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验收创建“平安先行单位”报告台江区综治委:2015 年本单位在总公司集团总部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综治委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台江”建设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立足区综治委关于平安先进单位的考核要求,按照:夯实基础、抓实重点,确保安全的工作思想,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承担起维护本单位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职责,超市成立“平安先行单位”领导小组并全面落实 2015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工作责任书,将创建“平安先行 单位” 的各 项工作具体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平安先行 单位” 的创 建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榕综治委 2015 年的文件, “关于开展平安先行 单位” 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考评验收细则要求,我超市认真开展自查并逐条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分数为 95 分,现申请区综治委对我超市 2015 年“平安先行单位” 创建工作成效进行考评验收,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改正不足,不断完善单位创建“ 平安先行 单位” 制度、努力工作,使 创建平安先行单位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