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羹PR黼lc恙勰【本文献信息】李敏,白露霜专利申请中公式的撰写和符号的限定J电视技术,2013,37(s2)W螬耪教簟矿 lff D匹R4l#f rl n目专利申请中公式的撰写和符号的限定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看图形、图像领域专利申请中公式的撰写和符号的限定李敏,白露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北京100190)【摘要】对计算机图形、图像领域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因为公式的撰写和符号的限定而涉及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有关权利要求的,应当清楚说明书应当公开充分的规定的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几种常见的问题,并给出克服或修改的方法,以期对申请人或代理人对专利申请文件中关于符号和公式的撰写和限
2、定以及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有所启示。【关键词】图形;图像;专利;专利法第26条;公式;符号【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志码】B1 图形、图像领域专利申请文件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公式和符号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例如计算机动画、游戏、3D电影、指纹识别等到)也取得了飞速的进步,而为了将科研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可以被保护的知识产权,近年来,各大公司、高校甚至个人申请人关于图形、图像处理的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攀升。而图形、图像领域的专利申请文件大多涉及图形、图像处理算法,其一大特点是:算法中大多都包含大量的数学公式和参数符号,公式中的符号繁多,且这些公式的有效实施一般都是实现该发明
3、的必要条件。发明申请文件里公式中符号或参数所代表的含义是否清楚实质上涉及到其所在的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或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的问题,即涉及到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权利要求应当清楚以及说明书应当公开充分的相关规定。而在图形、图像领域的申请文件的审查过程中,因为申请文件撰写时公式中的符号或参数定义不清楚而导致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情况非常多,这一情况轻则有损权利的稳定性,重则使得说明书没有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够实现,从而导致申请不能被授权。因此在图像、图像领域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公式的有效撰写和符号的明确限定不容忽视。本文主要针对图像、图像领域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比较常见的
4、因为公式中符号或参数的限定而导致的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案例进行简单分析,对几类常见的问题进行说明。2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与图形、图像处理领域常出现的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2)在图形、图像领域中关于公式撰写和符号限定中常出现的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相关规定的错误类型:(1)权利要求或说明书中对公式中出现的符号或参数的定义进行了限定,但是该限定是不清楚的,例如:同一含义的术语用不同的符号进
5、行限定,或同一符号参数限定了不同的保护范围,导致符号所指代的含义或范围不清楚,或由于符号限定的错误而导致整个权利要求的逻辑混乱,使得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此时如果说明书中对该公式中的符号、参数的限定也是不清楚的或逻辑矛盾的,则该申请的说明书还存在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2)权利要求或说明书中未对公式中的符号所代表的含义进行限定,导致公式中的符号含义、取值方式以及保护范围不清楚,若该公式在权利要求中,则构成权利要求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若说明书中的该公式中也未限定该符号的含义,则说明书没有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使所属31 0电视技术第3
6、7卷第s2期(总第421期)l投稿网址hnp:vvwwvideo Ecn万方数据v囊鞠教蠢扩l dt on 4t nfrl n 4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实现,构成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3 几种错误类型的典型案例和补救方式1)对于第2节第(1)种情况如果说明书中关于不清楚的符号的含义的记载是清楚的,则可以通过将权利要求中含义不清楚或不明确的符号限定方式修改为与说明书中相同,从而克服权利要求不清楚的问题;如果说明书中关于不清楚的符号或参数的限定也是模糊不清的,而该符号的含义或限定方式也并非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且具备唯一确定的含义,则该申请很可能会走向驳回,以下用几个比较常见的
