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十七中学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大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全领导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二、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 三、对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 2 个小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四、凡未参加各种学习教育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补训,同时对未参加培训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制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