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 号:DB11/ 510-2017 备案号: 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public buildings 2017-06-29 发布 2017-10-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pu
2、blic buildings 编 号:DB11/ 510-2017 备案号: 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1日 2017年 北京 DB11/ 510-2017 2 前 言 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16.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及北京市百项节能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等单位共同编制的。在标准编制过程中
3、,编制组结合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工程的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 本标准共分1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墙体节能工程、5 幕墙节能工程、6 外门窗节能工程、7 屋面节能工程、8 地面节能工程、9 供暖节能工程、10 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11 冷热源和管网节能工程、12 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13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14 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15 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16 监测和控制节能工程、17 工程现场检验、18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附录 A 公共建筑节能
4、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本规程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对章节作了重大调整,将原第4、第5章拆分成8章进行细化编制; 2 增加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的验收内容; 3 增加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地源热泵换热系统三章可再生能源节能工程的验收内容; 4 增加监测和控制节能工程的验收内容; 5 修改外保温选用材料及防火性能的相关规定; 6 增加建筑施工现场实体检测及供暖、通风和空调、配电和照明系统设备节能性能检测要求;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5、解释工作。 为提高规程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DB11/ 510-2017 3 北京建工大厦A座907室;邮编:100055;电话:010-63965212;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建筑节能研究发展中心 中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振利高新技术公司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中节能唯绿(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汇尔
6、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绿源中天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北安河中队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建明 鲍宇清 谢 锋 刘元光 郑玉洁 葛斌斌 段 恺 杨发兵 杨兴明 林旭涛 张森栋 孙 莹 薛志峰 郭 清 李 军 李文杰 林燕成 彭 宏 徐 毅 张永宁 吕海生 刘 越 张富山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庆生 孙诗兵 王甦 方展和 黄维 刘慧敏 寇捷 DB11/ 510-2017 4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墙体节能工程 4 4.1 一般规定 . 4 4.2 主控项目 . 4 4.3 一般项目
7、 . 7 5 幕墙节能工程 9 5.1 一般规定 9 5.2 主控项目 9 5.3 一般项目 11 6 外门窗节能工程 12 6.1 一般规定 . 12 6.2 主控项目 . 12 6.3 一般项目 . 13 7 屋面节能工程 14 7.1 一般规定 . 14 7.2 主控项目 . 14 7.3 一般项目 . 15 8 地面节能工程 16 8.1 一般规定 . 16 8.2 主控项目 . 16 8.3 一般项目 . 17 9 供暖节能工程 18 9.1 一般规定 . 18 9.2 主控项目 . 18 9.3 一般项目 . 20 10 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 21 10.1一般规定 21 10.2主
8、控项目 21 10.3一般项目 25 11 冷热源和管网节能工程 . 26 11.1 一般规定 . 26 11.2 主控项目 . 26 11.3 一般项目 . 28 12 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 . 29 12.1 一般规定 . 29 12.2 主控项目 . 29 12.3 一般项目 . 31 13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 . 32 13.1 一般规定 . 32 13.2 主控项目 . 32 13.3 一般项目 . 35 14 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 36 14.1 一般规定 . 36 14.2 主控项目 . 36 14.3 一般项目 . 37 DB11/ 510-2017 5 15 地源热泵换热系统
9、节能工程 . 38 15.1 一般规定 38 15.2 主控项目 38 15.3 一般项目 . 40 16 监测和控制节能工程 . 41 16.1 一般规定 . 41 16.2 主控项目 41 16.3 一般项目 45 17 工程现场检验 46 17.1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 46 17.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 46 18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 49 附录A 公共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51 本标准用词说明 54 引用标准名录 55 条文说明 56 DB11/ 510-2017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2 3 Basi
10、c requirements . 3 4 Energy saving for outer wall project 4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 4.2 Dominant items . 4 4.3 General items 7 5 Energy saving for curtain wall project . 9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9 5.2 Dominant items . 9 5.3 General items 11 6 Energy saving for out doors and windows project . 12
11、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12 6.2 Dominant items . 12 6.3 General items 13 7 Energy saving for roof project 14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14 7.2 Dominant items . 14 7.3 General items 15 8 Energy saving for orther parts of building envelope project 16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16 8.2 Dominant items . 16
12、8.3 General items 17 9 Energy saving for heating system project 18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18 9.2 Dominant items . 18 9.3 General items 20 10 Energy saving for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project. 21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 21 10.2 Dominant items . 21 10.3 General items 25 11 Energy s
13、aving for heat source and outdoor pipe network project . 26 11.1 General requirements 26 11.2 Dominant items . 26 11.3 General items 28 12 Energy saving for power distribution and illumination system project . 29 12.1 General requirements 29 12.2 Dominant items . 29 12.3 General items 31 13 Energy s
14、aving for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project 32 1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13.2 Dominant items . 32 13.3 General items 35 14 Energy saving for ground source heat pump heat transfor system project . 36 14.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14.2 Dominant items . 36 14.3 General items 37 15 Energy saving for
15、ground source heat pump heat transfor system project . 36 DB11/ 510-2017 7 15.1 General requirements 36 15.2 Dominant items . 36 15.3 General items 40 16 Energy saving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 project . 41 16.1 General requirements 41 16.2 Dominant items . 41 16.3 General items 40 17 Construction
16、site inspection 41 17.1 Physical inspection for building envelope project 46 17.2 System energy saving performance inspection 46 18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ence for energy saving project 49 Appendix A Acceptance records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nergy saving project . 5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17、 in this standard 54 List of normative standards 55 Clause explanation . 56 DB11/ 510-2017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节能政策,控制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 北京地区公共建筑的节能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DB11/ 510-2017 2 2 术语 2.0.1 公共建筑节能工程 energy efficiency const
18、ruction of public buildings 对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及供暖、通风和空调、冷热源和管网、配电和照明、监测和控制、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换热系统等所进行的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简称节能工程。 2.0.2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proof documents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 2.0.3 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产品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
19、号、技术参数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2.0.4 进场复验 site reinspection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产品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2.0.5 见证取样送检 evidential test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相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2.0.6 现场实体检验 in-site inspection 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的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