7、类型和典型案例来说明。(1)逻辑不清楚的情况【案例1】申请号:201010216340x案情:本申请保护一种提高图像拼接精度和稳定性的方法,其权利要求l的步骤6)中有“对新的种群重复执行2)5)共G次后,此时种群中内点数最大的个体的内点就是满足同一单应矩阵的一致最大内点集;所述的G,即:G:j望坠生”,“其中:肛是第G次执P109(JI吾1),行完5)后得到的内点数最大的个体的内点数,C是第G次执行完5)后由s个正确匹配点对组成的个体至少出现过一次的概率”。审查员在第一次通知书中指出:其中说明要对新的种群重复执行2)5)共G次,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通常性理解,此处G应是一个整数,且由上述与肛和
8、c相关的公式计算得到,而该权利要求中的限定部分又说明,肛和c均是第G次执行完5)后得到的数据,则说明只有在先执行了第G次5)后才能计算出G的值,这是矛盾的,因此此处构成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通知书时将“第G次”修改为“第譬次”,并在权利要求中新增加了特征“执行次数g=0”,“P是种群中个体的数目,肛是第g次执行完5)后得到的内点数最大的个体的内点数,是初始匹配点对集中匹配点对的总点对数,c是第g次执行完5)后由s个正确匹配点对组成的个体至少出现过一次的概率”。审查员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该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
9、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能被接受,并且修改后仍然存在“第G次”不清楚的问题,以及:“执行次数g=O”,0是第g次PR材Ic恙德冀-l RACTICAL GUIDE鬟执行完5)后得到的内点数最大的个体的内点数,C是第g次执行完5)后由s个正确匹配点对组成的个体至少出现过一次的概率”,由此可见,p和C都是第0次执行完5)后所得到的参数,因而这两个参数实质上都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问题。由于申请人在原始撰写申请文件时的失误,使得对该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也无法解决上述逻辑矛盾以致不清楚的问题,最后申请人放弃答复和修改,该案件被视为撤回。本案由于申请文件撰写时对公式中小小符号限定的失误导致了整个权利要求的逻
10、辑混乱和不清楚,从而带来了致命的缺陷,导致申请文件没有被授权的机会,仅仅因为这样的失误而放弃了科研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的机会是非常不值的,由此可见该领域申请文件撰写时公式和符号定义的重要性。(2)括号内外限定了不同保护范围的【案例2】申请号:2010101972996案情:该申请涉及一种基于目标尺度的混合图像滤波方法,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该权利要求中的公式“ 尺z(0RR。,一1)”中“z(0RR;,一1)”的括号内外限定了两种不同的保护范围,因此构成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通知书时在意见陈述中陈述:从上下文中不难看出,这两
11、种限定从逻辑关系上讲是与的关系,即:两个限制条件要同时满足。之前这么描述的原因是:在很多数学描述中都会采用添加括号的方式来进行递进限定。为了更加清楚表示两种限定之间的关系,修改为:尺Z且OR:I口抽06妇Io e。中,口和6的下标为西,P的下标为口,蕊而后续的所有公式或符号中所出现的口的下标均为Z。,易的下标出现了f。和沁P的下标均为埘,而该权利要求在给出步骤中计算p(M,秽)的公式里,口和西的下标均为“伽”,P的下标仅为埘,此处构成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中承认上述参数不统一的问题是由笔误引起的,并且将权利要求1中步骤中的各参数下标进行了修正和统一,采用了
12、相同的符号表示同一含义,并且由于上下文的关系以及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公式的含义可以确定之前的问题确实出于笔误,并且上述不统一的参数也只应当表示相同的含义,审查员最终接受申请人的修改和意见陈述,该案件走向授权。由此可见,在该领域申请文件的撰写中,对于表述同一含义的公式中参数尽量采用统一的符号进行表示,以减少歧义,使权利要求更加清楚。2)对于第2节第(2)种情况权利要求中未对公式中的符号所代表的含义进行限定,导致公式中的符号含义、取值方式以及保护范围不清楚的,如果说明书中对该符号所代表的含义有明确清楚的记载,可以使得将该记载加入到权利要求中去后完全可以拟补权利要求不清楚的问题,则可以将说明书中原始记
13、载的内容加入到权利要求中去;此类案例比较多,操作也相对比较简单,在此不再添加案例。此类案件在申请过程中的重点在于:原始申请文件的说明书中对公式中含义不明的符号的具体含义要有清楚的记载,并且对权利要求的修改不能超出原始申请文件的范围。而当权利要求中没有对公式中或其他部分中出现的参数的含义作任何限定,并且说明书中也未记载该V秘麓矿 l“o匹n4tEf rin4符号所代表的确切含义时,在答复审查员的通知书时可尝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拟补:(1)通过推导,借助公式、其他参数以及语义等明确未定义的参数或符号的含义【案例4】申请号:2010101972996案情:该申请涉及一种基于目标尺度的混合图像滤波方
14、法,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其权利要求1中未对其“步骤2”中的公式里出现的符号“r”和“z”作任何限定和解释,构成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在意见陈述中答复:R表示为像素点邻域的半径,从公式R。,=a蜡max以,(r)t)中看出r对应于0r E三rl(R)中的尺,代表像素点个数的变量;而rz,z为整数集合。而在原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对参数尺是有具体限定的,因此通过上述的解释,可知其是通过公式中的各参数关系推导出了符号r和Z的含义,从而解决了权利要求的清楚性问题,最终审查员接收了该意见陈述,该申请最终走向授权。但为了避免程序的拖
