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Visyou 20121126 行政执法考试日期时间类选择题 1、 行政诉讼法第 38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两个月 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 15 日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为之日起 三个月 内提出。注意与行政复议区别,行政复议的时效是 60 日 3
2、、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 经审查,应当在 七日 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复的,可以提起上诉 4、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六 条“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 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10日 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 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5、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8 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 日 内向上一级人
3、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人民 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6、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三个月 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 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审应当在收到行政诉讼上述状之日起的 2个月 内作出终审判决。 7、除涉及不动产外,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最长时效为( 5年 ) 。 8、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 2年 内提出。超过 2 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2 Visyou 20121126
4、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9、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两个月 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 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 三个月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两年 ,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但 被羁押期间 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 六个月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1、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5、的期限为收到赔偿义 务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书之日起 (三个月内 )。 1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 二年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15 日 内 将处罚决定书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抄报本级人民政 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14、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被监督 的行政机关应当执行,并在接到监督决定书 30 日 内,将执行情况书面报
6、告行政执法监督机关。 15、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执法证件 每年一季度 由行政执法机关统一报送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验证;未经验证的执法证件无效。 16、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 30 日 内报送备案。 17、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10 日 内,通知被投诉的行政机关。被投诉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 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它有关材料。 18、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经行政机关负
7、责人批准,可以3 Visyou 20121126 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 七日 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19、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 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三日内 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 七日前 ,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0、立法法:第八十九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8、条例、 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 三十日 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21、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二条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日 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 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当场或者在 五日内 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3、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二十日内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9、长十日 ,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 四十五日 ;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十五日 ,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三条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 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 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二十日 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 向申请人颁发、 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或者加贴标签、
10、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23、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4 Visyou 20121126 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 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 行政机关应当在 二十日 内组织听证。 24、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 一年内 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5、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
11、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 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 届满三十日前 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但是, 法律、 法规、 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6、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 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 二十元以下 的罚款的; (二)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7、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二日内 ,交至行政机关;在水
12、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二日内 交至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应当在 二日内 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28、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9、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五日内 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 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应
13、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七日内 ,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 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 Visyou 20121126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 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 十五日内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0、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 七日内 , 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
14、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十日内 ,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31、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 认为其依据不合法, 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 三十日内 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 七日内 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 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32、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六十日内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 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 当延长,并告
15、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三十日 。 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 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 一百八十日 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4、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七日内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5、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律、 法
16、规、 规章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 日 。 36、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 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6 Visyou 20121126 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 60 日内 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处罚权限、种类一览表 行政处罚设定权限 行政处罚种类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部委 规章 地方政府 规章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备注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罚款限额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说明 除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外,低位 阶法有权对高位阶法所设定的行政处罚作具体规定,但低 位阶法只能在高位阶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