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派车管理制度一、综合办公室是项目部车辆管理、使用的主管部门,项目部汽车由专门的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二、车辆调配原则上 1.先远后近(五公里以内原则上不派车)2.先急后缓,先重后轻(优先突发事件、重要业务等)3.协调整合,一车多用(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尽量合用,减少派车 次数)4.非紧急、非携重物的外勤、出差不予派车。部门负责人应要求员工自行乘车。员工自行乘车原则上必须乘坐公交和地铁(发放地铁卡 公交卡) ,确实不便乘坐公交和地铁的,普通出行送到公交站、地铁站 如需打车经部门领导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搭乘的士,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凭证 打车回来由办公室审批外出打车单三、如需驶离公司所在市,需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外勤派车确定需要等待的,用车部门提前说明,综合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派车。四、车辆使用应当坚持做到预约:各部门用车至少提前半天预约,当班用车提前一小时前预约,下午用车上午预约,次日用车当日预约,夜间用车下班前预约。以便合理安排,统筹利用资源。否则,综合办有权不予派车。五、项目部原则上不设专车,以主管领导用车为主,副职及部门领导用车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调度,员工用车需要向综合办公室申请,普通出行以公交和地铁为主,严禁“出门招手” ,随意乘坐出租车的不良风气。六、 以上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报项目领导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