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112017 年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框架招标招标编码:招 标 文 件2 / 11第二册 技术部分第三章 规范技术标书总则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 XX 供电有限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工程采购的 10kV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实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3 / 111.2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招标技术文件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行业规范、国家规范或 IEC 规范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应规范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实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规范,必须满足其要求。1.3 如果投标方没有
2、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 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规范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规范不一致时,按较高规范执行。1.5 本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 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1.7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
3、与其应标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规范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规范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9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1.10 标注“”的条款为关键条款,作为评标时打分的重点参考。工作范围2.1 范围和界限(1) 本标书适应于所供 10kV
4、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实验、交付、现场安装和实验的指导、监督以及试运行工作。(2) 现场安装和实验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招标方完成。4 / 11(3)本标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装配、实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和运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条款 3 所规定的有关规范执行。2.2 服务范围(1) 投标方应按本标书的要求提供全新的、合格的 10kV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投标方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方应对质量向招标方负责,并提供相应出厂和验收证明。(2)供货范围一览表投标方提供的 10kV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
5、爆盒的具体规格见表 2.1:供货范围及设备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应如实填写“投标方保证”栏。表 2.1 供货范围及设备需求一览表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序号名称 型式、规格 型式、规格(3) 现场安装和实验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成, 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规范检查安装质量, 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投标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训。安装督导的工作范围及人数和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5 / 11(4) 设计联络会议的地点及招标方参加人员的人数和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5) 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实验合格后方可投运。设备投运并稳
6、定运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业主)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经管制度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6)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实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应遵循的主要规范除本标书特殊规定外,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规范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实验和安装。如果这些规范内容有矛盾时, 应按最高规范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规范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标书规定以外的规范时, 则需提交这种替换规范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规范相
7、当或优于标书规定的规范, 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查的规范应为中文或英文版本。主要引用规范如下: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 3 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23864-2009 防火封堵材料GB 80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A 161-1997 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DL 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Q/CSG 10703110kV 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IEC 60840-2011 挤
8、包绝缘电源电缆及其配件的实验方法和要求 使用条件本设备标书要采购的 10kV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投标方应保证对所提供的设备不仅满足本标书要求的技术条款要求,而且还应对在实际安装地点的外部条件(正常使用条件及特殊使用条件)下的相关性能参数进行校验、核对,使所供设备满足实际外部条件要求26 / 11及全工况运行要求。1.1.1 投标方应对正常使用条件之外的特殊使用条件涉及的相关事项,在询价和订货时特别说明。4.1 正常使用条件4.1.1 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50最低气温:-30 户外4.1.2 海拔高度: 1000m4.1.3 环境相对湿度(在 25时)日平均值:95%月平均值:90%4.
9、1.4 地震烈度: 度4.1.5 安装地点: 电缆沟/电缆隧道4.1.6 防护等级 IP 574.1.7 外壳抗冲击能量 7.0J4.2 特殊使用条件5.技术要求5.1 产品要求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的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外,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5.1.1 防爆: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整体具备国家防爆检测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相间短路实验电流有效值应大于等于 20kA,相对地短路实验电流的有效值应大于等于 15kA 条件下,壳体无损伤、着火现象。5.1.2 防火阻燃7 / 111)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外壳体需采用 304 不锈钢材料。2) 须配套使用防火泥和防火密封胶应具有以下性能
10、:防火泥必须具有遇火膨胀性能,膨胀倍率不小于 3 倍。防火密封胶应同时具备耐水性能。配套材料同时要求环保,不得含有卤素及有机溶剂,不能含有岩棉及矿棉等易产生粉尘类材料,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会释放有刺激性的气体和粉尘。3)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材料应按国家规范 GB/T2408-2008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进行检测,燃烧性能等级达到 V0 级,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等同于或高于 GB/T2408-2008 规范也同等有效,并请说明)。4)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材料未老化及老化条件下,单个试样余焰、试样组总余焰、单个试样第二次烘火后余焰时间加余辉时间应该为 0 秒,并提供第三方
11、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5)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所有防火系统材料都为同一材料供应商生产、装配。5.1.3 防水1)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必须具备良好的抗水浸功能,在完成 20 次冷热水循环实验后进行 20KV 直流电压 1 分钟实验,不应被击穿,并提供国家检测权威机构检测报告。2)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整体须有耐水性,不易吸水变形受损。5.1.4 防酸、碱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材料必须能长年耐酸、碱等腐蚀性物质,能适应长期浸泡电缆沟水等恶劣的工作环境,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5.1.5 其他:1) 为防止外力损坏,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外壳应具有良好的抗冲击能力及承重能力,在 7J 冲击能量
12、下冲击,外壳不应损坏。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2)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主体材料需达到 30 年长效性。5.2 安装要求1) 安装施工应按本规范和产品安装说明进行。2) 电缆中间接头两端应采用防火堵泥等材料进行严密包裹,应定牢固,无松动或脱落;。8 / 113) 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两端的环形间隙应采用防水防火密封胶紧密封堵。4) 安装、检修方便、可拆卸。5) 安装紧固件需安装紧实规整,不得有松动、扭曲现象。6包装1.1.2 6.1 投标方必须根据国家规范和招标方的实际运输条件,将电缆中间头阻燃防爆盒和所有零部件采用适合于远途运输的包装箱进行包装好,并将全套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运
13、输尺寸、产品装箱单、以及备品备件一览表等应妥善包装防止受潮。1.1.3 6.2 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在箱内,在箱上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标明“防尘”、“防潮”、“防止损坏”、“易碎”、“向上”、“勿倒”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1.4 6.3 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能有重号。包装箱外壁的文字与标志应耐受风吹日晒,不可因雨水冲刷而模糊不清,其内容应包括:(1) 产品名称及型号;(2)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3) 重量及尺寸;(4) 制造厂名称;(5) 包装箱储运指示标志:“向上” 、 “防潮” 、 “小心轻放” 、 “由此吊起”等字样。1.1.5
14、从投标方发货至招标方收到期间,设备应完好无损。凡因包装不良而造成一切损失应由投标方自负。7 交货及服务1.1.6 7.1 交货:供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将合同货物安全、完好运达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须在产品装运发车当日将发货情况书面向需方报告。1.1.7 7.2 服务:在供方接到用户的服务要求后,应在 12 小时内作出响应,24 小时内按要求派人到指定地点提供服务。49 / 118 质量保证1.1.8 1)全部设备必须是全新的, 持久耐用的,应满足作为一个完整产品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投标方应保证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运行、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少于 30 年。1
15、.1.9 2)投标方应对其整组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五年的“三包”质量保证。之后如发生产品损坏,投标方应及时为本组装置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投标价提供。1.1.10 3)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外, 投标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1.1.11 4)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实验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 投标方应积极配合。1.1.12 5)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有关行业规范的要求, 并提供实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1.1.13 6)投标方应有遵守本规范中各条款和工作工程的 ISO9000-GB/T19000 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并在正常运转。9 技术差异表投标方应将所供设备与本招标书技术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优于或劣于本招标书技术文件要求,均汇集成此表。表 15 技术差异表 (投标方填写)招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序号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条 目 简 要 内 容12345510 / 11678910注:无差异时,上表用“无”表示。投标方: 盖章:10 投标方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需说明的其他问题,投标方应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6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