惩戒措施。 ( ) 32.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对申请适用海关认 证企业管理的, 依法不予通过认证, 对已经成为认证企业的, 按照规定下调企业 信用等级的惩戒措施。 ( ) 33.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
17、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将失信主体列入税 收管理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税收管理,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的惩戒措施。 ( ) 34.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将失信主体的失信 状况作为纳税信用评价的重要外部参考的惩戒措施。 ( ) 35.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18、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失信被执 行人新建、 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 行为的惩戒措施。 ( ) 36.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新的科技 扶持项目, 将其严重失信行为计入科研信用记录, 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审批其新 的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等的惩戒措施。 ( ) 37.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
19、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按程序及时撤销相 关表彰奖励,取消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的惩戒措施。 ( ) 38.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依法限制招录 (聘) 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措施。 ( ) 39.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于从公共
20、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 黑名单” 中移除的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 员,应及时停止实施惩戒措施。 ( ) 40. 在关于对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的通知 中, 各部门和单位应密切协作, 积极落实本备忘录, 制定失信信息的使用、 撤销、 管理、 监督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 指导本系统各级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 惩戒措施。 ( ) 41.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 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在办理公路水运建设市 场及工程招标等行政许可过程中,优先或加快办理的激励措施。 ( ) 42. 根据关于对
21、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 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及 工程建设等行政检查过程中, 适度减少检查频次的激励措施。 ( ) 43.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 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在政府投资交通运输项 目、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交通运输项目的投标过程中, 给予降低保证金比例、 提 高工程预付款比例、 守 信奖励等优惠, 同等条 件优先考虑的激励措施。 ( ) 44.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22、的规 定,对 交通运 输工程建 设领域 守信典 型企业采 取在道 路运输 企业审验、 确定经营范围、线路招标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措施的激励措施。 ( ) 45.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 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守信典型企业给予重点 支持,出台优惠政策、便利化服务措施时,优先选择试点的激励措施。 ( ) 46.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 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优先推荐公路水运交通 优质工程奖等国家和地方相关奖项, 将守信典型企业的守信状况作为各
23、部门在本 行业、 本领域内颁发荣誉证书、 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的重要参考, 优先给予 奖励和表彰的激励措施。 ( ) 47.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媒体上公布和宣传守信典型企业守信状况,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的激励措施。 ( ) 48.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行业、 本领域内采取更多的激励措 施。 ( ) 49.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
24、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 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在企业投资的交通运输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工程发包和市场交易中, 鼓励招标人和项目单位给予投标、 履约、 质量保证金减免、 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 守信奖励等优惠, 同等条件优先 考虑的激励措施。 ( ) 50.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鼓励铁路、 公路、 水路、 民航等 运输服务企业给予守信典型企业一 定便利措施。 ( ) 51.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国务院采 取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25、容缺受理” 等便利服务, 部分申报材料 (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 不齐备的, 如其口 头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的支持措施。 ( ) 52.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国务院采 取在企业发行债券备案登记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支持 措施。 ( ) 53.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国务院采 取在申请国际金融组织融资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 虑的支持措施。 ( ) 54.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
26、规定, 发展改革 部门采取在申请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的支持措施。 ( ) 55.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发展改革 部门采取在实施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和其他投资领域优惠 政策时, 将认定守信情 况作为重要参考, 同等 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支持措施。 ( ) 56.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发展改革 部门采取在对循环经济先进典型的表彰中对守信主体同等 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支持措施。 ( ) 57.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
27、忘 录 的规定, 发展改革部门采取在对节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 个人的表彰和 奖励中对守信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支持措施。 ( ) 58.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发展改革 部门采取在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中对守信主体同等 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支持措施。 ( ) 59.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发展改革 部门采取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考虑的支持措施。 ( ) 60.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28、, 发展改革部门采取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 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价格执法检查活动中, 对守信主体适当减少随机 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的支持措施。 ( ) 61.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的规 定,发 展改革 部门采取 在电力 业务许 可管理制 度事中 事后监 管工作中, 对守信主体降低自查及随机抽查频次的支持措施。 ( ) 62.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发展改革部门采取在承装 (修、 试) 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事中事 后监管工作中,对守信主体降低自查及随机
29、抽查频次的支持措施。 ( ) 63.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发展改革部门采取在企业投资项目投标中, 将守信状况纳入评审因 素予以考虑的支持措施。 ( ) 64.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发展改革部 门支持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范围内, 采取更多的激励措施。 ( ) 65.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财务部门采取在办理钢材等货物进出口许可证时, 可以根据招标人 的守信状况给予适当便利的支持措施。 (
30、 ) 66.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金融部门采取在经贷款审查企业资信良好的, 同等条件下, 对守信 典型企业优先给予免担保贷款的支持措施。 ( ) 67.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金融部门 采取将守信典型企业的守信状况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 融资贷款的重要参考的支持措施。 ( ) 68.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录 的规定, 金融部门采取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过程中, 鼓励发行 人披露信用信息, 提高发行人的市场认可
31、度的支持措施。 ( ) 69.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金融部门采取将守信典型企业的守信状况提供给社会征信机构、 金 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支持措施。 ( ) 70.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 将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 企业的守信状况作为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 71.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交通运输 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方面给予 一定便利
32、。 ( ) 72.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社会保障领域,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办理社会 保险业务时可享受企业绿色通道, 实施快捷服务。 ( ) 73.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社会保障领域, 将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的守信状 况作为重要参考, 按照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 74.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土地使用和管理方面, 政府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时, 同等条件
33、下 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 ) 75.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交通运输 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许可事项时,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予以优先办理。 ( ) 76. 根 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房地产建设管理中, 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等方面给 予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必要的便利和优惠。 ( ) 77.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住房
34、和城乡建设管理中, 给予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 企业可以适度减少常规检查的支持。 ( ) 78.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 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 给予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的支持。 ( ) 79.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税收管理方面, 将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的守信情 况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外部参考信息, 作为纳税信用评价的重要外部参考。 ( ) 80.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
35、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检验检疫管理方面, 优先给予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 业二类管理、 适用较低的口岸查验率等检验检疫优惠措施。 ( ) 81.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检验检疫管理方面, 将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优先 作为检验检疫优惠措施试点企业。 ( ) 82.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办理 安全生产有关行政许可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便利服务措施。 ( ) 83.
