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基于央行视角下的第三方支付监管研究(The research on the supervision of third-party payment in the view of the central bank)范雅坤(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 成都 611130)中图分类号:832.29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大众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本文基于央行的视角指出当前第三方支付面临的监管问题,其中主要包括信用、资金、法律风险,以及对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不利影响。之后,针对近两年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控制力度,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这两方面对目
2、前的监管现状进行分析。最后指出,在解决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个新型产业的监管问题时,要以鼓励引导为主,不能把其管死。关键词:央行 第三方支付 监管一、引言与文献回顾目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我国已经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的首信易支付、环迅支付、ChinaPay 三足鼎立的格局,发展到现如今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大约 600多家争相竞争市场份额的局面。然而,由于第三方支付系统存在于网络的虚拟环境,涉及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存在着网络安全和信用风险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做为资金的中转站涉及到的资金流转和滞留,常常引发不法行为,大大增加了普通民众的
3、风险。再加上第三方支付大多数是非金融机构,这就给央行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对于第三方支付这个新兴行业,央行在监管的时候一定要遵守鼓励创新,支持扶持,合理规范的原则,从而促进这个新兴行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研究起步相比外国较晚,随着央行颁布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出台,对于央行如何监管第三方支付系统问题引发大家热议。华玮(2011) 1 认为中央银行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应该注意保护弱势企业,不要一杆子打死,否则反而会引发一些企业不务正业,铤而走险;艾志锋(2011) 2则认为中央银行应该正确引导,鼓励,规范第三方支付这一非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和延伸;王雅龄和郭宏宇在基于功能
4、视角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研究 (2011)3 中指出提出了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功能出发,针对其不同的功能设立以征信体系为轴心的伞形功能型柔性监管机制。朱绩新等在第三方支付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2010)4 里通过借鉴国2外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经验指出要从法律和业务两个方面入手,注意其于银行的关系。二、第三方支付体系的发展现状第三方网上支付是在原有三方参与的支付过程中,加入了第四方,即买方、卖方、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银行。第三方支付与其他的支付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第三方网上支付借助一系列的安全证书和数字签名,通过与银行的网络相连接,实现互联网上银行系统之间的数据加密传
5、输,以确保客户账户的安全交易。第二,节约支付成本,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与多家银行合作,提供统一的应用接口。这使得用户可以在一个支付平台上进行多家银行的交易而不是各银行特有的通道。这种高效的支付模式,节约社会成本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第三,整合信息资源。第三方网上支付,将参与交易的各方信息进行整合,为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三大瓶颈问题提供了统一的方案。第四,适合于中小微企业。早期,中小微企业在开展网上业务时,一般采用网上银行或汇款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或汇款会受到资金和技术方面的限制,很难接受每一个银行的付款,而第三方网上支付就是权衡之举。基于第三方支付的上述优点,再加上当前电子商务的
6、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深受大众喜爱,近两年来规模逐渐扩大,盈利能力逐年增强,吸引了大量的中小商家的加入,活跃了整个市场。目前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已达 50 家, 其中知名度较高的有 20 家。2010 年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达到 10105 亿元,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 2009 年增长 100.1%,实现全年翻番。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集中度高,支付宝以 50.02% 的市场份额占据半壁江山 , 财付通、快钱和汇付天下分列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如图) 。其中,互联网支付业务成交量最大,由艾瑞咨询公司统计的数据(如图)表明自 2010 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支付体系互联网支付业务的交易规模同各个季
7、度同比增长幅度皆超过 100%。34三、基于央行视角的第三方支付监管(一)第三方支付存在的监管难题1、中央银行传统的货币政策效应受到影响中央银行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对该国货币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货币政策支持。但当前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电子货币的交易逐渐频繁,对于央行货币政策的效应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为民表示,就当前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前景来看,我国已经进入非现金支付时代,电子货币的发行和流通已经对我国货币政策产生重要影响,是货币政策制定中不可忽视的一环。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迅速发展,尤其是电子货币交易量的突然加大对央行的货币
8、政策有效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现代金融体系下,商业银行在为客户提供转账支付服务的同时,其自身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会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由此产生的大量债权债务关系需要清偿,这一清偿活动被称为清算。原则上,清算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双边清算协议完成,但是随着金融机构相互间关系的日益复杂,仅依靠双边清算关系已难以完成日益复杂的清算职能,客观上要求有一个专门提供清算服务的组织和支付系统。中央银行无疑是提供清算服务和支付系统的最佳机构。中央银行通过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清算服务,客观上掌握了全社会的金融状况和资金运动趋势,为其制定货币政策、增强货币政策实施效果提供了便利。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效力
9、正是源于中央银行能够改变商业银行结算余额的相对稀缺性以及借贷这些余额的相关利率,再此基础上通过再贴现率的调整来影响基准利率,从而影响社会的供给和需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导致的电子货币广泛使用将会对目前以中央银行为主导的清算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因为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使商业银行间有可能产生一种新的结算方式,而这种新的结算方式一旦出现,商业银行就会就会减少甚至完全取消对中央银行清算服务的需求。进而,央行在此基础上的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也大打折扣。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下降,又会加大虚拟货币对实体货币冲击的压力。对于实体货币,国家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贴现、存款准备金等手段或制度调节货币流通量,但对
10、于虚拟货币,其流通量完全取决于发行企业本身,如果不进行必要监管,将可能面临与实体货币流通量不当带来的一样的问题,引发通货膨胀,这样就加大了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的影响。2、帐户沉淀资金有可能带来资金、信用风险,第三方支付企业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套现、诈骗等非法活动第三方支付平台做为资金的中转站,中转期间有大量资金沉淀,容易被企业不正当利用,增大了行业风险,社会性的支付风险和声誉风险。第三方支付5平台做为资金的暂时保管地,拥有大量的资金沉淀,这些资金缺乏有效的管理,第三方支付企业趁机利用这笔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提高风险的同时不利于资金的流动性,一旦出现问题,便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无论是商家还
