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U 的体制和建设(1)ICU 的体制:在综合医院建立 ICU,国内外至今仍没有统一的模式。ICU 的体制要根据医院的特点及条件决定,目前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 )专科 ICU:一般是临床一级或二级科室所设立的 ICU,如心脏内科ICU(cardiac care unit,CCU),呼吸内科 ICU(respiratory care unit,RCU )等。专科 ICU 的特点与优势是对患者的原发病、专科处理、病情演变等从理论到实践均有较高的水平或造诣。其不足之处是对专科以外的诊治经验与能力相对不足。即使在发达国家的医院中,各医院只对重点专科建立相应的 ICU。2 )综合 ICU:收治医
2、院各科室的危重患者,是一级临床科室。综合 ICU 是在专科ICU 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跨科室的全院性 ICU(generalICU,GICU)。GICU 是医院中一个独立科室,一般有专职医师管理,即从事于危重病医学的专科医师(intensivist)。GICU 的特点与优势是克服了专科分割的缺陷,体现了医学的整体观念,也符合危重病发展的“共同通路 ”特点;同时人员固定,责权利清晰,医疗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但是培养精通所有专科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的人员需要花费很长周期,有时会延误患者专科特殊情况的及时处理。3 )部分综合 ICU:介于专科与综合 ICU 之间,即由一级临床科室为基础组建的I
3、CU,如外科、内科或麻醉科 ICU 等。部分综合 ICU 的患者来自多个邻近专科,较典型的例子是外科 ICU(SICU )或麻醉科 ICU(AICU ),后两者主要收治外科各专科或各手术科室的术后危重患者。这些患者除了专科特点外,不仅有其外科手术后的共同性,而且患者在处于危重阶段时患者的表现常有共同点,因此部分综合 ICU 是其发展的趋势。(2)ICU 的建设1 )病房与床位要求:ICU 的病房结构应为圆形或放射状结构,设中心监护台。床位数一般可按医院总床位数的 12 ,外科总床位数的 35 设置,但是应根据本院危重患者的实际数量和医院发展的水平而确定。麻醉科 ICU 的位置应与麻醉科、手术室
4、相邻近。每张病床应有 1518m2 的面积,同时还应有相同面积的支持区域。病房可是开放式,一般一大问放置 46 张床位,另设一定数量的单人间。病房内设有护士站,护士应能看到所有病床。对通讯联络设备和控制室内温度、光线、通气等操纵装置以及电源、氧源、吸引器、压缩空气等有一定的要求。2 )仪器配备:一般仪器设备应包括:监测和专项治疗设备:每一个护理单位应配置一套基本生命体征监测系统,包括心电监测记录仪、有创无创血压和中心静脉压监测仪、除颤器等。能进行多参数呼吸治疗与监测的呼吸机,氧和 CO。测定仪、各种型号带气囊的气管造口套管、气管导管和咽喉镜、简易人工呼吸器以及纤维支气管镜等;尿比重计、腹膜透析
5、装置、床边血液透析机、血液滤过机等;体温监测。诊断仪器设备:床边 X 线机、血气和电解质分析仪、晶体和胶体渗透压计、自动生化分析仪、超声诊断仪、眼底镜等。护理设备:除一般病房的常规设备外,应有微型电脑输液泵、电热毯、降温毯、冰帽、测温仪、自动血压计等。ICU 应具备齐全的急救车,车内备有抢救用具、急救药品和一定数量的治疗用品。3 )科学管理:ICU 的医护人员除执行卫生部颁发的“ 医院各级人员职责”外,为了保证工作有秩序地进行,还需要建立和健全自身的各项制度以及各种技术操作和诊疗常规。4 )人员配备: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一般为 1:0.5 1.0。麻醉科 ICU 可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
6、主任可由麻醉科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可按 1:23比例配备。ICU 的中、高级医务人员应相对固定。ICU 应设专职护士长 1 名,护士与床位的比例一般为 23 :1;当危重患者较多时,还要适当增加护士人数。除医师、护士外,ICU 还需要多种专门人才,如呼吸治疗师、管理仪器设备的医学工程师、实验室技术员、护理员、清洁工等。2 ICU 的工作内容(1)收治对象: ICU 的收治对象来自各临床科室的危重患者,即呼吸、循环等重要脏器功能严重障碍或衰竭,随时有生命危险或严重代谢障碍的患者。麻醉科 ICU 收治患者应有适应证和非适应证。1 )主要适应证:术后需行呼吸支持者;重大复杂手术后需加
7、强监护治疗者;严重心脏病行非心脏手术者;各类休克;脏器移植术后;重症肌无力患者术后;急性肾功能障碍或衰竭需透析的患者;急性药物中毒;术后意识障碍尤其是伴有频发痉挛的患者;多器官功能障碍或衰竭的患者;心肺复苏后的患者;其他需要收入的患者。2 )主要非适应证:脑死亡患者;急性传染患者;无急性恶化的慢性病患者;恶性肿瘤终末期;老龄自然死亡过程;其他救治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治疗的患者。(2)日常工作内容1 )监测:包括呼吸、循环、氧输送、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血液学和出凝血机制、代谢、肝肾功能、胃肠道、神经系统和免疫与感染等。对不同病症的监测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分为_一级监护。2 )治疗特点:集中采用各
8、种可能得到的最先进的医疗监测和治疗手段,但是,应重视床边观察病情以及对监测得到的资料加以综合分析、作出判断、制定治疗方案的重要性。各种危重患者的表现常有共同特点。在对多脏器功能进行全面支持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各脏器间功能的平衡与协调,这种平衡与协调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重点和内容。ICU 患者的疾病涉及多个脏器。这就要求动态地从整体的观念出发,分析轻重缓急,找出主要矛盾,拟订治疗方案。处理好原发病治疗和继发性病理改变治疗之间的关系。原发病的治疗是提高危重患者治愈率的基础与关键。对继发性病理改变的治疗有利于原发疾病的好转,并为原发病治疗取得时间;当原发疾病已获控制,而继发性病理改变仍严重存在时,继发
9、性病理改变的治疗则成为成败的关键。正确处理支持治疗与替代治疗的关系。支持治疗是针对重要器官系统发生严重功能障碍,但尚属可逆性病变。若病变不可逆,重要器官系统功能需用替代治疗,这两种治疗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3)麻醉科 ICU 与原专科病室的关系1 ) ICU 医师和原病房主管医师应保持联系,以使患者得到 ICU 的严密监测和积极治疗的同时又得到原病房医师的专业治疗。2 )非术后危重患者进人麻醉科 ICU 后往往涉及到多学科的知识。 ICU 医师将全权负责患者的医疗工作,专科医师应参与并协助 ICU 的治疗,特别对专科问题负有直接和主要的责任。3 ) ICU 医师负责对患者的的全面监测和治疗,工作重点是调控循环、呼吸等重要脏器功能,维持患者内环境稳定,实施营养支持及防治并发症等。4 )原病房医师每日应定期到 ICU 查房,并提出专科处理意见。当有分歧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商讨决定。ICU 医师也有义务将病情和治疗计划详细向专科报告,以取得理解和支持。5 )有关治疗的重要医嘱以及患者转回原病房的决定,应在每日晨问查房或在会诊时与原病房医师共同商定,或经主任查房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