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备机关党员活动室辅助设施设备的申请党政办公室:根据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条件保障的有关要求,机关党委于 2015 年 4 月向党政办、国资处提交了关于建设机关党员之家的申请,经有关部门协调,机关党员活动室和党务工作室用房已通过开放共享模式解决,安排在教研楼 426 室。 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机关党员活动室和党务工作室需配备必要的辅助设施设备,明细如下:1、木皮书柜 3 组(每组 80-90cm)1200*3=3600 元;2、办公桌椅 1 套(桌长 1.4m) ,预算 960 元;3、报架 1 个,预算 200 元;4、台式计算机 1 台, 预算 4000 元;5、打印机 1 台, 预算 2000 元;6、投影仪 1 台,可 调剂或共用;7、会议桌椅,满足 20-30 人学习、培训、研 讨、会议、活动需求,可利用已有桌椅。以上费用合计 10760 元,请予支持。此申请 内蒙古工业大学机关党委201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