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工程申请 甩项验收的函 备注:工程甩项指因客观原因短期内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暂时不施工也不影响工程的安全、节能、环境和主要使用功能,待具备条件组织施工和监理,甩项内容应在工程备案前完成。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提出,施工、监理同意,设计批准,报站审核。工程名称 致: 设计院(全称与法人章相同)鉴于 原因,我单位拟对您单位设计 工程(图纸编号: )中的 设计内容进行甩项验收,甩项内容由原施工单位施工、原监理单位监理在工程竣工备案前完成验收移交,请设计院批准!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施工单位意见:施工单位(项目部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项目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设计单位意见: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