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阳光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目标责任书一、创建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当文明职工、创建文明班级活动为平台,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确保落实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目标,奋力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创建责任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2、积极参与“争当文明职工、创建文明班级”活动,不断提高个人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3、按照“文明班级、文明职工”考核细则的标准,严于利己,争创文明班级、争做文明教师,促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4、熟悉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八荣八耻” 、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教师言行十不准”的规范内容,自觉恪守职业规范,树立良好师德教风,没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等不文明行为记录;5、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活动,教职工间团结互助,互相配合,作风良好,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活动,无重大矛盾纠纷和影响团结稳定的事故或事件发生; 6、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因诚信、服务质量等被上访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单 位:中州阳光学校 (盖章) 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