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UPS-设备规范.pdf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332340 上传时间:2019-10-31 格式:PDF 页数:16 大小:233.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UPS-设备规范.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UPS-设备规范.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UPS-设备规范.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UPS-设备规范.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UPS-设备规范.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不断电电源系统 (UPS)规范 不断电电源系统 (UPS)规范 目 录 页 次 一 . 说明 1 二 . 系统构成及系统运作 1 三 . 系统设备规范 3 四 . 机械设计 . 7 五 . 操作维护手册 . 7 六 . 试 验报告 7 七 . 保 固 . 8 附录一 技术数据(厂家填写) 9 - 1 - 不断电电源系统 (UPS)规范 一 .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供应连续额定容量,维持交流电源不中断之三相输出400KW/128KW/80KW/40KW 级 之 静 态 式 (Static) 不断电电源系统装置(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System

2、,以下简称不断电电源装置或 UPS之设计、制造、装配、试验、安装及保证之要求。 2. 适用标准 本 UPS 之电气及机械系统设计、制造须符合 IEC、 NEMA、 ANSI、 BS 及 GB 等之有关或同级以上标准。 3. 系统设计 (1) 本 UPS 须能在负载完全不停电的条件下,检修 UPS 内部各设备。 (2) 全部零组件之型号必须清楚而完整的标示,而且对于具高电压危险的零组件,应有适当的遮蔽及警告标示, 以维护人员之安全。 (3) 系统零组件设计、固定方式、固定位置应有整体规划,使系统固定牢靠,美观且容易维护、拆装及散热,任何零组件维修拆装必须不必拆掉邻近之零组件。 (4) 本 UPS

3、 制造或代理厂家必须持有政府营业登记证照之合格工厂或代理商,不能为拼装品或旧品整理,制造过程必须经严格的检验,以保证产品之质量。 4. 材料及零组件 本 UPS 的材料及零组件必须是现行市面上仍在生产的全新品,除非因工厂测试而使用过之外,必须完全新品。电子零组件是固态 (Solid-State Devices) 而且应有第二个 供应来源,以利维护。同时 UPS 所用电容器必须采用干式电容器且不含多氯联苯 (PCB),以免造成公害。 5. 可靠度及维护性 - 2 - 本系统之故障平均时间 (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 MTBF)应不小于250,000 HR。且所有系统组

4、件均应为抽出式模块 (Draw-out Module),以缩短平均修护时间 (Mean Time To Repair, MTTR)。 6. 适用环境 (1) 周围温度 5 度至 40 度 C。 (2) 相对湿度 95以内未凝结水滴。 (3) 海拔高度 1000 公尺。 7. 运转噪音 运转所产生的噪音,在离机器正面 1.5 公尺处测量必须小于 65 分贝 (dB)。 二 . 系统构成及系统运作 1. 系统构成 本 UPS 系统包括下列配备 (1) 整流器充电器 (Rectifier Charger)。 (2) 直流交流变流器 (以下简称变流器, Inverter)。 (3) 静态自动切换开关

5、(Static Transfer Switch)。 (4) 维护用旁路开关 (Maintenance Bypass Switch)。 (5) 电池断路器 (Battery Circuit Breaker)。 (6) 蓄电池组 (Battery)。 (7) 能显示不断电电源装置运转状态之仪表、指示灯等机件。 (8) 远程微电脑监控盘 (Remote Control Unit)。 (9) 微电脑系统监视及侦错 (System Monitor and Diagnostics)。 须至少提供 UPS 设备的单线图等技术文件供审查 2 系统运作特性 本系统的设计应使其在下列各种状况,均能持续提供稳定的电

6、源给重要负载使用,而且系统在不同状况间的转换,都必须不影响负载的运作。 - 3 - (1) 市电正常的状况 当市电正常时,市电经由整流 器充电器转换成精确的直流电,为变流器之输入电源,经变流器再度变换成稳定的交流电供应负载使用,除供负载使用外,经整流稳压后的直流电亦同时对电池浮充电,使电池组随时维持在饱和充电的状态 (Fully Charged)。 (2) 市电停电的状况 市电停电或质量不良时,备用的电池组即自动放电,继续供应变流器转换成负载所需的交流电,并发出警告通知维护人员,启动发电机或依序切断可切离之次要负载,供电时间长短视电池的型式及数量而定。 (3) 市电恢复的状况 当市电由停电再度

