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作业责任 书甲方: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菏泽解放路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商城安全管理,保障商城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本着“ 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原则,甲乙双方在保持正常经营活动的同时,须共同严格落实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制,并签订本高空作业责任书如下:一、必须由高空作业单位或高空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一起签署本责任书。 二、乙方进行高空作业前,应指定高空作业监护人员及责任人。 三、乙方高空作业时应用警戒带圈划隔离区域,在明显位置放置“ 高空作 业, 请勿靠近” 的警示标牌,将高空作 业现场范围附近的车辆、设施、物品移走或采取保护措施,
2、指挥车辆、行人绕行。四、乙方操作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做好一切防护措施,如系安全带、挂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等,作业人员不准将吊绳、电缆等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五、乙方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撤回警戒带和标识。 六、 有下列情况禁止高空作业: A、没有签定高空作业责任书; B、现场没有监护人员;C、风力超过四级或气温超过 35C; D、雷雨大雾下雪天气。 七、由于乙方安全问题给甲方及其他商户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八、凡乙方聘用的作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条款,乙方皆承担连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遵循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处理。九、本单位(人) 因工作需要需 进行高空作业,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已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已清楚知道甲方关于高空作业的管理要求,并在此向甲方公司承诺:如因高空作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或因违规操作而损及他人或自身利益的,本单位(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次一签,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名称:菏泽解放路分公司 高空作业现场负责人:甲方代表: 高空作业人: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