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工会的程序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 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 25 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成立工会委员会的程序为:1、成立工会筹备小组,宣传学习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发展工会会员。2、要设立:(工会 5-7 人)工会委员会 5 名:主席 1 名、副主席 1 名、委员 3 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3 名:主任 1 名、委员 2 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3 名:主任 1 名、委员 2 名。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并报送上级工会批复。3、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4、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全体会员直接选举产生。5、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同意。6、企业工会持上级工会成立批文到银行开设工会账户。7、公司每年按全年应发工资总额的 2%向地税上缴工会费,上级工会部门每年返还公司上缴总额的 1/2 金额,(直接拨付到公司工会账户)给公司职工用于开展活动等。8、会员按照月工资总额的 0.5%缴纳的会费。9、公司必须建立工会费的台账,做到专款专用。10、成立工会享受到的权利:职工生活出现困难、或有重大疾病的案例都可以向上级工会汇报,申请支援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