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网址:http:/ 源: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 间:2008-3-18 0:00:00 点击率:1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46 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建设部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在做深、做细、做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在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好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理念,坚持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市场行为规范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内部管理信息化为目标,采取对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量化计分的评价方式,切实将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以下简称工地标准化)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范畴,增强可操作性,狠抓落实,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务求实效。二、工作要求(一)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推进工地标准化的艰巨性和重要性,转变工作方式,将其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履行对施工现场行政监管职责的主要内容。要加大宣传的力度,积极培育本地区工地标准化的样板,落实好各项
3、政策措施,建立定期督查、定期交流、定期讲评、定期通报等制度,确保推进工作有序展开。要做好分类指导工作,切实帮助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提高管理水平,为工地标准化创造良好的软环境。(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建设标准化工地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针对企业实际和特点,制定工地标准化管理的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把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传递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落实在每个环节、每个过程,实现在每个工地。通过狠抓工地标准化管理,带动企业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断完善,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4、。三、职责分工市建委对全市工地标准化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工地标准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管理规定;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自治县)推进工地标准化的建设,并组织力量抽查核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安全管理总站)受市建委的委托,负责直接对市管工程的工地标准化进行监督和评价;负责具体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开展工地标准化的建设,并汇总各地的情况。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管理权限范围内工程的工地标准化进行监督和评价。四、工地标准化的检查评价程序及内容(一)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的自查自评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进行到下列进度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
5、规程等要求,开展对工地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活动,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在 5 日内报负责对该工程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管机构。1、房屋建筑工程(1)基础施工阶段:深基坑工程在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3 米时和顶板浇筑前; 人工挖孔桩工程在施工进行到 50%时;浅基础工程基础施工完成时。 (2)主体施工阶段:高大模板工程混凝土浇筑前; 10 层及其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 3 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 10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在施工完成 3 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外,还应在每完成 10 层时,分别进行一次。(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10 层及其以下的
6、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装饰工程量的 30%和 70%时;10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装饰工程量的 30%、60% 和 90%时;外脚手架拆除前。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工程开工 1 个月或完成工程量的 15%时;(2)工程每进行 2 个月或完成工程量的 70%时;(3)工程即将全部投入使用时。各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增加自查自评频度,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的次数。(二)监管部门的检查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自查自评报告后,应对工地标准化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以核对自查自评结论的真实性,督促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切实将自查自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自查
7、自评收到实效。抽查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6 层以下(含 6 层)房屋建筑工程抽查不少于 2 次;2、6 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主体、装饰每阶段抽查次数各不少于 1 次;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独立报监的装饰装修工程每 1 个月抽查次数不少于 1 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实行差别化监督,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在对具体项目的监督计划中,要明确抽查次数,并按照工程进度、工程难点及易引发事故的程度,科学合理安排抽查。(三)评价内容和要求1、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的自查自评和监管部门的检查评价都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 (
8、附件 1)设定并已经实施的项目和计分规则进行现场检查打分。施工企业向监管部门报送的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应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以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监管部门在抽查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参加检查,并在检查结果上签字确认。每次抽查打分情况要建档立案,作为工程完工后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2、监管部门在抽查打分的同时,应对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工。整改责任主体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的,由整改责任主体书面报请监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方可批准
9、复工。(四)工地标准化的综合评价1、综合评价程序(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后,立即向负责对该工程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建筑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综合评价意见书 (附件 2)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管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综合评价意见书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核定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等级,并将每年度监管职责范围内标准化工地的综合评价结果汇总后,于第二年 1月 15 日前送市安全管理总站。单位工程未完工的,不进行工地标准化的综合评价;(3)市安全管理总站收到各地上年度工地标准化的综
