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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军营宣传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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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前言为全面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广大公民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掌握了解生产、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推进依法县进程,柳河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绘了法律七进读本 。通过详实、具体、生动的事例,告诉广大公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从而在生产生活中能充分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该书是一本对广大公民具有实用价值的普法教材,希望广大公民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认知,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柳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柳河县司法局2法律进军营宣传册电子稿1.我国宪法的前世今生

2、?1954 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部宪法除序言外,包括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 4 章 106 条。1975 年 1 月 17 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第二部宪法共 4 章 30条。1978 年 3 月 5 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第三部宪法共 4 章 60 条。1979 年 7 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 1980 年 9 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分别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1982 年 12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3、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全国人大于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2018年先后 5 次对 1982 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 52 条宪法修正案。2.2018 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3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2)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3)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4)调整充实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5)调整完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

4、关系;(6)调整完善和平外交政策;(7)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8)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方面的内容;(9)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10)在宪法中增加有关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这方面的内容;(11)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完善了宪法这方面的制度,增加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规定;(12)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3.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国家现已颁布的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 年 7 月 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 29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

5、公布之日起施行。共 7 章 84 条,对维护国家安全的总体原则、维护国家安4全的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以及公民、组织的义务权利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它是国家安全领域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在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起着统领作用。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每年 4 月 15 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 16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它是在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6、,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也是加强和规范隐蔽战线反间谍斗争的第一部法律,对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和加强反间谍能力斗争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与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 年 12 月 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 36 号主席令公布,自 201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6 年 4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第

7、 44 号主席令公布,自 2017 年 15月 1 日起施行。它是为防止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进行颠覆破坏活动而制定的一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 年 11 月 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第 53 号主席令公布,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它是在网络信息化时代为切实维护国家的网络安全出台的又一部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 4.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国家安全法第 13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8、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出法定职权,决定或者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在行使职权时,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或者违背法定程序、目的随意或过度地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玩忽6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甚至违令抗命。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于私情、私利的考虑,违背事实和法律,采用欺骗等手段,该为不为,或者不该为而

9、为之,或者枉法作出处理决定,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5.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兵役制度?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是指国家采用征兵与募兵两种方法补充兵员,既采用服役期短的征兵制,扩大后备兵员队伍,又采取长期服兵役的志愿兵役制,保留技术骨干和部队基层建设骨干,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武器装备和军队建设需要。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民兵具有预备役的性质,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6.兵役法对公民服兵役是怎样规定的?兵役法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

10、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当然,男女公民服兵役是有区别的,如适龄男性公民符合条件的都有应征服现役的义务,女性公民只根据7军队的需要应征服现役。兵役法同时规定:“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7.民间借贷的注意要点?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

11、,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8订立协议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

12、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利率应合法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

13、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利率,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提供担保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9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及时催收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 3 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

14、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运用法律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谨防“非法集资”式的民间借贷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这类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变味”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8.职场女性“三期” 维权 知多少?10女职工因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的生理特点,在职场上时常受到不公平对

15、待。为了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权益都有特殊规定。下面重点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如果“ 三期”女职工的现工作岗位对其身体有害,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将其调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岗位,但是,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薪。(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

16、做的是“续延” 而非 “续签”。(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针对“三期”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职业保障机制,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 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解除。但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女职工“三期” 期 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4)年终奖是用人单位自主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并11非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发放年终奖,用人单位就应根据约定履行义务。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以女职工休产假为由拒发年终奖。5 用人单位应

17、当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未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相关生育医疗及检查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为了节约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否则所需负担的医疗费用等各项支出可能会远远高于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9.经营者哪些情况下会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

18、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12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 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 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

19、施的;(八)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 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 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10.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13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

20、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11.什么是格式条款?哪些格式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21、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14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 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

22、)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12.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给了的利息能需要返还吗?可以不予返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借条上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15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除外。据此规定,

23、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的,不能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除外。13.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范围?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 丧 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 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7民他字第 52 号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

24、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保险金只有在没有指定受益人、受16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受益人丧失、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14.住房公积金能否被申请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由个人支配,个人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

25、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 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从此可以确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属于职工的个人所有的储金。被执行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时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划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针对不同情形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既然住房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性质,人民法院当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划拨。15.车辆被盗,小区物业是否应担责?物业公司是否应担责,关键看其是否履行了合理的

26、安全17管理义务。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业主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则有对该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义务。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财物负有安全防范和协助管理义务。王某汽车在小区内被盗,物业公司应就其是否履行了合理的安全保卫义务进行举证,如提供车辆进出小区的登记记录、事发时保安是否在岗的值班记录、事发录像资料等,如物业公司未能举证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已经履行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则应认定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时存在过错或瑕疵,根据其过错或瑕疵程度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6.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得车辆的违章记录如何处理车辆违章扣分应由被执行人即车辆原所有权人承

