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为了使机关党组织与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保持密切的联系,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制定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一、联系服务的主要内容(一) 定期向联系的党员和干部职工通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与活动事项,让他们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二) 了解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收入保障情况、思想动态、反映社会的热点问题。(三) 征求联系对象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 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党员和干部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二、联系服务主要方式(一) 建立交流制度。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主动与每个联系对象联系 2 次以上,其中面谈不少于 1 次,充
2、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到基层调研时,尽量安排时间与联系职工见面谈心。(二) 建立互通信息制度。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不定期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主动与联系对象沟通信息,交流思想。(三) 建立登记制度。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将联系对象情况统一记录在学习笔记上,要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联系对象内容,把党员和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分门别类整理归纳上报。三、考核监督建立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是抓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机关干部要认真对待,务求抓出成效。(一) 加强抽查考核。各单位党组织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联系职工的情况记录进行检查。(二) 加强基层监督。基层党组织要主动配合县直机关工委加强监督,及时将联系服务党员、干部、职工的情况反映到机关工委。县直机关工委将各单位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和干部职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三) 加强总结交流。机关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要撰写 1 篇联系职工的工作小结,年终考核述职时要专门汇报联系职工工作的情况,对联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表扬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