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动扶梯维修保养的主要标准。1、 扶手带运行速度与阶梯运行速度差2。2、 扶梯以上自由空间高度应大于 2.3 米。3、 上、下梯口,上、下机仓应装急停开关;有总开关可除外,急停开关应有明显的颜色标记。4、 任何乘客可以接触到的凹凸部位不得有锐边。5、 扶梯部位裙脚板应平整光滑,联接应为对接。6、 扶手带入口处应有防护装置防止异物卷入,当异物进入,扶梯自动停止运行。7、 围裙板和阶梯之间 4mm;两边间隙之和不得大于7mm。8、 梳齿合深度大于 6mm;垂直方向啮合间隙小于4mm。9、 梳齿连续断齿不超过 2 个,总断齿不超过 3 个。10、 上、下着陆区左右裙板应装设安全开关,当异物挤入时,停
2、止扶梯运行。11、 梯梳板应装设安全开关,当异物挤入时,停止扶梯运行。12、 空载下行制动距离:额定速度:0.5m/s 制动距离: 0.21.1m额定速度:0.65m/s 制动距离:0.31.3m额定速度:0.75ms 制动距离:0.351.5m13、 应为常闭式制动器,在失压或控制回路失压下自动作用。14、 每台自动扶梯至少由一台独立原电动机驱动。15、 阶梯至少应由两条链条驱动,并分别置于阶梯两端。16、 阶梯链应有防止断裂、过分拉长或非故意缩短的安全开关。17、 制动器与驱动链轮之间采用链条传动时,应有防止该传动链条断裂的安全开关。18、 公共用途的扶梯如制造厂不能保证扶手断裂载荷大于
3、25kg 时,应装断带开关,且保证功能可靠。19、 应装过速保护开关,且功能可靠。当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 1.2 倍,自动停止运行, (如果能够避免过速,使用交流电动机以非磨擦传动和滑动不超过10时,可免去过速保护装置。 )20、 应有防止意外反向运行的保护装置(错断相) ,功能可靠。21、 机架、控制箱应有良好接地,接地线应用黄绿双色线。22、 在机仓或控制屏应附装有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和控制电路电源的电源总开关。23、 自动机应装有手动复位过载保护装置。24、 自动起动的扶梯应有明显运行方向标志,并在使用者到达梳齿板前起动。(1) 如果光电控制,光速应离梳齿 1.3m;(2) 如使用度垫式开关,有效作用长度至少 0.8m,并离梳齿板 1.8m;25、 自动停止扶梯允许运送乘客后加 10 秒自动停止。26、 两台或两台以上自扶梯作接驳运输,当接驳处没有中间出口时,其中一台停止运行后,其余扶梯应自动停止运行。27、 自动扶梯应在显眼处张贴至少两款安全标志,如有必要应附加禁止赤脚者使用,禁止运载重物等标志。28、 具体维修保养标准参照 GB50312002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