7、恢复正常供电时,整流器充电器将自动恢复如 市 电正常状况下运作,同时对电池组充电,所有的动作必须由系统自动执行,而且不能对负载有所影响。 如市电中断过久,电池组电压因而变低时,供应装置应自动切断电池组之连接以防电池过度放电。 (4) 旁路供电的状况 本系统变流器故障或发生过载或其他任何功能异常状况,静态自动切换开关必须将负载自动切换由旁路电源继续供电,以达到不断电的要求,同时切断负载与变流器之连接,俟过载或异常状态消除后,静态自动切换开关应自动把负载由旁路电源回复到变流器供电 (Automatic Re-transfer),不得以人工手动开关操作 (Reset) 。变流器修复时则以人工将负载切

8、回至变流器电路。旁路系统必须能够覆盖 UPS 设备的各部件仅 UPS 的输入输出连接部件除外。旁路输入须与主输入可分离,以获得较高的系统安全性。 (5) 系统维护的状况 a.UPS 需停机维护时,维护用旁路开关应能将 UPS 的零组件,包括整流器充电器、变流器、静态自动切换开关、变压器等,完全自市电及负载隔离,此时即能执行维护的工作,完全不会影响负载的运作。 b.维护时转换至维护用旁路状况,以及维护后再度恢复成正常状况的- 4 - 转换动作,必须完全不影响负载的运转。系统维护 (6) 电池组 维护的状况 a.本系统需附有电池断路器,当电池组要维护时,打开本电池组断路器使电池组和 UPS 系统完

9、全隔离,以确保维护人员之安全。 b.当电池组切离维护时,本 UPS 系统仍能正常运转,完全不影响负载的运作。 三 系统设备规范 1. 各栋 UPS 统计表 (暂定 ) 数量 规格 KVA/KW PSB CUB FAB SB OB 合计 备注 50/40 1 组 1 组 100/80 4 组 4 组 8 组 160/128 6 组 6 组 320/256 6 组 1 组 7 组 500/400 25 组 10 组 35 组 100/80 1. 新增 FAB4F 2 组 (厂务用 ) 2. 新增 UB1F 2 组 (厂务用 ) (1) 尚有 23 组 500KVA 保留空间 (2) 为考虑可靠性、

10、节能和占地,第一优先考虑直接满足以上电压要求的 UPS;在 UPS 输入旁路输出二侧亦可另加变压器,以满足以上电压要求。 (3) UPS 应尽可能的采用带输出隔离变压器的适合工业类负载之 UPS(即Transformerbase UPS),系统输入与旁路有可能为二路供电。 (4) 参考品牌: Eaton、 Delta、 Riello 2. 系统容量 数量 容量 输入电压 输出电压 电池容量 - 5 - (组 ) KVA/KW 3 3W 3 4W (分钟 ) 1 50/40 480V 480/277V 15 12 100/80 480V 208/120V 15 6 160/128 480V 48

11、0/277V 4 7 320/256 480V 480/277V 4 35 500/400 480V 480/277V 4 本处之 KVA 容量为参考值, KW 容量为最低要求之规格值。 3. 系统效率 在电池饱和充电的状况下,且变流器正供应额定满载负载时,全系统效率(包含所有的谐波处理和隔离变压器)不得低于 92。 4. 系统输入 A, 整流器输入 (1) 电 压 :输入电压为三相三线,详见三 .2 之系统输入电压 10%。 (2) 相 数相线地线 (3) 频 率 50 HZ (4) 功 因 0.8 (5) THDI 100KW UPS 的蓄电池,必须提供单节蓄电池在 1000A/3min

12、大电流放电后,极板 /极柱不应弯曲的证明文件和蓄电池最大放电电流和 4 分钟恒功率放电参数。 为了在控制系统安装尺寸的同时依然具有方便蓄电池维护的能力,蓄电池应为前置端子结构的蓄电池,不接受 OEM/ODM 产品。 在正常使用状况下,蓄电池应可使用 10 年以上。 (2) 容 量 在变流器满载输出如第三节所规定之 KVA/KW 容量下,应维持或 15分钟以上,同时每一电池之终止电压不得低于 1.67V/cell。 投标厂商必须提供蓄电池配置验 算文件。 (3) 安 装 电池需安置于电池箱内,并须装有电池电路用断路器,以达到保护电池发生过载或短路时紧急切离之功能,断路器启断容量应不小于 10KA

13、(实际工作电压时) 。 ( 4) 参考厂牌: a. Deka(德克) HRxxxxET 系列, b. C&D-大力神 UPS 12-xxx MRXF 系列, c. EnerSys(艾诺斯) SBS EON xxx F 系列 11. 仪 表 - 10 - 本系统之容纳箱体盘面至少须装有下列仪表或具显示数据的 LCD HMI (1) 输入交流电压表 (附选择开关 ) (2) 输出 交流电压表 (附选择开关 ) (3) 输出交流电流表 (附选择开关 ) (4) 输出频率表 (5) 直流电压表 (6) 电池电流表 (放电充电 ) 12. 控制开关及断路器 本系统至少须提供下列控制开关及断路器 (1)

