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权所有,RESERVED,第十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版权所有,RESERVED,第一节 保险业监督管理概述一、保险业监督管理的概念广义的保险监管是指具有法定监管权的政府机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保险企业内部的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对保险市场及市场主体的组织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或管理。狭义的保险监管是指保险监管机构根据一定的目的、目标或原则对保险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的行为所进行的约束和管制,以确保保险人的经营安全,同时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以此确保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并促进保险业的发展。,版权所有,RESERVED,二、保险监管的产生与发展(一)早期的保险监管制度产生于英国1575年,英国设立保商会,
2、要求海上保险单必须向该商会登记,是监管的开端。 1720年,英国女王特许皇家交易保险公司和伦敦保险公司统一经营海上保险,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涉足 1746年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要求投保人对投保财产要有投保利益。,版权所有,RESERVED,(二)现代保险监管制度诞生于美国 1851年美国新泽布十尔洲正式设立保险署,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从事保险监管的国家授权机构 1855年,伊来泽提出了以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目标的现代保险监督理念。 1859年,美国绝大多数洲均设立保险监管机构。,版权所有,RESERVED,(三)现代监管制度的法律发展英国于1746年:1746海上保险法;1870年:寿险公司法;1
3、909年:保险合同法。 到上世纪二十年代西方各发达国家已普遍建立国家监管法,进行了相应立法。我国从1929年12月30日由国民党政府公布保险契约法草案,版权所有,RESERVED,年月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次法律的形式对海上保险做了明确规定。 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保险法,这是建国来我国的第一次保险基本法。采用了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集保险业法和保险合同法为一体的立法体例,是一部较为完整、系统的保险法律。 年,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保险法做了首次修改,并于年月日起实施。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保险法。,版权所有,RESERVED,(四)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发展 1980年以前:只有保险经营,没有实质上的保险监管。 1980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兼任我国的保险监管机构 1998.11.18日: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成立,版权所有,RESERVED,三、保险监管的原因(一)保险业涉及公众利益(二)保险业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三)保险业是最易于产生过度竞争的行业,版权所有,RESERVED,四、保险监管的模式,(一)北美型 北美
5、型的监管是强势监管,既从定性的角度通过对保险经营各环节的监管来保证偿付能力的实现,又从定量的角度通过法定偿付能力额度的规定来保证保险公司处于有偿付能力的状态。 对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信息披露、费率的条件、保单利率、红利分配、一般保险条件等均有明文规定,并在投放市场前受到监管部门严格和系统的监督 这种制度的后果是限制了保险公司的创造力,使保险产品的差异变小,不利于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新风险和保险公司最大化地分散和经营公司风险。,版权所有,RESERVED,(二)英国型 英国型的监管是一种弱势监管。这种形式的监管给予保险公司很大的自由度,监督者的精力集中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上,只规定保险公司应
6、该保持的法定偿付能力额度,它们的经营一般不会受到更多的干预。这种方式的监管根据在于保险公司只要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以负责的态度经营,政府就不应该干预。,版权所有,RESERVED,五、保险监管的原则1、依法监管的原则2、维护保险当事人利益的原则3、保证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原则4、综合管理原则六、保险监管的目标1、规范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公平竞争2、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版权所有,RESERVED,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一、保险监管的主体指保险行业的监督者和管理者。有的既有监督权又有管理权,有的只有监督权,没有管理权。(一)保险监管机关 世界各国的保险监管职能主要都是由政府依法设立的保险
7、监管机关行使。 我国的监管机关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管中国保险市场,其任务是:拟订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则;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和预警体系,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业稳健经营、健康发展。,版权所有,RESERVED,(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1、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指在保险及其相关领域从事活动的非官方组织。2、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性质1)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一种民间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地位,是非经济组织,不经
8、营保险业务。2)三大任务:A维护保险业的利益 ;B协调关系、沟通信息 ;C行业自律。3、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形式 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同业公会 。我国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4、保险行业自律与国家监管 总趋势是行业自律加强,宏观监管趋松,我国情况特殊。,版权所有,RESERVED,(三)保险信用评级机构 保险评级是由独立的社会信用评级机构采用一定的评级办法,对保险公司信用等进行评定,并用一定的符号予以表示。 它在一定程度上表示了企业的信用程度,但有一定的限度。,版权所有,RESERVED,二、保险监管的客体是指保险市场的被监管者,包括保险当事人各方,具体指保险人、保险中介、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
9、,版权所有,RESERVED,三、保险监管的内容(一)组织监管 国家对保险组织的监管,是指国家对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保险企业的设立、停业清算,保险从业人员资格以及外资保险企业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1、组织形式:除少数国家外,均禁止个人经营保险业务,必须是法人组织,含公司制和非公司制。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采取的组织形式是两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2、对保险企业设立的审批 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2亿,保证金20),版权所有,RESERVED,3、停业结算保险企业可能因经营不善而破产,也可以自行决定解散或与其他保险企业合并。正常解散清偿全部
