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第六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ppt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043281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PPT 页数:42 大小:17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六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第六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第六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第六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第六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5章复习,基本掌握党的委员会监督P140党员监督的主要方式、主要内容P152重点掌握党内监督的含义、性质、特征P123纪检机关监督的对象、内容P143纪检机关的监督权、监督方式P145违反党纪案件的查处P147,第六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检察院(铁路、军事检察院等)派出检察院,人 民 检 察 院,第一节 检察机关监督概述,一、检察机关监督的概念1、概念 检察机关运用检察权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监督。2、方式 以对刑事诉讼的监督为主,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为辅。3、监督的对象(1)国家机关执法活动的法律

2、监督(2)对犯罪行为的监督、对构成犯罪的行为行使的检察权。,5、基本特征(1)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国家机关中唯一行使检察权的机关。(2)具有专门性和独立性。不具有行政、审判和其他职能;行使检察权不受干涉(3)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4)具有强制性 追究刑事责任,纠正违法行为 被监督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和执行,二、检察机关监督的性质性质:诉讼监督。 检察院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并予以纠正。不具有行政指令性。,三、监督的内容和方式(一)内容 法纪监督、经济犯罪监督: 对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行使检察权 侦查监督: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

3、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审查监督 审判监督: 对法院所进行的活动进行的监督 刑罚执行监督: 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二)方式 公诉权(案例、视频) 代表国家对涉及国家社会的重大利益、有关公民重要权利的案件,提交法院,对违法者提起诉讼。 审查批捕权 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有公安机关执行。 侦查权 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贪污罪等由检察机关侦查。 纠正权 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监所依法在执法中的违法程序和违法情况进行督促纠正。,案例1 一单身女子深夜遭劫,自身也在反抗时被匕首划伤。日前,犯罪嫌疑人韩某被静安区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4、 受害人潘女士是一名在上海投资开店的香港人,2010年7月7日凌晨4时,潘与朋友聚会后独自一人回到住所。准备开门进屋时,韩某从背后伸手抢夺她左肩上的背包,潘即用左手阻挡并大声呼救。韩手持匕首与潘争抢,划伤了潘的无名指和小拇指,后潘的包(价值5520元)被韩抢走。包内有人民币与印度尼西亚币若干、COACH化妆包(价值760元)、两部移动电话和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一张。韩取出现金、信用卡和身份证,将包丢弃在路边,用劫得的信用卡至工商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ATM机上提取人民币19500元。警方根据线索7月12日就将韩抓住,同时追回一部分财物。,案例2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马加爵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锤,采用击打被

5、害人头部的办法,先后4次分别将4名同班同学杀害,并将被害人的尸体放入云南大学鼎新公寓6幢317室的4个储物柜内,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十分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马加爵对其所犯罪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马加爵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二节 职务犯罪的监督,一、职务犯罪的概念与范围1、本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2、广义:一切职务犯罪 狭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 。3、分类 贪污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受贿 渎职罪:滥

6、用职权、玩忽职守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二、贪污罪的认定(一)贪污罪的概念 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构成要件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为目的。客体:公共财产、国家廉政制度客观方面: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三)贪污罪的界限1、罪与非罪的界限2、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3、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四)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思考:公款大吃大喝是否算贪污?,案例: 江苏扬州公路建设处财务材料科原科长王勇伙同副手陈清池、吴春

7、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共计一亿多元,另王勇和陈清池贪污受贿金额均超过五百万。14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因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次数太多、数目太大,光判决书就有85页之多。扬州市公路建设处是扬州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扬高指”)的办事机构。该机构成立后,先后组织承建了宁通高速公路、淮江高速公路等工程。案发前,王勇是扬州市公路建设处财务材料科科长,由于工作原因,王勇和他的副手们结识了江苏某集团董事长王广田。1997年11月至2008年2月,被告人王勇、王广田、吴春球等人利用王勇、吴春球管理公路建设资金的职务之便,多次擅自从其负责、管理的扬州市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挪用巨额

8、公款给个人使用,并从中谋取,利益。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勇挪用公款共计13581.6万元,其中有8102万元挪给被告人王广田使用,被告人吴春球参与挪用公款8050万元,被告人陈清池挪用公款50万元。被告人王勇、王广田、吴春球共同挪用的公款中有380万元至今未归还。 “王科长”和他的副手们不仅挪用巨额公款,而且贪污、受贿的“本领”也毫不逊色。法院审理查明,王勇贪污数额共计5759441.3元,“副手”陈清池贪污数额为5609657.3元。另外,王勇收受贿赂201万元,另一位“副手”吴春球收受贿赂3.16万元。昨日,王勇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

