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X 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XXX 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已修订完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南郑县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2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2.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3 震害防御机制4 应急响应4.1 等级标准和响应级别4.2 分级响应4.3 应急通讯4.4 信息报送4.5 应急处理4.6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6 保障措施6.1 交通、
2、通讯与信息保障6.2 应急装备保障6.3 应急队伍保障6.4 技术储备与保障36.5 宣传培训和演练6.6 监督检查7 附则7.1 名词术语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预案生效时间1 总则1.1 预案目的4为全面做好我县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省建设厅陕西省建设系统破坏
3、性地震应急预案、汉中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南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城镇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县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后,建设系统在从事地震应急活动时执行。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地震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震害直接危及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建设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必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尽快恢复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1.4.2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5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地震应
4、急工作。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县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2.1.1 领导小组组 长:县住建局局长副组长: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局办公室主任局城建科科长规划科科长建管科科长村管站站长市政管理处主任大河坎水厂厂长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县质监站站长县建筑设计室主任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住建局办公室。2.1.2 主要职责根据县政府(或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依据临震预报或实际发生的震情、灾情:6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等级;研究决定各项抢险救灾事宜,领导和协调建设系统应急工作;按照相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的要求,决定是否派出地震灾区现场工作组,会
5、同地震灾区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抢险抢修,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震害调查及评估;负责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工程抢险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城区道路、市政设施等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震情和灾情,向县政府(或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城市设施应急措施建议并完成交办的有关工作。2.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2.2.1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 员:局办公室主任、城建科科长、规划科科长、建管科科长、县村管站站长、市政管理处主任、大河坎水厂厂长、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县质监站站长、县建筑设计室主任。2.2
6、.2 主要职责随时接受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7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工作建议、意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指示;在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灾区对受损的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进行抢险修复,尽快恢复城镇基础设施功能;对本系统处在地震灾区的次生灾害源点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对本系统发生次生灾害的源点进行抢险修复,防止次生灾害扩展蔓延;指导灾区对房屋建筑进行震时应急评价和工程抢险,并协助地震部门进行震害评估;负责地震灾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震害损失的汇总上报和救灾资金的申请工作;负
7、责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工作;负责收集、核实地方上报的灾区城建系统震害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城建力量对灾区(或临震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调查总结城市、村镇规划方面的抗震防灾经验教训;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组织规划力量对灾区(或临震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指导灾区(或临震区)开展房屋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加强维护和应急处置措施、减轻次生灾害等工作;负责收集、核8实地方上报的灾区房屋建筑的震害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对灾区(或临震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3 预警和预防机制县内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或省、市、县政府发出地震临震预报后,县住建局将根据南郑县地震应急
8、预案要求启动本预案,全面展开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建设系统及各乡镇应根据南郑县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做到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尤其要加强工程抢险队伍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平时应做好训练和技术装备准备,明确工程抢险所需设备和物资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存放地点等,建立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的数据库,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保证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当所辖地区被列入里氏 6.0 级以上地震的重点危险区时,由县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建设部门建立位于地震重点灾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包括市政公用基础
9、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的分布、规模及其设计、建造和使用概况等);根据震害预测结果组织制定重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实时监控、临震加固措施与抢救方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应急恢复方案、城市疏散通道和场地安排、次生灾害防御预案等,并纳入我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当所辖地区被列入里氏 5.0 级以上地震的重点危险区时,由县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建设部门建立位于地震重9点灾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组织制定重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实时监控、临震加固措施与抢救方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急恢复方案、城市疏散通道和场地安排等。当所辖地区被列入里氏 4.0 级以上地震的重点
10、危险区时,建立市政公用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制定重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实时监控、临震加固措施与抢救方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急恢复方案。4 应急响应4.1 等级标准和响应级别4.1.1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 4 个等级。4.1.2 地震响应级别县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的响应级别按照地震灾害等级标准划分为、 四个等级地 震 事 件 响应级别特别重大地震灾害(6.5 级以上) 重大地震灾害(6.0 级至 6.5 级) 较大地震灾害(5.5 级至 6.0 级) 一般地震灾害(4.5 级至 5.5 级) 4.2 分级响应4.2.1 级响应特别
11、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0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半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地震震情、灾情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情况,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召开第一次会议,宣布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 I 级 响应,通报灾情,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开展应急工作。1 小时内,局办公室、城建科、规划科、建管科、村管站、设计室、质监站、市政处、供水企业等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及时汇总灾区情况和有关部门意见,制定应急措施。2 小时内,召开紧急工作组会议,研究情况,提出饮用水源保护、重要建筑、燃气工程、城市交通系统等城镇市政设施抢险抢修和人员临时避震等建议方案。4 小时内,完成建设系统内灾情统计汇总工作,上报县政府。4.2.2 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发生重大地震灾害 2 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系统内地震灾害情况,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情况,迅速启动本预案。3 小时内,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抗震救灾应急工作。6 小时内,研究灾情和救灾情况,对饮用水源、重要建筑、燃气工程、城市交通系统等城镇市政受损设施进行抢修和检查。4.2.3 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