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试考场规则1 考生要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考号参加考试,要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尊重监考人员。2 考生按抽签决定的场次在考前三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集合,凭准考证进行登记校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3 考生按顺序参加考核,考核前先对工具或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4 考生要独立完成考试内容,不准互相商量和找人代做。5 考生不得询问有关考试内容或操作程序方面的问题,如有考卷不清楚或设备有问题,可在自己工位上询问监考人员,不得串位。6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精力集中,不准吸烟。7 考生去厕所时,要先经监考人员允许,并有人随同。8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要立即停止操作,不得延长时间。考试完成后连同试卷及记分表放在原工位,请监考人员验收。设备清理干净,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9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发现顶替代做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