20、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 3 3 基本规定 3.0.1 公共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0.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 3.0.3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节能工程施工内容。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3.0.4 公共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
21、法规、标准的规定,严禁采用国家或北京市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3.0.5 公共建筑节能工程划分为: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外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冷热源和管网节能工程、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监测和控制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工程、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等13个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可参照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当特殊分项检验批划分未做规定时,可由监理(建设)、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 3.0.6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防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22、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3.0.7 节能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见本规程附录A表A.0.1;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表A.0.1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本规程附录A表A.0.2;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必
23、要时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并按表A.0.2记录。 3 单位工程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见本规程附录A表A.0.3;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表A.0.3记录。 4 4 墙体节能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公共建筑外墙、分隔供暖与不供暖空间隔墙等墙体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4.1.2 墙体节能工程应实行专业化施工,保温系统材料应配套供应,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外保温系统耐候性检验内容。 4.1.3 本分项工程的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保温墙面
24、,其面积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4.1.4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4.1.5 工程施工时,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4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设计有要求时); 5 锚固件安装;
25、6 增强网铺设; 7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8 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4.2 主控项目 4.2.1 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系统和材料性能型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品种、规格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5 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4.2.2 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后,应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复验项目见表4.2.2。 表4.2.2 现场见证取样复验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复验项目 1
26、 保 温 板 模塑板、挤塑板、硬泡聚氨酯板、酚醛泡沫板 厚度、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垂直于板面抗拉强度,燃烧性能 岩棉板或岩棉带 厚度、导热系数、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酸度系数 玻璃棉 厚度、导热系数、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燃烧性能 泡沫水泥板 厚度、干密度、导热系数、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 泡沫玻璃板 厚度、导热系数、体积密度、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 复合聚氨酯板 芯材:厚度、表观密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压缩性能 复合板: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燃烧性能 复合酚醛板 芯材:厚度、表观密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 复合板: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燃烧性能 2 保温砌块 传热系数、抗压强度
27、、吸水率 3 保温装饰板 保温层厚度、保温层导热系数、面密度、抗弯荷载、拉伸粘结强度 4 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 燃烧性能、导热系数、吸水率 5 胶粘剂 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与保温板),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与隔离带) 6 抹面胶浆 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结强度(与保温板),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结强度(与隔离带),压折比 7 玻纤网 耐碱断裂强力、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 8 镀锌钢丝网 锌量指标、丝径、网孔尺寸、焊点抗拉力 9 锚栓 用于岩棉板薄抹灰 抗拉承载力标准值 用于保温装饰板 单个抗拉承载力 10 贴砌浆料 干密度、导热系数、拉伸粘结强度 11 轻质砂浆 干
28、密度、拉伸粘结强度(与聚氨酯复合板) 12 保温砂浆 厚度、导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保温墙面面积,每5000m2时应复验1次,面积不6 足5000m2时也应复验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保温墙面抽检面积。 4.2.3 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检查或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的要求。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2.4 保温材料与基层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保温板与基层的
29、粘结面积、拉伸粘结强度或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以粘结为主的外保温系统,施工前进行样板墙现场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施工过程中检查保温板材粘结面积或连接情况。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2.5 保温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尺量、钢针插入或剖开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不少于3处。 4.2.6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种类和数量、锚固位置和深度、锚盘位置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核查隐检记录;观察检查;实测锚固深度;现场锚固力拉拔检验。 检查
30、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不少于3处。 4.2.7 抹面层与保温层或相邻构造层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裂缝。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不少于3处。 4.2.8 当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其设置方式、高度、粘结面积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不少于3处。 4.2.9 当采用有机类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做法时,首层防护层厚度应不小于 15mm,二层以上应不小于5mm。 检验方法:核查隐检记录;现场尺量、钢针插入或剖开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不少于3处。 4.2.10 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等热桥部位,以及外窗
31、洞口外侧四周墙面,均应按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或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隔断热桥措施按不同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 4.2.11 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配套砂浆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及导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砂浆品种,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核查砂浆强度及导热系数试验报告。 7 检查数量:砂浆品种和强度试验报告全数核查。砂浆饱满度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4.2.12 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墙板应有型式
32、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装性能的检验; 2 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3 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试验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抽查 5%,并不少于 3 块 ( 处 )。 4.2.13 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气层时,隔气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 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隔气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33、隔气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并不少于 3 处。 4.3 一般项目 4.3.1 基层应坚实、平整,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2 保温板和防火隔离带的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应上下错缝、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块保温板材。 4.3.3 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整
34、4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4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茬高差 1.5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不应少于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4.3.4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包覆于抹面胶浆中,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增强部位的增强网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8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 4.3.5 当采用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时,墙体上易碰撞的底层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交接处采取的防止破损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
