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学生名誉权分析.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387608 上传时间:2019-11-05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生名誉权分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名誉权是学生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教师在行使对学生的评价权和批评教育权时,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会侵害到学生的名誉权,严重者会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因此,有学生甚至学生家长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拒绝教师的批评教育。实践中,出现了一讲尊重学生人格权、教师就不知道怎么管理学生,一强调教师有批评教育权、侵害学生人格权的问题就抬头的“钟摆现象” 。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审视学生名誉权与教师教育权冲突产生的原因,以利于冲突的协调与解决。1.教师对学生名誉权的特殊性认识不足. 关于名誉的含义有众多的表述,我们赞同日本刑法学界通行的观点:“名誉应有三层含义 :一是内部的名誉,即客观存

2、在的人的内部价值或真实价值;二是外部的名誉 (即社会的名誉),是指社会对人的价值判断( 名声);三是主观的名誉(名誉感情),是指本人对白身价值的意识与感情。名誉权,对白然人而言是指公民保持并维护白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护。与般主体相比较,由于学生处于人格形成和发展阶段,学生的名誉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学生代写论文权的主要部分是名誉感。第二,学生的名誉权直接影响到健全人格的形成,凸显发展权的特征。第三,学生名誉权受到侵害主要发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学生的名誉权与教师教育权交互作用并处于相对被动状态。第四,侵害学生名誉权的危害结果具有多元性和潜伏性,因而危害程度更为严重和难以估

3、量。上述特点决定必须对学生的名誉权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2.教师保护学生名誉权的意识淡薄教师在行使教育权时,要注重对学生名誉权的保护,特别是要注重保护学生的名誉感。保护学生的名誉感有两个方面问题函待解决:一是学生具有名誉获得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受教育者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基于心理契约理论和常识,教师对学生的冷漠就是对学生的伤害。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激励性的评价。但是,目前在我们的学校教育过程中,有很多学生是得不到这样的评价的,由此造成一些学生缺少名誉感。二是保护学生的名誉权的重点应是保护学生对白身价值的良好意识与感。从心理学角度分析

4、,对白身价值的意识与感情即白我接纳感。特别是成就感与良好的团队协作感。美国心理学家G W奥尔波特提出,白我接纳是健全人格的主要条件。很多研究表明,代写论文水平与抑郁、焦虑、低白尊、低生活满意度密切相关。教学实践中保护学生良好的白我接纳感首先要保护学生的成就感,以激发和保护学生参与学校学习及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奥尔波特提出高心理健康水平的人具有白我感的扩展的特征。成熟的人积极介入和投身于超越白我的兴趣或活动中去,他们完完全全并且生气勃勃地沉浸于生活之中,而不是远离生活和逃离生活的消极旁观者。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具有健康人格的人所表现的是真实的白我,他们为幸福并不在于全都满足,而在于积极参与和持续的奋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