14、变流器 ON OFF 控制开关 (2) 整流器充电机 ON OFF 控制开关 (3) 警报及状态复归开关 (4) 蓄电池端断路器,启断 10KA实际直流工作电压 (5) 市电输入及交流输出断路器 13. 状态指示灯号 本系统至少须提供下列状态指示灯号 (1) 保险丝熔断 (2) 负载超载 (3) 直流 电压过高或过低 (4) 旁路电源正常异常 (5) 整流器充电器输入电源正常异常 (6) 整流器充电器正常异常 (7) 系统所有断路器开闭状态 (8) 控制电源异常 - 11 - (9) 变流器正常异常 (10) 输出电源异常 (11) 电池电压正常 (12) 电池放电中警示 (13) 旁路电源不

15、同步,禁止旁路转换 (14) 电池电压低于终止电压 14. 异常指示 本系统必须于盘面装设异常指示信号,当系统有任何状况发生时须常指示功能,同时须提供辅助接点,以供连接至机电监控系统之 I/O Station, 作为警报之用。 15. 系统侦错 (Diagnostics) 本 UPS 应有帮助维护人员排除故障之能力,包括 (1) 变流器之半导体开关组件功能侦测。 (2) 整流器充电器之半导体开关组件功能侦测。 (3) UPS 内每一片控制线路板功能侦测,包括电源供应板,接口电路板、充电控制板、变流器控制板、转换控制板等。 维护人员仅须依此侦错系统之指示抽换故障零件,即可完成维护工作以缩短维修时

16、间。 四 机械设计 1. 构造与外观 (1) 本 UPS 系统的全部零组件及自附之隔离变压器必须全部安装于落地式的配电箱内,且 为易于安装、搬运和维护,所有模块均须由前面抽取,以利维修,所有之金属钢板须经防锈处理并烤漆。 (2) 全部的监视及控制功能必须装设于 UPS 盘面板以方便观察与操作。 2. 冷 却 方式 本 UPS 系统应提供强迫气冷之功能,为了能防止通风不良造成 UPS 之停机,- 12 - 本系统所用之风扇应采并联复置式 (Parallel Redundent),当风扇故障时,亦应有异常警报之装置。 3. 整套之 UPS 及蓄电池及隔离变压器须由原制造厂一并供应。 五 . 操作维

17、护手册 承包厂商必需提供足够维护所需数据报括装机手册,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 ,使能自行维护整套 UPS 系统,以确保供电质量。 六 . 试验报告 本 UPS 系统于出厂前必须经过严密的测试与调整,测试的项目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并附有工厂签发之试验报告完整的功能测试、负载测试、不断电功能测试、不平衡负载测试数据等。业主如对试验报告有疑虑而认为有必要重新试验时,承商不得拒绝,并负责其所需费用。 七 . 保 固 自验收日起的保固期间应为年,在保固期限内, UPS 的功能异常或损坏,承制厂商应负完全修护责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消耗性零件不在此限,如保险丝、指示灯等。 - 13 - 附录 一 技术数据(厂

18、家 填写) 承包商于决标后采购前,应提供下列之技术数据五份,经业主审查认可后始可订购。 1. 制造厂(厂名及地址) 2. 型录及说明书 3. 数量 4. 系统容量 5. 系统效率 6. 系统输入 (1) 电压 (2) 相数 (3) 频率: (4) 功因 (5) 输入电流谐波 THDI (6) 旁路输入是否可以与整流器输入独立: 7. 系统输出 (1) 电压 (2) 相数 (3) 频率 (4) 电压调整率(从无载至满载、稳态输出电压值之变化) (5) 电压瞬时反应( 20 70%负载变化时之电压变化) (6) 总谐波失真 (RMS) 8. 超载功能 (1) 150%时可维持时间 - 14 - (2) 125%时可维持时间 9. 输出满载情况下充电能力 10. 输出涟波电压 11. 静态自动切换开关切换动作时间 12. 蓄电池组 (1) 制造厂(厂名及地址) (2) 型录及说明书 (3) 型式 (4) 寿命 (5) 容量 13. 冷却方式 14. 构造及尺寸外形图。 15. 仪表、指示灯、故障指示器、控制开关及电驿等之配置详图。 16. 单线图及三 线图。 17. 提供之特殊工具及原厂标准备品清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