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合作确认函致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鉴于我司与贵司已就 晶福园 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的【团购】事宜达成合作意向,现我司同意贵司作为我司唯一认可的合作房地产互联网电商销售公司,于 2016 年 06 月 1 日进入合作项目案场,为我司提供如下服务:【团购】1)向有意愿购买合作项目在售房源的【所有客户】收取房多多会员增值服务费,标准为:住宅 15000 元/套(大写: 壹万伍仟 元/套) ,公寓 10000 元/套(大写: 壹万 元/套) ,别墅 20000 元/套(大写: 贰万 元/套)该等客户所交纳的房多多会员增值服务费全部由贵司收取并享有。2)利用自身的各类资源为合作项目进行线上、线下客户拓展,并为我司组织购房优惠活动,如:通过房多多网站进行项目及购房优惠活动推广,房多多数据营销平台进行客户邀约,启动房多多签约经纪公司导入客户等。我司将于日后与贵司签署正式的项目平台销售合作协议 ,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共同签署的项目平台销售合作协议为准。开发商: 扬州市晶澳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