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 赁 合 同甲 方 : 乙 方 : 兹有甲方向乙方长期租赁花卉产品,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提供花卉对甲方进行租赁,共计 100 盆,单价为元/盆/天, (庆典用花、时令鲜花及花卉饰物另外计价) 。二、花卉租赁期初定由 2011 年 3 月 16 日至 2012 年3 月 16 日,租赁费用从花卉进场之日起按 季度 收取。为(大写): 整 (小写): ¥元 。每年租赁费为(大写):贰 (小写):¥元,此价格仅含合同方案内区域花卉摆放,如有其它合同外区域需要摆放,费用另计。三、租赁花卉的养护管理需甲乙双方配合进行,乙方安排管护员定时到租赁区域进行养护。四、甲方做到所租赁花卉进场和出场的清点验收工作,并具备相关文字依据。乙方进入施工区所需的证件由甲方免费提供。五、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保证根据协议进行工作。2如单方毁约,毁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六、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如因故要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电话或书面通知另一方前往商量解决。本协议一式两页两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甲 方: 乙 方:代 理 人: 代 理 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签于: 年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