10、合评价结果后,连同市管工程上年度工地标准化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并于每年 2 月 1 日前,将上年度全市工地标准化的综合评价情况报市建委;(4)市建委将全市工地标准化的综合评价结果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检查部分地区执行本意见的情况及各个阶段与环节相关表格存档的情况。抽查核实工作结束后,每年第一季度,市建委将公布上年度全市工地标准化的综合评价结果。2、综合评价方法(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应以历次对施工现场的抽查得分为主要依据,取其平均值,减去被扣的分值,即为工地标准化综合评价得分。(2)依据工地标准化综合评价得分,工地标准化
11、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照评价得分标准参照表 (附件 3)设定的综合评价得分分数段来评定等级。(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工程工地标准化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综合评价得分低于评价得分标准参照表合格分值的;发生了一般及一般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的建设手续不齐全的。五、保障措施(一)将工地标准化的评定等级作为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凡是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优良的,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在相应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20%;评定等级为合格的,建设单位可按不低于 70%的比例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向施工单位支付安
12、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已经支付的,必须在结算中扣除。此外,如被评为市级文明工地,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在相应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35%。(二)市建委将向全市通报工地标准化的年度综合评价结果。表扬优良工地的主要参建单位及工地主要负责人,并优先推荐其参加当年度市政府或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的评优评先活动;批评不合格工地的主要参建单位及工地主要负责人,取消这些单位和个人当年度在行业内评优评先的资格。(三)工地标准化工地综合评价结论及历次监管部门抽查情况,将作为监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13、、设备租赁、检测单位等)资质管理、信誉评价的重要依据。本文网址:http:/ 1: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应得分缺项减分扣分实得分施工现场打围作业完整,围挡符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总平面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材料等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设置堆放。未打围扣 3 分,围挡不完整、不整洁、高度不够扣1-2 分,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扣 1 分,未悬挂标识牌扣 0.5 分,材料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3工地大门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五牌一图”设置规范,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工程名称及建设、
14、监理、施工单位名称用大号字体标注在醒目位置(主城区建筑工地的工程名称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应使用不得小于 5545的红底白色字体标注在醒目位置)。未设置施工大门扣 2 分,大门不透空扣 1 分,无“五牌一图”扣 2 分,“五牌一图”不规范扣 1 分,无监督电话扣 1 分,照片不齐扣 1 分,未在醒目位置用用规定大小的字体标注工程名称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的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2工地出入口通道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排水沟、沉淀池按规定设置,冲洗设备完好,保洁人员和大门守卫人员到位。出入口未硬化扣 2 分,无排水沟扣 0.5 分,无沉淀池扣 0.5 分,无冲洗设备扣 1 分,无保
15、洁人员扣 2分,无门卫值班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2现场主要道路必须采用砼或沥青砼硬化,裸露地面要进行覆盖或绿化,场内不积水,道路畅通。主要道路未硬化扣 2 分,裸露地面未绿化或覆盖扣 1分,场内积水或不通畅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2砂浆搅拌棚按规定设置,并经审批。 未封闭或未经审批扣 2 分,封闭不严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1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0 分)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建筑物每层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现一处扣0.5 分,高层建筑随层无消防水源管道扣 0.5 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发现一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1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
16、说明应得分缺项减分扣分实得分食堂操作间、售卖间、储藏间应分设,墙面贴砖高度不低于 1.8 米,地面硬化、设置机械排风措施。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扣 1 分,炊事人员未持有健康合格证扣 0.5 分,食堂三大间未分设扣 1 分,墙面未贴砖扣 1 分,墙面贴砖高度不够扣 0.5 分,地面未硬化扣 1 分,无排风措施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2宿 舍 搭 设 材 质 符 合 要 求 , 墙 面 设 置 可 开 启 式 窗 户 ,宿 舍 内 人 数 不 超 过 12 人 且 为 不 超 过 2 层 单 人 铁 架床 , 配 备 生 活 柜 , 人 均 居 住 面 积 不 得 小 于 4 。宿舍搭设材质不
17、符合要求扣 2 分,未设置可开启窗户扣 1 分,一间宿舍内居住人数超过 12 人或人均居住面积小于 4扣 0.5 分,无生活柜扣 0.5 分,搭设通铺扣 2 分,直至得分为 0。2工 地 应 设 简 易 浴 室 , 保 证 供 水 , 保 持 整 洁 。 未设置浴室扣 1 分,浴室未保证供水扣 0.5 分,卫生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1施工现场必须修建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厕所,并设专人管理,地面应采用砼或地砖硬化,墙面 1.8 米以下贴瓷砖。厕所未采用水冲式扣 1 分,墙面未贴地砖或地面未硬化扣 1 分,无保洁人员扣 1 分,厕所有异味扣 0.5分,直至得分为 0。1生活垃
18、圾必须按卫生要求随时清运或按卫生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未采用封盖密闭容器扣 0.5 分,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1施工现场的作业时间应控制在早上 6:00晚上22:00 之间,并采取降噪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延长施工时间的,应在工地主要进出口醒目处张贴批准文件,接受社会监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延长施工时间的扣 1 分,未在主要进出口醒目处张贴批准文件的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2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0 分)小计 20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和专家咨询。 无方案扣 3 分,方案针对性不强扣 1 分,专项方案未经中介咨询扣 3 分,直至得分为 0。 3基坑或沟槽(
19、10 分) 基坑或沟槽临边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无防护措施扣 2 分,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2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应得分缺项减分扣分实得分坑 槽 开 挖 设 置 安 全 边 坡 应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 不符合安全要求扣 1-2 分,直至得分为 0。 2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无排水措施扣 1 分。 1设置的上下专用通道应符合要求。 无专用通道扣 1 分,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1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的扣 1 分。 1基坑或沟槽(10 分小计 10起重机械设备按规定备案。 未备案扣 2