27、担。法院拍卖成交前的车辆违章扣分由原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承担,对于违章导致扣分的驾驶人不明确的情形,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对于驾驶人的违章行为应予以扣分、罚款处罚,其目的是为了警示驾驶人安全行车,维护文明的驾驶秩序,而车辆买受人并非实际违法者,如果对车辆买受人进行处罚不但有违公平正义原则,而且还不能真正处罚到违法者,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宗旨相违背。现行拍卖中拍卖公告在披露的情况下,买受人愿意对罚18款进行处理有一定的合理性,相对于扣分而言,金钱不具备专属性和人身性,谁交钱都是一样的效果。对于违章罚款,可以从拍卖所得案款中优先进行支付。可扣分数具有专属性和人身性,在一年内

28、一个驾驶员的可扣分数为 12 分,在现行规定中被处罚扣分的驾驶员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交管部门进行扣分处罚,具有人身性和专属性的特性往往是不可替代的。所以车辆违章扣分应由被执行人即车辆原所有权人承担。17.协议离婚却拒绝支付抚养费,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作为行使该职能的婚姻登记部门,必须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但从我国现行协议离婚制度的运行上看,对于协议离婚,法律采取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所做的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而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婚姻登记部门无从确认。因此,婚姻登记部门对离婚协议书的确认并不当然享有法律强制执行力。除人民法院

29、自身制作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外,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1、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2、仲裁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3、行政机关制作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19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离婚协议书并不属于可以作为法院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法院不能直接执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费。18.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

30、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19.购买违法搭建房屋无法过户,能不能解除合约?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31、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买卖

32、违法搭建房屋的合同系无效合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办法,按照约定处理,同时可以要求合同相对方返还订金,赔偿损失。双方也可以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签订的合同无效,返还订金,并赔偿损失。20.索要加班费需要知道的四点常识?(1)“值 班” 不同于“加班”,依据值班事实主张加班费,无法获得支持21“值班”不同于“加班”。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法院一般

33、亦不予支持。以上两种情况下,劳动者虽然无法获得加班费,但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待遇。(2)劳动者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主张存有加班事实的劳动者,应提举有效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确曾安排加班。如劳动无法提举充分、有效证据,则有可能承担败诉风险,故建议劳动者增强留存证据意识,以便有效维护自身权益。(3)适用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存有特殊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 8

34、 小时(或 40 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虽可能存在休息日工作的情况,但依据现行22法律法规,诉请要求休息日加班费无法得到支持,但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延时加班费或法定节假日加班费。(4)核算加班费的工资计算基数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根据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工资报酬予以确定。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劳动者月工资中的一部分,如“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为加班费核算基数,该种约定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故通常情况下,

35、劳动就此主张加班费差额,可获得法院支持。21.借名买车的法律风险?大多情况下, “借名买车 ”中车牌所有人与 车牌使用人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约定:车辆使用人出资购买车辆,将车辆登记在车牌所有人名下,车牌使用人实际使用和支配车辆,使用车牌指标,同时向车牌所有认支付一定的费用。 “借名买车”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风险一:“借名 买车”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车牌指标所有人通过私下与第三人约定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车牌指标给该第三人使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指标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因

3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为无23效。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亦不受法律保护。风险二:指标使用人将面临车辆被抵押、执行的风险因“ 借名 买车 ”,车辆 登记在车牌所有人名下,而非出 资购买车辆的车牌使用人名下。这样便产生了“车户分离” 的现象。对于指标使用人来讲,可能存在其购买的车辆被车辆登记所有人设定抵押的情形,影响车辆的使用;还可能存在当车辆登记所有人与他人涉及债务纠纷作为被申请执行人时,申请人申请执行登记在其名下的小客车,此时,车辆实际所有人还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对车辆进行确权,以保证该车辆不被执行。风险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指标所有人将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车辆一旦

37、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先由车辆承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若车辆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所有人作为车辆投保义务人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借名买车 ”虽解决了用 车的燃眉之急,但其却 给双方都带来了诸多不变和法律风险。所以说, “借名买车” 有风险,协议双方需谨慎。22.民事诉讼风险提示。24(1)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

38、法院审理。(2)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3)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4)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形除外)。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院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人民法院的支持。(5)授权不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

39、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25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注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6)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7)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

40、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8)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9)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26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10)不提供原始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

41、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11)证人不出庭作证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效力。(12)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当事人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13)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

42、内容缺席审判。27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1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已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15)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前款规定的期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16)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17)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28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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