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预约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一、甲方预约乙方月嫂李淑英向甲方提供母婴服务,预定上岗时间为 年 月 日(甲方需乙方如期上岗,应提前 2天时间告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预产期原因在预约时间已到还不需月嫂到岗服务,需提前告知乙方,若甲方要求上岗时间影响到乙方下一个工作,乙方将会提前离开,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余款不予退回。 )二、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人民币(大写 ) ;三、服务期限开始 3 日内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月嫂服务合同,甲方将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乙方;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可解除本协议。否则,如果甲方违约,所支付的定金,乙方不予退还;如果乙方违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双倍定金。五、甲方认同未来签订正式合同期内所遇国家法定假日为 天,若乙方未休息,甲方需支付乙方每日二倍劳务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六、甲方认同未来签订正式合同期间内每月按三十天计算,时间工作二十八天,休息两天。七、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解决。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年 月 日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