20、分,直至得分为 0。 2安全装置齐全,安全防护到位。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 1作 业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 设 备 日 常 保 养 有 记 录 。 无证上岗扣 1 分,未进行日常保养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1防护棚的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1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5 分)小计 5外电防护措施有效。 无外电防护措施扣 2 分。 2配 电 线 路 无 破 损 , 符 合 规 范 规 定 , 线 路 过 道 有 保 护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3危险场所、手持照明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线路及灯具安装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
21、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2施工用电应符合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5施工用电(15 分)开关箱、电器元件安装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3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应得分缺项减分扣分实得分小计 15架体稳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支撑、升降装置符合规范要求。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扣 1 分,拉结不牢固每处扣 0.5 分;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 2 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定型的主框架的扣 5 分,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的支撑框
22、架的扣 5 分,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 5 分,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 5 分,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 5 分,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 5 分,直至得分为 0。5施工层脚手板铺设符合要求。 脚手板绑扎不牢固,每发现一处扣 0.5分,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扣 1分,直至得分为 0。 3剪刀撑、横向斜撑设置应符合要求。 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1 分,高度 24M 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未设横向斜撑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2脚手架高度、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要求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2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
23、与建筑物之间进行封闭。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2立杆基础平整、夯实并设置通长木垫板、底座,扫地杆设置完整。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2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未封闭扣 1 分,封闭不严密扣 0.5-1 分,直至得分为 0。 2脚手架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2脚手架(20 分)小计 20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应得分缺项减分扣分实得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咨询。 无 方 案 或 未 经 审 批 的 扣 3 分 , 未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安 全 措 施 的扣
24、1 分 , 直 至 得 分 为 0。 3支撑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有设计计算,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5 分,无设计计算扣 2分,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 2 分,未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3立柱稳定。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扣 1 分,立杆间距不符合规定扣 2 分,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2在模板上运输砼应设走道垫板,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有防护措施。 无走道垫板扣 1,无防护扣 2 分,直至得分为 0。 2模板工程(10 分)模板工程(10 分)小计 10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
25、每发现一人未正确使用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2安全网规格、材质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 1 分,直至得分为 0。 4水平网支设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4“四口”应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5“临边”应设置防护,且防护严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直至得分为 0。 5“三宝”、 “四口”及临边防护(20 分)小计 20合计 100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 ;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 ;检查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按各对应的
26、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管部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的自查自评,应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管部门的检查评价,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监管部门的检查人员(2 人及以上)签认。 附件 2:建筑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综合评价意见书证书编号:_安监编号:_工程名称:_工程地点:_施工单位:_(盖章)项目经理:_ 安 全 员:_建设单位:_(盖章)监理单位:_(盖章)工 程 概 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结构层数姓 名 姓 名项目经理证书号安全员证书号
27、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分包单位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序号 自检日期 形象进度 得分序号 自检日期 形象进度 得分1 52 63 74 8各次评价平均分 自评等级施 工 单 位 自 评工程自评意见:(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伤亡人数 事故类别 发生时间、简要经过和主要责任经济损失 事故等级事故情况序号 检查日期 形象进度 检查得分 备注1234567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情况安监机构各次评价记录(监督机构填写)各次评价平均分未报送资料扣分的情况工地标准化综合评价得分工程总体评价意见 核定等级:(监督机构公章)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监管部门负责人:年 月 日备注:1、凡符合条件而不进行安全文明
28、施工标准化评价的工程项目,评价核定等级一律为不合格。2、凡未按要求报送自检自评资料的工程项目,每发生一次,扣 3 分。附件 3: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等级核定标准(暂定)等级核定序号 工程区域性划分 优良 合格 不合格1 市管工程 10085 分 8470 分 70 分以下2主城区工程(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经开区、高新区、巴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长寿区)10082 分 8165 分 65 分以下3六大区域中心城市工程(永川区、合川区、江津区、涪陵区、万州区、黔江区) 10078 分 7760 分 60 分以下4近郊区县工程(綦江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潼南县、大足县、梁平县、南川区、丰都县、垫江县、开县、云阳县、万盛区、双桥区、武隆县)10070 分 6955 分 55 分以下5远郊区县工程(城口县、巫溪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石柱县、忠县、巫山县、奉节县)10065 分 6450 分 50 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