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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法规.ppt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027664 上传时间:2018-06-05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31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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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培训,关于民间借贷法律问题解答,单击此处添加文本,单击此处添加文本,单击此处添加文本,1.什么是民间借贷代理?合法吗? 民间借贷代理是指,为有借与贷意愿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信息,进行合理匹配,促进双方签订借贷合同,为双方负责的合同服务者和居间人。 从民间借贷代理的运行机制可以看出,民间借贷代理具有盘活闲散资金、增加资产效率、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 从法制层面来说,法律、行政法规对民间借贷代理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 因而民间借贷代理是合法的.,关于民间借贷法律问题解答,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由此可知,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分别是贷款

2、人和借款人。贷款人就是将钱借给他人的人,是出借人;借款人就是向贷款人借款的人。 根据贷款人是否为金融机构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两类:第一类为金融机构为借贷款人的借款合同;第二类为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为便于区分两类合同,对于第一类合同被称为借款合同;第二类合同被称为民间借贷合同。在生活中我们签订的借款合同,大都是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的专业术语,1. 逾期: 到期的还款还没有被完全偿还。 逾期会对借款人产生逾期管理费以及逾期罚息。 2. 违约: 逾期超过30天的为违约: 违约反映了借贷进入另一个阶段借贷偿还的可能性、及时性都进入了一个更低的状态。违约会对借款人产生违约管理费以

3、及违约罚息。违约并不等于完全损失。违约金额有一定的收回率 3. 借款利率范围:决定借款利率范围的因素包括,相关信用等级的历史(即实际)和预期的逾期率、违约率、违约的收回率;宏观经济的趋势,及其带来的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大小;市场上、以及平台上的资金和借款的供需关系、以及用户的需求 . 4. 授信额度范围:即借款额度范围。 依据个人信用等级及个人财务信息对借款人进行授信。,民间借贷的法律保障,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

4、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取证?,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

5、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方法?,1、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4、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

6、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民间借贷合同签订要注意些什么,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 同。 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 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3、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4、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 应当赔偿损失。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

7、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 期、数额支付利息。,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 保护。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 非法发放贷款、办 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 买卖等; (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 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

8、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五)、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六)、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七)、高利贷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贷款担保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保证,是指保

9、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 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保证的方式有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审判或者仲裁,并 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 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

10、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贷款担保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5.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为连带责任保证。6.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 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 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7.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 承担保证责任。 从以上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 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民间借贷公证怎么办理,(一)民间借贷公证 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协议

11、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款协议或抵押借款协议文本。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协议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办理民间借贷公证的注意事项,1、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

12、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2、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3、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4、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间借贷的热点问题及应对,“超四倍”利息在合同履行后的返还问题 在此,我们不得不提醒贷款人

13、注意: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在履行完毕后,借款人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司法实践是,对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判令返还。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超四倍”利息合同为无效合同(单指这部分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5条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由此可见,民间借贷也不得约定复利(即利滚利)。,民间借贷的热点问题及应对,(一)、借贷担保问题1、争取落实借款的担保2、明白借款担保的必要性 借款担保是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并促使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措施。因此对借款

14、合同进行相应的担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担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将来受到最小程度的损害。3、借款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民间借贷的热点问题及应对,(2)落实担保措施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由于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做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代为清偿能力)。首先,要避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其次是要防止保证期间超过的风险。同时,贷款人应明白,在借贷关系中,仅起居间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明确表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愿意代为履行”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被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借贷有保证人的,应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15、。,民间借贷的热点问题及应对,2、抵押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尝的担保方式。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为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约定,为有效约定。(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无效。(3)抵押登记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如抵押物为房产等不动产)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以机械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16、民间借贷的热点问题及应对,3、质押是指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动产或者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其变价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对于质押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是动产质押,必须完成质押物的交付。如果是存单等权利质押,必须完成权利凭证交付的交付。质押合同只有在质物转移到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仅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而不转移质物的占有,质押无效。(2) 双方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如有约定,也是无效。,民间借贷的热点问题及应对,4、定金是指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一方向

17、另一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并以该款项的获得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担保方式。对于定金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明确约定所交款项就是“定金”,而不是“保证金”、“押金”之类。定金要以书面形式约定;收取定金数额不得超过20%。,民间借贷的热点问题及应对,二、注意债权的保全 凡借出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方仍未归还的,贷款人就要应催收,提醒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尽快还款,同时应近来保存催收的证据,如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录音笔等方式把你的证据固定下来。如果其不讲信用赖账不还,就应考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只要法院查明有超出诉讼时效,就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来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避免债权超过诉讼

18、时效,贷款人应掌握向借款人主张债权的证据,如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可从中断之日起计算。 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重点就是要确保借款用途必须合法、正当,避免违法借贷,同时,借贷双方的履行应有书面证据体现,防止空口无凭,最后还要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热点问题及应对,3、质押是指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动产或者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其变价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 对于质押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是动产质押,必须完成质押物的交付。如果是

19、存单等权利质押,必须完成权利凭证交付的交付。质押合同只有在质物转移到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仅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而不转移质物的占有,质押无效。(2) 双方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在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如有约定,也是无效。,借贷理财成高性价比投资,苏小姐,40岁,高级白领,拥有存款80万,因平时很忙,无暇投资,她觉得银行存款利息太低,买基金收益不确定,股票险高,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从事钢材经营的借款客户,该客户愿意以月息1.5%向李女士借80万,时间半年,并用市区一套市场250万的房产权利作为抵押, 该客户拿到了借款,苏小姐则按时收到了每月9000元的收益。 苏

20、小姐继续使用短期借贷理财方式,并将每年的利息收益全部计入次年的业务本金,5年后,她的预期资产总值将达到137.27万。远超市场通货膨胀的速度,不但保全了自己的本金,还得到了巨大的资产增值。,1)关于名称问题 民间借贷关于名称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借条与收 条。 2)关于借贷利息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3)关于时间问题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

21、的,应把时间写清楚 4)关于借款的主题和身份的问题 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简单的说,就是要把公司和个人的行为弄清楚。另外,在借款给他人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这是个技巧问题。,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5)关于催收和时效问题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在合理期限内随时

22、催收。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两年内,出借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6)关于夫妻共同借款问题 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单独对外借款的情形,当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偿还时,未直接出面借款的一方往往会以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而拒绝偿还,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出现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躲避债务的问题。所以借钱时最好要求两夫妻签字,这样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管有没有离婚。,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7)借条中应明示

23、的内容1、首先就是标题。2、借款人是要明确的,是实际向你借款的人,不能其他人代为签名,如果一定要代签,也要找代签人出具委托书或者要求代签人承担担保责任。3、写明金额,大小写都要有,金额前后不要有空格,注明对方借款用途。 4、表明款项交付方式,比如说转账,还是以现金的方式。 5、还款时间。 6、违约责任。 如果借款数额较多,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抵押。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当属无效合同。,民间借贷抵押要注意什么,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 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 在发生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抵押权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这样才能保证抵押的有效性,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出借人可以通过担保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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