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深圳市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刻章许可、社保“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 2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填表说明】1.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2.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3.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http:/ 签章” 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署。5.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
2、,勾选处请在“”内打“”。6.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 A4 型 纸,提交的复印件 应清晰、可辨认。7.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8.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 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http:/ 1 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10. 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http:/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社保局:
3、一、依照公司法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合伙企业法 、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个人独资企业法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则 、 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 、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 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20 号令) 等规定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
4、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二、如本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本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请在以上相应中打“”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5、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刻章密码,企业凭刻章密码刻章。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事宜。 (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 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 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代理期限至 年 月 日。4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拟设立的企业名称: 有权签署人签署: 【注:公司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全体股东(发起人
6、、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签章: 【注: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章;股份合作公司由全体股东代表签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章;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章】年 月 日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据 实 填 写5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名 称 XX公司 名称证 编号住 所【 说明1】深圳市 深圳市 XX 区 区 XX 街道 街道 XX 路 路 XX 门牌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与住所相同可不填,说明1】深圳市 区 街道 路 门牌号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XX证件类型 身份证(内地) 护照 军官证 士兵证 回乡证 台胞证 其
7、他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执行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信息(【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此栏】)证件号码机构名称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注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机构)信息(【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机构时,除上栏填写委派代表信息外,还须填写此栏】 ) 组织机构代码(限境内机构填写) -认缴出资总额 币种 数额 万元营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永续经营从业人数行业明细其中:外籍人数据 实 填 写6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一般经营项目章程(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 说明 3】 许可经营项目总分机构标志非总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总机构工商注册号码 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国税 地税姓名电话指定
8、联系人【非常重要,请准确填写】电子邮箱申请营业执照副本 本(请按实际需求填写副本数量)企业类型A.内资公司 : A-1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请选:自然人独资 法人独资A-2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未上市A-3国有独资公司 B.外资企业 : 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B-3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自然人独资 法人独资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未上市B-6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上市 未上市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上市 未上市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其中,涉及港、澳、
9、台商投资企业,请勾选如下选项:B1-1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B1-2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据 实 填 写7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B1-3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独资)自然人独资 法人独资B1-4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B1-5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B1-6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合资)上市 未上市B1-7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未上市B1-8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上市 未上市C.非法人企业:C-1(内资) 普通合伙企业 C-2(内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C-3(内资)有限合伙企业 C-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C-5个人独资企业 D
10、.非公司企业法人:D-1全民所有制企业D-2集体所有制企业 D-3联营企业 D-4股份合作企业、S.分支机构:S-1(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S-2(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S-3(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S-4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S-5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S-6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S-7 台港澳独资企业分支机构S-8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S-9 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S-10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验资报告编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出资证明编号及出具该证明的机构名称(仅限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填写)银行询证函号码 银行名称审批项目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
11、文件号审批文件1审批机关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据 实 填 写8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审批项目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文件号 审批文件2审批机关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 类型出资方式请在证件种类栏填写相应字母:A.身份证 B.营业执照 C.其他姓名或名称证件种类 证 件 号 码注册地址 国籍出资额出资比例(%)经济性质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自然人E.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F.其他A货币 B实物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E. 其他据 实 填 写9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身 份 证 件【请在证件种类栏填写相应字母:A.
12、身份证 B.护照 C.往来内地通行证 D.其他】成员备案 职务 姓名 证件种类 证 件 号 码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董事董事董事董事备案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监事监事备案监事高管成员备案 经理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被授权人地址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 案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企业网站名称 企业网站域名【 如 www.*.com】外方投资机构国别(限外资企业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限外资法人企业按批准证书填写)上级主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分支机构填写)据 实 填 写10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申请组织机构数字证书是 否(企业可自愿申请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简称:ODC)。
13、ODC是U-key形式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与纸质营业执 照和纸质 代码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ODC可以作为本单位网上身份标识,在 线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报及组织 机构代码证的变更、延期、年 检,同 时也可用于网上报税、网上社保等多项政府网上业务。初次申 领ODC费 用300元,由第三方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收取。)小微企业声明 本企业属 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减免代码证书工本费优惠政策。 )行政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刻章申请合同专用章 业务专用章 报关专用章是否申请电子印章 电子行政章 电子发票专用章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适用会计规定 企 业 会
14、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其他身份证件职务 姓名 证件类型 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邮箱财务负责人 XX税务联系人信息办税人员 XX据 实 填 写据 实 填 写11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隶属关系中央投资比例 _% 地方投资比例 _%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 _%备注:请经营范围涵盖广告业的企业填写此栏(1)“隶属关系 ”:企 业隶属关系确定和清晰的,填写本栏。企业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则在“中央投资比例” 栏内打, “中央投资 比例” 栏填写100%;企业为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则在“地方投资比例”内打, “地方投资比例”栏填写100
15、%;企业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它等,则在“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内打 ,“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栏 填写100% 。(2)“中央投 资比例 ”、“地方投资比例”、 “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企业具有多种投资主体,无确定和清晰隶属关系的,则分别填写各投资主体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其中, “中央投资比例”填写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 地方投 资比例 ”填写地方所属企事 业单位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 填写无隶属关系主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其它等)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3)若企业仅具有代扣代缴行为,不需填写隶属关系、各投 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栏次。姓名 移动电话社保联系人信息据 实 填 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