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洁服务协议书甲方:新绛公路管理段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永红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进一步改善新绛公路管理段的环境卫生面貌,为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协议如下:一、乙方于 年 月 日派往 名固定保洁人员进行正常保洁工作。1、每天 2 次扫净并擦净楼道,含楼梯栏杆墙群,垃圾筒、痰盂、楼道等使地面保持干净。无纸屑、果皮、烟头等杂物。2、每天 2 次清洁洗手间,达到地面洁净,墙壁干净,便器清洁无异味。3、洗手池,抽水马桶,小便池,地面有污垢,锈迹,应使用酸性清洁剂及时清洗,定期放置除臭药丸。4、甲方因环境卫生需要杀毒,由甲方提供药品,由乙方保洁员投放。5、甲
2、方段长、书记及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场所地面、桌椅等及时擦净。二、保洁人员按时上下班,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衣着整洁,不穿拖鞋,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三、保洁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四、每年保洁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包含人员及一切费用) ,保洁费用 月支付一次。五、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保洁工具的寄放地点,免费提供自来水及清洗场所。六、场所保洁用品(垃圾桶除外) ,人员工资、指定区域内保洁工作由乙方负责,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乙方保洁员可进行调休,乙方保洁员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承担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陪同甲方管理者对日常保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沟通反馈。甲方将不定期对楼内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打扫不到位,甲方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有权处罚,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将和乙方解除合同。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磋商解决。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