36、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时, 减少对交通运输工程 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执法检查的频次。 ( ) 84.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申请 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 评先评优活动中, 予以 优先考虑。 ( ) 85.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交通运输 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办理海域使用等行政审批过 程中,优先或加快办理。 (
37、 ) 86.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举办和组织企业参加经贸展览会、 论坛、 交流会及有关国内会议 时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给予优先考虑。 ( ) 87.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在国内工程招标、 投资和运维等方面, 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 信典型企业优先提供法律顾问、 商事调解、 经贸 和海事仲裁等咨询和支持。 ( ) 88.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优先提供
38、专利申请、 商标注 册、 诉讼维权等知识产权方面服务。 ( ) 89.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 海事局优先为企业设立协 调员, 解决企业进出口通关问题。 ( ) 90.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 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 率。 ( ) 91.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 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 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 ( ) 9
39、2.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 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 手续。 ( ) 93.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享受 CA 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 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 ) 94.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如果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的, 海关将优先对其开展信 用培育或提供相关培训。 ( ) 95.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
40、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交通运输 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文明单位评比中予以优先考 虑。 ( ) 96.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状、 中国青 年科技奖、“ 全国三八红旗手” 等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 ) 97.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的 规定 ,对 交通 运 输工程 建设 领域 守信 典 型企业 根据 实际 情况 实 施“ 绿色通道” 和“ 容缺受理” 等便 利服务措施。 ( ) 98.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
41、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在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中优化 检查频次。 ( ) 99. 根据关于对交通 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 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对守信典型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出台优惠政策、 便利化服务措施时, 优先选择试点。 ( ) 100.根据 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将守信典型企业的守信状况作为各部门在本行业、 本领域内颁发荣 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的重要参考,优先给予奖励和表彰。 ( ) 101.根据 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
42、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 录 的规定, 支持地方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范围内, 在本行业、 本领 域内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更多的激励措施。 ( ) 102.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 中,上 传数据 准确性(40 分) 从各 省级公共 资源交 易平台 系统上传数 据的采纳情况和“ 三码” (交易识别码、 投资项目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准确情况 两方面进行考核。 ( ) 103.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中, 数据采纳情况 (25 分) 按照各市级上传数据被采纳的比例计
43、分。 ( ) 104.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 中,“ 三码” 准 确情况(15 分) 分别 按照各省 填报的 交易识 别码、投资 项目代码、社会信用代码准确率计分。 ( ) 105.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中, 上传数据覆盖面 (20 分) 从交易领域方面进行考核。 ( ) 106.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 中,交 易领域 (10 分) 方面, 按照 各省上传 数据覆 盖工程 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 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 国有产权交易和
44、政府采购, 以及碳排放权交 易、 排污权交易、 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林权交易等交易领域的范 围计分。 ( ) 107.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 中,上 传数据 及时性(15 分) 按照 各省每年 即时上 传数据 占当年数据 的比例计分。 ( ) 108.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 中,上 传数据 全面性(15 分) 采用 随机抽样 方式检 查各级 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系统是否做到“ 应传必传” , 按照样本数 据中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 传数据的完整率计分。 ( ) 109.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中,维护运行情况的考核(10 分)内容包括安全运行情况和故障应急 处理情况。 ( ) 110.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中, 安全运行情况 (5 分) 根据网上服务系统中断时间进行计分。 ( ) 111.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 法的通知 中,故 障应急 处理情况 (5 分 )根据 系统故障 处理的 及时性 进行计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