35、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3.6 当采用胶粉聚苯颗粒复合型外保温系统时,保温板内、外表面应满涂配套的界面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4.3.7 变形缝构造处理和保温层开槽、开孔及装饰件的安装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8 当采用外墙外保温或内保温时,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表4.3.8 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整 4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4 用2m垂直检测尺检
36、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缝(装饰线)直线度 4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检验数量:每100m2抽查不应少于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9 5 幕墙节能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公共建筑中作为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明和非透明建筑幕墙的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5.1.2 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5.1.3 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热材料的力学性能和
37、热变形性能试验报告。 5.1.4 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 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 3 构造缝、结构缝保温、密封构造; 4 隔气层; 5 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保温、密封接缝构造; 7 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 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9 遮阳构件的锚固。 5.1.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施工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1.6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每1
38、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商定。 5.2 主控项目 5.2.1 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材料性能型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10 等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品种、规格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后,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39、、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2 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得热系数、中空玻璃密封性能; 3 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4 透光、半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品种产品,幕墙面积每3000m2时应复验1次,面积不足3000m2时也应复验1次。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幕墙抽检面积。 5.2.3 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开启部分关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幕墙气密性能检测报告、见证记录。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
40、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可开启部分。试件应按照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试件设计应经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 检查数量:核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 30,并不少于5件(处)。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面积超过 1000 m2 的每种幕墙均进行气密性能检测。 5.2.4 每幅建筑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等节能性能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幕墙热工性能计算书,幕墙节点及安装应与设计进行核对。 检查数量:计算书全数核查,节点及开启窗按照检验批抽查 30%,并不少于10 处。 5.2.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
41、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安装牢固,不得松脱。 检验方法:现场尺量、钢针插入或剖开检查;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 10 处。 5.2.6 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遮阳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牢固,满足抗震、维护检修的要求,外遮阳设施还应满足抗风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验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产品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检查全数的 10,并不少于 10 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报告全数核查。 5.2.7 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断热桥节点的连接应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幕墙节能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42、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 5 处。 5.2.8 幕墙隔汽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汽层处的节点构造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 5 处。 5.2.9 幕墙可开启部分开启后的通风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幕墙通风器的通道应通畅、尺寸满足设计要求,开启装置应能顺畅开启和关闭。 检验方法:尺量、核查开启窗通风面积,观察、手试检查,通风器启闭测试。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 30并不少于5处,开启窗通风面积全数核查。 5.2.10 凝结水的收集和排放应通畅,并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通水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 10,
43、并不少于5处。 5.3 一般项目 5.3.1 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采用密封胶密封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5件(处)。 5.3.2 单元式幕墙板块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的搭接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材料:固定牢固,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 隔汽层:密封完整、严密; 4 凝结水排水系统通畅,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通水试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5件(处)。 5.3.3 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
44、缝处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措施。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 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5件(处)。 5.3.4 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应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10件(处)。 12 6 外门窗节能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公共建筑外门窗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6.1.2 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
45、资料。 6.1.3 工程的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2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6.1.4 外门窗的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6.1.5 外窗遮阳设施的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遮阳工程技
46、术规范JGJ 237的要求。 6.2 主控项目 6.2.1 外门窗、外窗遮阳设施进场时,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6.2.2 外门窗、外遮阳设施进场后,应对表 6.2.2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6.2.2 现场见证取样复验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复验项目 1 外门窗 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2 外遮阳设施 遮阳系数、抗风荷载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
47、量:外门窗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三樘(件);外窗遮阳设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抽查不少于一副。 13 6.2.3 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 6.2.4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5 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
48、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6.1.3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6.3 一般项目 6.3.1 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要求。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2 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采用密封胶密封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采用了均压管的中空玻璃应进行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3 外门、外窗可开启扇、活动外遮阳设施、升降、调
49、节等操作应灵活、能操作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 7 屋面节能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屋面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7.1.2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屋面节能工程,每1000m2屋面保温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1.3 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1.4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基层; 2 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 防火隔离带; 3 屋面热桥部位; 4 隔气层。 7.1.5 屋面保温隔热层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要求。当采用正置式做法时,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7.1.6 屋面设备基础等出屋面构造应与屋面结构同期施工,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2 主控项目 7.2.1 屋面节能工程所用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