9、产。被告人吴春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陈清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案例:澄城两村官因贪污罪被判刑 退耕还林是国家为了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宏大工程。可在澄城县冯原镇,两个村官却将它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肆意挥霍。新年过后不久,澄城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分别判处李俊丑、李忠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俊丑(村委会主任),李忠绪(村支部书记)在上报本村退耕还林面积时,将本村设计图稿中204亩退耕面积以张某的名义上报,并领回退耕还林款129311.52元。该款领回后,除支付栽树费、上报材料打印复印费、补给李某等的漏报损失和交给镇政府等款项外,余

10、款由李俊丑、李忠绪及村干部等人挥霍。其中,被告人李俊丑得赃款36962.8元,将其中的19130.28元用于家庭花用及子女上学等。被告人李忠绪应分得赃款36962.8元,实际得款33077.8元(案发时尚有款未从会计处领取),全部用于家庭花费及子女完婚、安葬母亲等支出。案发后,二被告人均将赃款全部退回。,三、贿赂罪的认定(一)受贿罪的认定1、概念和构成要件2、界限3、共犯(二)行贿罪的认定1、行贿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界限,广发银行原副行长因受贿罪被判刑4年 因在处置广东发展银行不良资产中收受80万元港币,广东发展银行原副行长王新2010年10月25日上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

11、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人民币。案发后,王新家属退出赃款57万元人民币、15万元港币均予没收。 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王新在担任广发行副行长期间,利用分管该行的全资子公司广控(60009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集团及该行资产管理部的职务便利,为侯明代理的汉国公司收购广发行不良资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侯明贿送的感谢费共计80万元港币。 另外,王新长期使用侯明提供的越野车是否构成受贿是本案的焦点。2006年9月27日,汉国公司副总经理王占汶以运泰公司的名义购置一辆价值68万元人民币的越野车交给侯明使用。2006年12月,侯明把这辆越野车提供给王新使用。2009年5月,得知侯明被立

12、案侦查后,王新把车停放在深圳五洲宾馆停车场,并通过侯明的亲属告知王占汶将车取回。,安徽马鞍山原副市长吕金宝犯受贿罪被判刑 安徽马鞍山市原副市长吕金宝受贿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吕金宝以收受赌资、装潢款、感谢款等名义,受贿人民币150多万元、美元95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被告人吕金宝曾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区长、区委书记、马鞍山市副市长等职务,因涉嫌受贿于2009年1月被捕。合肥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4月至2008年11月,吕金宝在金家庄区旧城改造、企业改制及其分管的农业、水利、交通、人防等工作中,通过为企业获得工程、落实优惠政策等途径,多次以收受赌资、装潢款、感谢款

13、等名义,收受马鞍山市大昌房地产公司经理袁绍林、马鞍山市衡顺建筑装饰公司董事长许绍卿、马鞍山市国卉园林公司总经理杨建国、马鞍山金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李岁奇等21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50多万元、美元9500元。,安徽省一县支行行长因行贿罪被判刑六年 因向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原院长、全椒县人民法院多位原副院长等名司法人员行贿万元,日上午,安徽省滁州市原中国银行全椒县支行行长戴忠柱被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年。 据检察院指控,年月,被告人戴忠柱的女儿戴慧因涉嫌贪污罪被全椒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拘留、逮捕。同年月至年月间,戴忠柱为达到给其女儿从轻处理的目的,先后向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原

14、检察长李建国、原副检察长张道宽、原纪检组长翟辉、原反贪局长陈发枝、全椒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郭明立、原副院长张合才、原副院长金鑫等检、法两院名司法人员行贿人民币及购物卡合计万元。,四、挪用公款罪案例: 被告人杨小玲、廖萍均系赣州技师学院外聘专职班主任,负责管理所带班级学生的生活起居及班风班纪,并负责代为收取所带班级学生的学杂费,开具收费收据以及给学生报名、注册、登记等工作。在2008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小玲根据学院的要求先后代收其所带班级学杂费共计人民币232900元,杨小玲收取学杂费后,未按要求及时上交学院财务部门,擅自将其中的227700元存入其个人账户,用于购买股票权证,欲从中谋利。后

15、赣州技师学院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杨小玲挪用款全部被追回并发还赣州技师学院。2008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廖萍代收其所带班级学生交纳的学杂费、职业资格证费等共计331640元,廖萍将其中的学杂费206000元上交学院财务部门,剩余的125640元私自截留,并擅自将其中的110000元存入其表妹胡某的银联卡上,后于2008年9月30日晚携带余款15640元潜逃。,五、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案例:08年4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案作出一审判决。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

