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通知书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东省青岛市电信分公司: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 青岛电信世 纪大厦 ups 更换工程 合同 ,贵公司合同编号为: SDQD01101184INNOO ,合同总金额为: 208600.00 元。该 合同已付款金额为:0 元,我公司已按规定提交等额发票,根据合同条款,已满足 款项的付款条件,现申请办理付款手续。请贵公司按下列收款单位和银行账号支付该项货款,合计人民币 187740.00 元。付款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全称:青岛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青岛支行营业部 账号: 8040-17013 单位(盖章)2011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