11、是客户其利益都遭受了严重损失。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络操作背景,网络系统的漏洞可能会使客户遭遇支付过程中的个人信息泄露。与此同时,支付平台还可能遭受攻击从而使客户资金面临损失。3、第三方作为一个新型行业,监管的同时要引导鼓励第三方支付平台做为一个新兴的发展行业,其资金和公司规模的特殊性又深受中小企业的喜爱,因此中央银行在监管在注重防范信用风险、法律风险、资金风险的同时还应该注意相关的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动力,要做到监管与引导鼓励的结合。业内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原则是要管,但是不能管死。第三方支付业务整合了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其资金周转效率远高于传统支付方式。像这样的
12、新兴行业,政策首要考虑的还是鼓励和扶持,监管的难度也因此加大了。(二)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现状1、央行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控制力度由于多元化支付清算体系是在央行管辖范围之外,所以,为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以及货币流量的管理效率,2009 年 4 月,央行发布公告要求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须在 2009 年 7 月 31 日之前按要求进行登记。这一举措使得央行对国内各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了有效摸底。目的是为了掌握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企业规模以及每天的货币交易量等等,并进一步加强货币流通的传导机制。从而提高货币政策在电子货币区域的延伸,从而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13、,更好的防范金融风险。2、法律法规逐渐完善2011 年 5 月,经过严格审查,中国人民银行对包括中国银联、支付宝、易宝支付等在内的 27 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发放了第一批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的发放确立了我国非金融支付机构管理的法规框架。2 号令出台以后,人民银行又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对从事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对于具体颁布业务许可证的细则,从注册资本、出资人资质、高级管理人员资质、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施、组织机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措施、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此外,为了防范沉淀资金不良利用带来的资金和信用风
14、险,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1 年 11 月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从备付金银行、备付金银行账户、客户备付金的适用和规划、监督管理四个6方面明确规定了第三方支付客户的备付金存管制度。目前该办法还在不断完善中,将会尽快出台。3、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还有待加强由于支付服务涉及的领域较广、种类较多,给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例如,我国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费卡发行三大类,网络支付中又包括互联网支付和手机支付等多种类型,不同种类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差异较大、监管要点不尽相同。此外,第三方支付的企业规模,业务类型,发展状况等存在明显的差异。统计资料显
15、示,截至 2010 年年末,在中国人民银行登记的从事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法人数量 371 家,各家企业的发展情况存在明显差异。以我国某城市的第三方支付统计数据为例,全市登记注册的 74 家法人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业务类型和企业规模方面均存在差异。从业务类型看,74 家法人特定非金融机构中,单纯从事网络支付的 10 家,单纯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 32 家,单纯从事银行卡收单的 3 家,兼营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以及银行卡收单业务的 7 家,只兼营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 18 家,只兼营网络支付和银行卡收单的 3 家,只兼营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的 1 家。各个监管部门在具体落实
16、相关法律法规时可以从企业的发展周期、服务和运营模式、发展环境等基本的角度对企业给予区分,在实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区别对待。从而使得监管工作遵循打击违规操作的同时,不会将新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的太死。四、结语和建议当前,第三方支付平台迅速发展,在带动电子商务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同时,人们也注意到了其带来的虚拟环境下的信用,法律,流动性等风险。中央银行做为国家货币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其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也受到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带来的电子货币泛滥的威胁。然而,近些年来中央银行不断完善第三方支付这一非金融中介机构的相关规范制度,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与其同时,广泛接受大众的意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
17、,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中央银行对第三方支付体系的监管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央行在监管的过程中应该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构建良好的内部监管体系。由目前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对于具体细则的落实工作十分艰巨,央行应该积极与支付清算部门、第三方支付企业等进行沟通,对其监管的同时还应对其进行适当的鼓励和支持。第二,第三方支付的企业规模,业务类型,发展状况等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在监管的过程中应该首先对其进行前期的调查,认真细致的分类后对其进行差异化的监管。最后,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一个新型的行业,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吸引了大量的民间企业的加入,市场活跃,创新氛围强。中央银行在对其进行监管的
18、时候一定要严格遵照引导鼓励优先,兼顾监管的原则,从而促进第三方支7付平台更加稳定健康的发展。参考文献: 1华玮 . 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出台科技企业如何应对政策风险 . 特别报道 2011 2艾志锋 . 中国第三方支付发展研究基于央行监管视角 . 金融监管 2011 3王雅龄、郭宏宇 . 基于功能视角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研究 .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4朱绩新、章力、章亮亮 . 第三方支付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中国金融2010 5孙英隽,赵喜 .第三方网上支付风险控制与监管分析 .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0年第 3 期 6侯俊春. 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监管策略研究 电子支付 2010 7来志勤、申向伟 . 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挑战基于央行负债需求的新视角. 经济论坛 2011 年 2 月 8王丹平 . 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差异化研究 .上海经济研究 2012 年第 3 期作者简介:范雅坤(1991 -),女,汉族,河北保定人,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研究方向:证券与期货方向,联系详细: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 号西南财经大学榕园 B 座 305 室 邮编:6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