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结构实体检验相关事项的规定(内部试行 2016.2.17)我站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结构实体检验中的相关问题,现统一规定如下: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中 10. 1.1 条: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它项目。结构实体检测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施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测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2、除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2、混凝土强度按本规范 10.1.2、10.1.5 条执行。如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混凝土试块管理混乱如未按标准进行养护、代做试块,或混凝土在生产、运输过程有问题或现场未按要求施工、养护不到位、随意加水等情况时,可以开抽测通知单,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现场回弹、钻芯。23、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1)检测批的划分为:同类构件按一栋楼作为一检测批(分段验收的按分段验收的为一批) 。(2)在统计构件数量时,板是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块板。(3)梁的抽检频率。悬挑梁抽取不少于总数的 5%且不少于 1
3、0 个确定,非悬挑梁抽取不少于总数的 2%且不少于 5 个确定,样本应分布均匀,只要检测框架梁(受力构件) ,样板总量按轴线节点来确定。当悬挑梁数量少于 10 个时,应全数检验。地下室梁(0.000 以下)独立于主体部分,按总数的 2%且不少于5 个确定。(4)在对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时,对悬挑梁、悬挑板,仅需检测上部受力主筋;对于同一块板需同时检测板面、板底钢筋,且板面、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批量检验结果应分开评定。(5)对于该规范 E.0.2 条规定“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 6 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即同一块板的板面、板底均要检测不少于 6 根钢筋。3、结构实体
4、检验完成后,方可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3例 1:某地上七层框架结构工程梁的确定(非悬挑)构 件名 称每层构件数量构件总数 取样数量计算 取样数量确定主 梁 20 个 207=140 个 1402%=2.8 5 个结平板 22 块 227=154 块 1542%=3.08 5 块悬挑梁 6 67=42 个 425%=2.1 10悬挑板 3 37=21 个 2110%=2.1 20例 2:某地上 30 层框架结构工程梁的确定(非悬挑)构件名称每层构件数量构件总数 取样数量计算取样数量确定主梁(框架梁)60 个 6030=1800个 18002%=3636 个结平板 22 块 2230=660 块 6602%=13.2 14 块悬挑梁 6 630=18 个 1805%=9 10悬挑板 3 330=90 个 9010%=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