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第三方收款协议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我方 【 】(以下亦称“我方” )微信公众帐号(帐号名称: ,微信号: 以下简称“公众帐号” )已经成功申请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 (系统页面可能称“流量主服务”,以下亦称“广告展示服务” ) ,我方已同意在使用广告展示服务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与贵公司缔结的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协议 (以下亦称“服务协议” )全部条款。根据服务协议,我方应按照结算条款约定的方式、流程及规则直接与贵公司结算展示收入,但基于我方自身需求,须委托第三方【丰泽区兴辉天享软件开发工作室】 (以下亦称“第三方” )与我方共同使用微信公众帐号参与广告展示服务,并代我
2、方收取根据服务协议产生的所有流量主收益费用,故我方特申请贵公司自 年 月 日起至委托收款关系结束之日止(以下亦称“委托收款期间” ) ,由第三方代表我方与贵公司结算展示收入,并由第三方向贵公司开具相应发票,第三方与贵方结算展示收入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银行账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行所在地接收结算单邮箱为此我方与第三方共同承诺:1、我方在服务协议中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不因共同运营、委托收款关系而有任何改变,我方仍受服务协议全部条款约束,第三方参与广告展示服务并代我方收款的行为应同时受服务协议条款约束;2、本申请函自我方及第三方盖章后生效,本申请函生效后,因与第三方共同参与广告展示服务及广告款项代收问题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3、相关款项一经到达结算银行账户,则视为贵公司已经完整履行展示收入结算义务,我方或第三方均无权向贵公司主张相关债权;4、代收款的增值税发票由第三方开具。委托方(流量主服务用户)(签章):第三方(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