15、沓,建议最好在初始申请文件的撰写时就对公式中的每一个符号都进行明确清楚的限定。【案例5】申请号:2010101938336案情:本申请涉及一种泛化置信度传播的双目立体视觉匹配方法,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中并未对公式(3)、(4)、(5)、(6)中的下标氟和石。以及口,6,c,d,口6,ce,识捌以及公式P,G;)=D0。)+:m;一:G。) 、t瓤c】Q。扛。,戈。)=y 0。,z。)+:m三:。0。,戈。) 、i=石不eQ。=D。)+y 0。,)+m;。G。)+m;=;。)+m矬。0。,)和Q。=yG。,z。)+,孔二三。(石,戈;)中的n,6,c,d,06,ce、呓
16、磁的具体含义作任何说明或限定,构成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中陈述:依照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cIE xYz色彩空间坐标中的基础知识,能够理解:z。和z。是指s,f这两个节点的状态(1abel)的候选值;另外公式(7)和公式(6)下面的血,6,c,d,e,厂等都是用来表示节点的字母,这些节点一起构成了一个邻域;o,6,c,d,e,厂均为节点,如图l所示。31 2电视技术第37卷第s2期(总第421期)I投稿网址hnp:伽,1,1帆videoEcn万方数据V粤攀,审查员从原始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所记载的“当变量u选定状态时和变量v选定状态瓢时”中推测出下标
17、,s,血,6,d,c,e表示状态,并且由上述公式中的参数以及变换关系,例如“6一f”“曲一“”等下标的走向,可以推导出如上图一般的节点分布关系,并且该节点的分布关系是可以唯一确定出来的,因此认定权利要求清楚,但是如果无法从公式中推断出来,或者推断出的含义不仅仅只有唯一确定的一个表示,则权利要求仍然不能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此建议在申请时就对公式中所有的符号的含义都进行限定。(2)通过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案例6】申请号:201010168641x案情:本申请涉及一种基于双眼立体生理感知的图像处理方法,其权利要求l第6中有公式:“s(z只H)=骞K乏器”,审查员在第一次百审查意见通知书
18、中指出:权利要求1对该公式中的上标p和g的含义及其取值方式未作任何限定和说明,构成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中陈述:p是像素可见指数值,g是像素掩盖指数值取经验值,其取值可以参见权利要求4中的参数取值表格。但是审查员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由于申请人没有对权利要求中的p和g的定义进行限定,因此该权利要求仍然存在不清楚的问题,并且原始申请文件中,未对p和g的含义和取值方式作任何限定,其只在权4和说明书中的“对比度掩盖参数”的表格中出现,但单从该表格中无法直接毫无疑义地得出“p是像素可见指数值,g是像素掩盖指数值”这一结论,因此即使将其添加到原始申请
19、文本中也会因为其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而不P呲m盖摊I RACTlCAL GUIDE一能被接受。申请人在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承认由于撰写的失误导致无法对p和g的定义方式进行限定,但是其将p和g的具体取值(即从属权利要求要求4中表面p和q具体可以取的几个值)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使得这两个参数的几个有限取值被明确地限定,从而克服了不清楚的问题,得到了授权。由此可见,在说明书中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方式的时候,有时可以通过缩小权利要求的范围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却被大大地缩小了,由此可见该领域申请文件撰写中符号限定的重要性。(3)利用公知常识说理【案例7】申请号:201
20、0100343592案情:本申请涉及一种人脸识别方法及人脸识别系统,其权利要求l和说明书中都有公式“吼= : 佃尸G,i)=z)f-o,J7、r一1”,并且苫畏ir都对公式中的z解释为“人脸样本图像上的左边缘横坐标f”,而根据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人脸样本图像上的左边缘横坐标应该是不变的,因此f应该是一个常量,但该公式中又规定了“Z=0,L1”,即Z属于变量,因此构成矛盾,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该申请说明书所公开的技术手段含糊不清,使得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中的记载,无法实施该发明并解决其技术问题。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中陈述:申请人将说明书记载的上述公式中的两个Z分别修改
21、为Z,和2:,其中f,为人脸样本图像上的左边缘横坐标,f:为特征图像的值,修改后代表人脸样本图像上的左边缘横坐标的Z。为定值,克服了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并且,利用上述公式依据局部Gabor二值模式LGBP特征进行直方图计算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其中的f:应表示特征图像的值,本发明的目的就是利用该公式进行计算,只是误将f和f:写成了同一个z,因此,将其进行了修改,该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由于上述的公式的确是本领域中的公知常识,并且该公式中的符号在本领域中一般也都有明确的含义,因此该公知常识的阐述和对权利要求的修改被审查员接收,从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符合