16、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滥用职权方面,02年,陈良宇擅自决定转让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亿余元;2002年至2003年,陈良宇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其弟陈良军征用土地,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41万余元,陈良军非法获利118亿元;2004年,陈良宇违规帮助某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2000年初,武强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耿同玲、武强县交警大队车管站原副站长耿鹤峰利用职权,伙同被告李秀凤、赵建书夫妇采取低价收费、收费少入账及办理驾驶证时以旧换新等方法,违规跨区域为外地

17、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 自2000年至2004年9月,共为外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16780个,牌照11757个,违规收入近350万元。除分两次上缴衡水市交警支队133万多元外,其余215万多元截流资金用于本单位账外开支,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90多万元。证照贩子李秀凤、赵建书夫妇通过违法办证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重庆市南川区高桥煤矿08年1月18日发生死亡13人的特大事故,负责对高桥煤矿安全监管的3名安监执法人员,因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高桥煤矿的违规井下作业,近日被重庆涪陵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定罪量刑 经查明,被告人常开云是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川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城

18、区片执法站站长,被告人邓兴平、甘红红是城区片执法站安全监察执法人员。他们负有对南川城区片所辖煤矿包括高桥煤矿的安全监管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高桥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次发生事故,被重庆市南川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整顿。2007年5月,南川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同意高桥煤矿整改。2007年9月该矿将批复整改内容完工后,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和复产验收,于2007年9月底开始擅自超出整改范围违规组织井下掘进施工。,第三节 侦查监督,一、概念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 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等。 立案监督 内容 审查批准逮捕

19、 审查起诉 侦查活动监督,二、侦查活动的主要内容与方式,(一)刑事侦查监督1、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侦查的案件 发现犯罪事实立案 发现犯罪嫌疑人条件 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被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2006年春节前后,朱晓嵘的一个熟人曹江波欲将朱晓嵘的一辆丰田佳美轿车购下,他当时也同意了,只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月份无意中,他得知,买他轿车的人竟然利用他的轿车制造车祸骗保,并且也成功骗到了万多元!就在4月19日还在六安制造车祸,承保的保险公司已经作出了赔付十多万元的决定。朱晓嵘担心:自己毕竟还是车主,岂不是有骗保嫌疑?他立即向保险公司报警,制止了赔付的决定。由于他的及时报

20、警,保险公司避免了损失,可朱晓嵘却受到了买车人的威胁,他的车子也随之神秘失踪。朱晓嵘向辖区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报案,希望能尽快查明骗保的真相,找回自己的车子。个月里,蜀山分局经侦大队的办案民警以“现在太忙”或“正在办”为由,一直不予以立案。 根据规定,对经济犯罪立案时间不得超过60日。,案例,2、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受理的主要形式:(1)受理被害人的申诉(2)受理其他有关人员的报案、控告、举报(3)检察院发现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3、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审查(1)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案件的审查(2)检察院发现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审查(3)报案、控告、举报人等提出的刑事立

21、案监督案件的审查。4、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调查的监督5、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6、对公安机关应不当立案而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7、检察院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条件(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犯罪案(2)由检察院直接管辖的案件(3)重大犯罪案件8、对检察院侦查部门的立案监督9、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备案与审查,(二)审查批准逮捕的主要内容和方式1、审查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条件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有逮捕的必要2、审查批准、决定逮捕的权限 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批准逮捕的权限:(1)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犯罪,逮捕前应报请人大许可(2)现役军人犯罪,由主

22、管的军事检察院审查批准(3)作案外逃的罪犯嫌疑人,由当地检察院逮捕。3、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和方法(1)受理案件 (2)审查案件(3)作出决定 (4)复议、复合,4、审查决定逮捕的程序和方法侦办部门提出意见和理由 审查逮捕部门审查5、审查逮捕的备案审查 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6、审查逮捕案件的复查,(三)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与方式1、受理审查起诉 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接受并初步审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和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受理。2、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了解)3、审查起诉的基本要求(了解)4、作出审查决定时间:一个月一个半月,(四)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内容与方式1、侦查活动监督的

23、内容(了解)2、侦查活动监督的方式(1)发现违法侦查行为方式:审查侦查机关的活动;派人参加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侦查;诉讼参与人对侦查机关侵权行为的控告;公安机关不执行或变更检查机关作出的决定。(2)对违法侦查行为的处理口头通知纠正书面通知纠正移送处理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 刑事审判监督,一、概念 检察院对法院的整个刑事审判工作实行的监督,包括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和刑事抗诉。(一)刑事审判活动监督 检察院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 特点:监督主体是检察院;维护司法公正(二)刑事抗诉 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 特

