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日历管理规定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的基本环节,有效实施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我校教学日历管理规定。一、关于教学日历1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基于教学大纲编制的重要教学文档,是任课教师实施教学过程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学习过程中需要参考的重要教学文献之一。2编制教学日历的目的,在于使教师合理地分配教学时间,确保预定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其内容主要包括:总课时及课时分配、教学内容及其课内课外实验学时分配、教学方式方法、作业安排等。3任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应认真编写教学日历
2、,明确教学内容、进程与安排。教学日历中的教学内容安排要具体、明确,并具有可行性。 4教学日历一经编定并通过教研室审查,任课教师即应按照教学日历的安排与进度组织教学。一般情况下,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应随意调整、变更教学日历中的安排。5教学日历也是各级教学管理、监督机构进行教学管理与监控的重要根据,是这些机构组织听课、评教时所依据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教学日历管理1教学日历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成电子文档,发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查后上报院(系、部)。此项工作必须在开课前完成。2教学日历由各院(系、部)负责电子文档管理与使用。各院(系、部)应在自己的网站上开设教学日历窗口,每学期的教学日历必
3、须于开学后一周内上网,保留期一般为 2 学年,以方便学生查询与相关部门的使用。3教务处教学科负责教学日历电子文档的存档。各院(系、部)应在将教学日历上网的同时,将本单位教学日历集中发至教务处教学科。曲阜校区请发至:;日照校区请发至:。4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日历由教务处教学科管理,教务处网站将开辟公选课教学日历窗口。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在开课前将教学日历发至教务处教学科,两校区的发送地址同上。5教学日历不上网的单位或任课教师,视作无教学日历,将以教学事故予以认定。6教学日历电子版格式见附件,教师填写时请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务处2007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