22、了清楚性的要求,说明书也满足了充分公开的需求,因此最终得以走(下转第326页)投稿网址hnp:州州v|deoEcn I电视技术第37卷第s2期(总第421期)31 3万方数据m P呲TIc恙德口3,p4的取值在p,州2一日,一p,一撕+引这个范围内,并无茬安得出“pl=臼口2=1T2一p,p3=一日,口4=一1T2+p,同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也根本无法从修改前的公式推导出修改后的公式。因此上述增加的公式既未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明确记载,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也不能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的确定。可以看出这种修改超范围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1)中修改错误,仅仅给出了结论,
23、尤其是公式,没有推导过程,没有证据支持,其实是无法让人信服的。如果在给出上述理由的同时,给出T类文件的话,就能更好地说服申请人。如给出:“论文Design of New Trainning Sequence and Esti-mation Scheme fbr Frequency Dependent IQ Imbalancein MB一0FDM based UWB Svste珊,给出了附图l和公式“日。()=日。oM()日。,LP,(厂)峨()=日woM()峨,岍(厂)”鞠数簟矿 I以D匹H口”f Frt R4而申请人修改成“日岍。(厂)=日NoM(厂)日-()H“r,o(,)=日woM()风
24、(厂)”。显然二者不一致,申请人的修改未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明确记载,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也不能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的推导出来;这样判定超范围时,申请人显然能更容易接受,更直观地知道错误的地方,便于其修改。4 展望目前,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都大幅度上升,国内申请量的比重达到50,但在移动通信领域、半导体领域、光学领域、无线传输、电视系统等领域的开发投入,技术人才等方面与国外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未来的专利之路任重道远,应将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进行同步提升。参考文献:【l】尹新天,中国专利法详解【M】一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
25、11【2】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新专利法详解【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责任编辑:许盈 收稿日期:201307_03(上接第313页)向授权。由此可见,如果某一公式是该领域中的公知公用技术,并且其中的符号均有可以唯一确定的含义,则此时可以通过意见陈述充分阐述,必要时还可提供例如教科书等的证据,从而克服不清楚的问题。4 总结根据上述给出的实际申请案例可见,图形、图像领域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公式的合理撰写和参数符号的明确、清楚限定至关重要。审查员在审查案件的时候对涉及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案件所存在的问题一般
26、会给予适当的提示,来帮助申请人或代理人通过修改或意见陈述的方式克服上述问题,但是仅仅依靠审查员的督促和帮助是远远不够的,而一件专利的价值对于申请人而言非常可贵,如果仅仅是由于原始申请时撰写问题中的小小细节问题而导致申请的专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是非常可惜以及不值的,因此对于代理人或申请人而言,在开始撰写申请文件的时候就注意到每一个细节,将包含公式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公式中出现的所有符号、参数等的含义都限定清楚,尽可能地消除不符合专利法的缺陷,是最明确的选择。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EB0 L20130622http:wsip0govc毗c埕m彰zl,njxz彰200812,t20081
27、230_435796htIIll【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lO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3】董显彬,吴雪,唐娜中国高等院校图像领域发明专利申请中的问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常见问题【J】电视技术,2012,36(s2):110一113责任编辑:时雯 收稿日期:20130725326电视技术第37卷第s2期(总第421期)l投稿网址hnp:fwMvideoEcn万方数据专利申请中公式的撰写和符号的限定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看图形、图像领域专利申请中公式的撰写和符号的限定作者: 李敏, 白露霜作者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北京,100190刊名: 电视技术英文刊名: Video Engineering年,卷(期): 2013,37(z2)参考文献(3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0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审查指南2010 20103.董显彬;吴雪;唐娜 中国高等院校图像领域发明专利申请中的问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常见问题期刊论文-H电视技术 2012(z2)引用本文格式:李敏.白露霜 专利申请中公式的撰写和符号的限定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看图形、图像领域专利申请中公式的撰写和符号的限定期刊论文-电视技术 2013(z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