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14 页, 现场签证办理程序及流程 效益最大化永远是企业的追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应 “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 ”,有效的办理工程签证是施工企业赢利的有效途径。 一、工程签证的适用范围 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相关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 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 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工程签证适用如下范围: 1、适用于施工合同范
2、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 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二、依据标准合同文本需要办理签证的种类及对应的合同条款 1工期签证: 11、 12、 13、 14 第 2 页 共 14 页, 2质量签证: 15 条 3隐蔽、试运行签证: 16、 17、 18 条 4发包人(监理人)责任签证: 8、 24、 25、 26、 27 条 5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停水、停电)签证: 23、
3、 25 条 6材料验收签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品牌) : 27、 28 条 7变更签证: 29、 30、 31 条 8竣工(包括工程、资料验收、结算)签证: 32、 33、 36 条 9违约签证: 35 条 10不可抗力签证: 39 条 11现场不利条件签证: 43 条 12其它签证:包括补充条款、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同解除等。 三、办理工程签证的程序 工程签证由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根据相关变更事项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同时提交 “工程变更签证单 ”及 “设计变更通知单 ”或 “设计修改图 ”或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 ”,返工重做的应有现场实体照片。 (一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对工
4、程变更的规定 :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 14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第 3 页 共 14 页, 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3、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4、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14 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4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5、经发、承包双方确的设
5、计变更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6、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 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 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 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
6、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 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 4 页 共 14 页, (二 )、当合同对现场签证未作具体约定时 ,应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处理: 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 7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若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签证中还应包括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品种及数量和单价。若发包人未签证同意,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 48 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经认可。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7、四、签证内容填写要求及技巧 当发生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者费用 +工期签证。 (一) 、各类合同类型签证内容要求 : 可调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 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至少签到数量 (合同中未包括的项目应签人材机的数量 )、单价、费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 、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还是税后造价。其他 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 ;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 ;有无甲供
8、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第 5 页 共 14 页, 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 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二)签证填写内容的优先顺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 (草图、示意图 )。 采用以上优先顺序
9、是因为:站在施工单位角度,最好要签明确的,越明确越好的内容,能明确确定出金额及价格 最好,这样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事后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封闭了,签证的成果能得到合理的固定,否则,签证内容能否得到预期结果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但项目部应注意证据的保存,因为当甲方工作人员变动时,只有金额没有其他证明材料很容易被继任者视为存在猫腻。 (三)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的内容要与协议定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四)项目经理部应在每
10、项工程开工前建立收发文簿 ,作为双方递交资料的签收簿,并有专人管理。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第 6 页 共 14 页, 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如签证原因一般不用“应甲方要求”的提法,而是用“由于工程需要”的提法,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对方比较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愿意接受并拒签。如遇到对方故意刁难、无正当理由拒签,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不需要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收到报送资料,这样 就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发文,或采取发挂号信或 EMS 发快递的方式,并在快递单上
11、加盖保留邮戳,必要时也可以向邮局要快递签收的复印件,请邮局盖章。这样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签字,超过合同约定或 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第 7 页 共 14 页, 附件 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津资K-1(通用) 工程名称 XX 工程 施工单位 世达建筑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建筑面积 结构/ m2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8 页 共 14 页,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现场签证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世达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施工时间 签证内容: 第 9 页 共
12、 14 页,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年 月日 工程签证费用报审表 主 题 文件编号 申报单位 日期 根据第( )号工程签证单,申请费用如下表,请审核。 签证类型: 施工变更 设计通知 核定单 监理工程师指令 业主工程指令 签证概述: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名称 签证前 签证后 工程款 增()减()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签证依据(附件) : 工程指令(编号) :_ _ 图纸(编号) :_ 报价清单:_(页) (并附上图纸) 其他依据:_ _ 第 10 页 共 14 页, 监理单位意见: 造价咨询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第 11 页
13、共 14 页, 工程签证工作流程图 是 是 项目专业工长根据相关变更事项填写工程签证审批表 项目商务人员审核签证内容是否有利于计算造价和工程结算,依据签证单填写 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 通过与否项目经理审核 批准与否由项目签证责任人报经理工程师审批,填工程签证审批表 、 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 由现场监理单位签发工程签证费用审批 表 否 退 回 否 退 回 业主代表审批签发签证申请填工程签证审批表 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项目经理部部资料员签收并登记签证台账项目商务预算员依据依据工程签证费用审批 表将签证费用计入已完工程结算,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第 12 页 共 14 页, 现场工程量确认表 主 题 编号 施
14、工单位 签证部位 专业 原因: 确认内容: 确认记录:(附草图【草图上必须有参与收方的各单位人员签字】及图片)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第 13 页 共 14 页, 五、 08 清单计价规范规范关于索赔的规定 4.6.1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 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 4.6.2 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4.6.3 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28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15、2 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28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 请表,符合本规范第 4.6.1 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 ,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 4、 5 款的程序进行。 4.6.4 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 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第 14 页 共 14 页, 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的决定。 4.6.5 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 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 定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6.6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 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 4.6.7 发、 承包人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