24、征:监督性、专门性、特定性、程序性、制约性,案例: 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亚城郊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苏某参、李某良抢夺罪一案做出二审改判:对李连良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原判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苏某、李某结伙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中苏某抢夺25815元,李某抢夺29900元,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经三亚城郊检察院审查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苏某的量刑适当,对被告人李某的量刑明显畸重。理由是:被告人李某良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第二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一审判

25、决对被告人李某良属于适用法定量刑情节不当,造成量刑明显不当,遂提起抗诉。经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三亚城郊检察院抗诉有理,一审判决适用法定量刑情节确有错误,造成对被告人李某良的量刑明显不当,遂以被告人李某良犯抢夺罪,由原判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基本方式(一)基本方式1、内容与范围 内容: 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活动非法;受理刑事案件违反管辖规定;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法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 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核范围: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2、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程序和方法(1)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途径

26、 出席法庭、庭外调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纠正违法的方法 对庭审活动中违反法定诉讼程序行为的纠正方法: 提出书面纠正、抗诉 对其他违法行为的纠正方法: 行为不规范且未构成违法,发出建议书 违法行为严重但为犯罪,给予党、政纪处分 情节严重且犯罪,移送侦查部门追究责任。,(二)刑事抗诉的基本方式1、刑事抗诉的对象和形式(1)对象:对确实有错的判决和裁定(2)形式: 第二审程序的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2、刑事抗诉的理由(了解)3、刑事抗诉的程序(了解)4、刑事抗诉的程序5、刑事抗诉案件的出庭,案例,自1995年5月起,原、被告双方经口头协商,由原告到被告所开井口为被告捡煤块、平煤堆,双方约定

27、原告每捡一吨煤块被告付给其5元钱,1997年9月7日下午四点钟,原告在井口煤堆捡煤时,被被告胡某某雇用的铲车将腿铲骨折,经鸡西市人民医院抢救后,右小腿截肢,经鸡西市劳动仲裁委仲裁为工伤,经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为四级伤残。 原告因多次向被告索要赔偿未果,向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被告胡某某承担工伤损害赔偿责任。 被告的答辩理由:原告不应享受工伤待遇。理由是:(1)未与原告订立劳务合同,事实上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2)原告的行动不受井口限制,井口对原告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3)原告的伤是因外来伤害造成的,并已得到赔偿。,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系

28、雇佣关系,判决胡某某赔偿原告王某某医疗费6,199.98元,工伤津贴1,303,80元等。同时,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又以另一判决书认定:原、被告之间不是以劳动给付为目的,原告与被告既未签定劳务合同,又未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案判决后,原告人王某某对此案的判决不服,曾先后到区人大、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直至后来到市政府门前静坐示威,该案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当地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该案,提出抗诉,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恒山区法院再审认为,原审原告王某某与原审被告胡某某未签过任何劳动合同,即原审原告王某某与原审被告胡某某之间未形

29、成劳动关系是本案事实,王某某在井口受伤与胡某某无关,不应定为工伤。维持原审判决。,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 、对一审审判情况的意见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就同一案件事实、同一当事人却出现了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在程序上属严重违法. 另外,从本案事实看,原告在被告井口捡煤块、平煤堆是经被告同意,帮助被告进行生产,被告所生产的煤经原告的筛选劳动产生了增值,这在客观上为被告创造了利润,构成了被告生产经营的一分子。因此,被告应予赔偿,且原告又是在工作中被被告雇佣的铲车铲伤,就铲车的雇主这一法律地位来看,被告亦理应赔偿。 另外,就一审庭审中双方举证事实看,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

30、,即被告不雇,原告亦不可能来,更不会发生受伤事件。 最后,从本案诉讼当事人双方地位看,原告方为弱势群体,被逼无奈才打这场官司,虽侥幸一审获胜,但随之又一纸判决否定前一审判决,这一结果对原告来说无异于六月飞雪,法律和她开了个大玩笑。从法院方面看,两个一审判决出于同一合议庭组成人员之手,这又有冒庄严法律之大不讳之嫌,让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都触目惊心。,、对二审情况的意见 通过检察机关的抗诉,该案启动了二审程序。从立法精神看,法律所以把抗诉权赋予给上级检察机关,既表明对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持严肃慎重的态度,也表明抗诉案件应当由同级法院再审。然而由于立法规定不够明确,该案件被同级法院发回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出于本院利益,以种种借口对这起确有错误的判决未予改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教育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