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泔水、垃圾承包清理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清理甲方餐饮泔水、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每日产生的垃圾、泔水(包括餐饮部后厨和职工餐厅后厨) 。2.乙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清理员,负责把甲方在此合同里规定的泔水和垃圾全部清出。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热天、冷天) ,垃圾的清运工作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3.乙方所指定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及卫生的工作制度,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按时清运
2、。4.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禁止在垃圾房内进行分拣等影响卫生的工作。泔水、垃圾清运完毕后,乙方必须对垃圾房内外环境及周围环境进行细致打扫和冲洗,达到甲方规定的卫生要求。5.乙方如不能保证垃圾房内外环境及周围环境卫生达标,甲方可对乙方进行每次 50 元的处罚,连续三次不达标的,则取消乙方清运资格,本合同自动终止。6.对于将在甲方管辖区内进行泔水及垃圾清运的人员,乙方要提供她们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联系电话。7. 所有清理工作必须按照甲方、卫生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严禁乙方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区域。对于从甲方管辖区域内运出的泔水,乙方只能用于家畜养殖。8.如乙方擅自违反第七款规定,将从甲方管辖区域内运出的泔水用于提炼泔水油或作为泔水油提炼单位、个人的原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乙方全部承担。9.双方合作期限自 201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7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