10、债务;合并保险合同全部转让。由于保险业的特殊性,一般应尽量帮助保险企业改善经营条件,使其免于破产。 4、对保险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 两个方面: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 5、对外资保险企业的监管 发达国家监管较松,非发达国家监管较严,我国是外松内紧。,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担任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 3.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4号),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担任保险公司支公司或者营业部经理,应当从事经济工作3年以上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4号),版权所有,RESERVED,保险法 第八十一条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
12、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条件,1.外国保险公司与合资寿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2.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达到实缴人民币2亿元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3.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4.其他审慎性条件:(1)法人治理结构合理;(2)风险管理体系稳健;(3)内部控制制度健全;(4)管理信息系统有效;(5)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3、,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1.申请筹建 (1)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筹建方案; (4)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6)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版权所有,RESERVED,保险法第七十一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
14、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十二条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第七十三条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二)业务监管 1、营业范围的限制 禁止非保险业经营保险或类似保险的业务,禁止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以外的业务。大多数国家还禁止保险
15、公司同时经营寿险和非寿险业务。我国规定:保险与银行、证券分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分业经营2、核定保险条款和费率保险条款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国家和保险监管部门都要依法对保险条款审查,为了保证条款的公正性、公平性,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费率保险价格(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投保人的利益)要报主管部门的核准才有效。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版权所有,RESERVED,3、再保险业务的监督再保险有利于保险公司分散风险和稳定经营,避免外流。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
16、总和的白分之十;超过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4、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通过法律明确其地位、资格、执业条件。有严重过失行为和违法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取消注册。 5、精算制度的监督管理 精算是指运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进行保险业务数理计算的科学。精算从业人员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版权所有,RESERVED,(三)财务监管 1、对资本金和保证金的监管 1)开业之初,有赔偿能力 2)业务量大时,风险过于集中,版权所有,RESERVED,2、对准备金的监管 各种责任准备金都是保险人为履行赔偿和给付义务而建立的基金。财保: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未决赔款准备金 3)
17、总准备金人保: 1)1年以内的,与财保相同 2)1年以上的,实行均衡保费制,其准备金的计算方法复杂而精确。,版权所有,RESERVED,3、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是保险监管的最根本的目的。对偿付能力监管的指标体系有: 1)资本金 2)保证金 3)责任准备金 4)保险保障基金 5)最低偿付能力,版权所有,RESERVED,4、对保险投资的监管 1)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产品和确定保险费率时将资产一定比例的增值考虑在内。 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在执行时间上的不对称。 投资是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5、对财务核算的监管要求将年终财务核算状况递交给主管部门,版权所有,RESERVED,版
18、权所有,RESERVED,第三节 保险业监管的方式与手段一、保险业监管的一般方式(一)公告管理方式公告管理方式是指国家对保险业的实体不加以任何直接管理,仅规定保险企业必须按照政府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定期将负债、营业结果以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二)规范管理方式是由政府规定保险业经营的一定准则,要求保险业共同遵守的方式。(三)实体管理方式 指国家制定完善的保险管理规则,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具有较高的权威和灵活处理的能力,对保险企业的设立、经营、财务、业务及破产法清算等均实行有效监管。,版权所有,RESERVED,二、我国的保险监管方式1、稽核2、检查3、行政命令及行政处罚4、整顿5、接管,版权所有,RE
19、SERVED,(一)稽核 (1)承保稽核。包括保险合同稽核、保险费率稽核和承保质量稽核。 (2)理赔稽核。即对保险机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赔付义务进行稽核,包括理赔业务的稽核和理赔纪律的稽核。 (3)财务管理稽核。即对保险机构财务收支状况,各种准备金的提取和使用,以及保险防灾费、宣传费、手续费、成本列支等进行稽核。,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二)检查 1.现场检查是指监管机构派专业检查人员到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2.非现场检查是通过对保险公司上报的财务报表和资料进行分析、稽核来进行监督。,版权所有,RESERVED,版权所有,RESERVED,检查的内容,(1)机构设置或变更事项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2)申报材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3)资本金、营运资金、公积金、各项准备金是否真实、充足;(4)是否超范围或跨区域开办业务;(5)是否按规定执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6)机构负责人的任用或变更手续是否完备;(7)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报表是否齐全、真实;(8)营业场所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9)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检查的事项。,版权所有,RESERVED,第四节 保险公司信用评级,评估的内容:经营环境 经营理念与战略 公司组织结构 经营业务能力 投资组合 风险管理 财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