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校 风艰苦朴素 勤奋好学全面发展 勇于创新校 训德才兼备 知行合一2北航精神勇于创新 敢为人先艰苦奋斗 百折不挠笃行诚信 严谨求实团结奉献 爱国荣校3目 录第一部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相关文件汇总3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成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3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4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6第二部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体系架构9一、北航奖学金奖项设置体系架构9二、北航奖学金功能体系架构10第三部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章程12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章程12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生优秀奖学金章程131、学习优秀奖142、
2、学科竞赛奖153、科技竞赛奖164、社会工作优秀奖175、社会实践优秀奖186、文艺优胜奖187、 优秀运动员奖208、优秀学生半脱产干部奖21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金质奖章”22三、国防就业毕业生奖学金办法244四、就业奖学金办法1、国防奖学金262、航空报国奖学金29五、 “北航之友”奖学金321、飞行试验奖学金章程342、西飞奖学金章程373、成飞奖学金章程394、宝钢教育奖章程415、CASC 奖学金章程446、海鹰奖学金章程547、沈飞奖学金章程508、603 飞豹奖学金章程529、海航奖学金章程5410、奇瑞 21 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章程5511、上飞奖学金章程5612、贵航奖
3、学金章程5813、宏志奖学金章程6014、三星奖学金章程62515、索尼奖学金章程6416、花旗奖学金章程6617、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计划6918、西门子奖学金章程7219、宝马奖学金章程7420、光华奖学金章程76六、附录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78附录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航之友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796第一部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相关文件汇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成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校奖学金从无到有,种类不断增多。多年来在争取、设定、评选和发放奖学金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与一些兄弟院校相比,我校奖学金
4、的种类和金额显得不够,奖励类型和力度不够平衡,奖学金的名称也不够规范。为进一步扩大奖学金来源,更加充分合理地利用奖学金资源,更好地激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和办学质量,校长办公会决定成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1、代表学校并动员全校师生积极争取社会、个人和海外机构捐资助学;2、代表学校统一领导并归口管理全校各级各类奖学金, 包括审核资助或设立奖学金协议、奖学金实施办法,协调奖学金设定、评审、颁奖中的有关事宜,使奖学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3、每年就奖学金发展和管理工作向校长办公会报告。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
5、负责人组成:主任:校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委员:教务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研究生管理处处长、校党政办主任、学生工作部(处)长、校团委书记、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科技处处长。秘书长:学生工作部(处)处长副秘书长: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校党政办主任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党政办。各类奖学金设分委员会分口管理,各分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各有关职能处或部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7二一年四月十八日(修订)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01 年 4 月修订,2001 年 4 月 18 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为鼓励学生勤奋好学、全面发展,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
6、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87)教计 139 号文件关于重新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的通知精神,自 1987 年起我校设立了人民奖学金,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也不断向我校捐资设立奖学金,有力地促进了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为进一步发挥奖学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规范奖学金的管理,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设立宗旨1、 为吸引和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学校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吸收社会各界、企业、团体、个人以及海外机构通过多种形式捐资助学。2、 奖学金的设立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坚持
7、有利于学生的全面成长,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鼓励学生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原则。3、通过对德智体等方面的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鼓励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创造条件。二、管理机制4、为加强奖学金管理,学校成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各口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的奖学金管理机构。各系(院)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评审或初审本单位范围内的各类奖学金,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5、各级各类奖学金在管理上实行“统一领导,分口管理”的原则。 “统一领导”是指我校各级各类奖学金由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包括审核制定各级各类协议、办法,协调评审、颁奖等有关事
8、宜;“分口管理”是指我校各类奖学金按照奖励对象和奖励范围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就业处及各院系等部门管理。96、按照“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加强奖学金的管理。奖学金设立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布局、层次、等级和力度。申报、评定和颁奖工作要规范,争取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表格,统一证书。7、各类奖学金单独建立财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节余留用。三、评审方式8、各类奖学金分口管理部门、各院系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9、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奖学金来源、奖励范围和要求,学校各级各类奖学金管理部门要将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名额、等级和金额事先
9、在相应的奖励范围内公布。10、获奖人选初步确定后,予以张榜公示,实行为期一周的争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各分类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或评审单位负责对学生和教师的意见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11、各级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按学年进行,一般在每年 11 月底以前完成。学校每年召开一次全校表彰颁奖大会。四、公布和解释1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办法进行完善和修订。13、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解释权归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为鼓励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学习积极性,表扬先进,促进成才,根据原国家教委有
10、关文件规定、企事业和个人设奖协议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学金管理办法。我校的奖学金分五类: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国防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就业奖学金、 “北航之友”奖学金。奖学金管理统一归口在校学生处,由校财务处负责发放。解释权在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一、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有关规定:1.申请者本人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体能有障碍的学生除外) 。3.申请学年度学习成绩不得有不及格的科目(不含选修课;因不及格而补考及格的算作不及
11、格) 。4.每个学生每年只能获同类奖学金一次,就高不就低,但每人每年最多可获二项不同类型的奖学金。5.学生在同一学年除获本校的奖学金外,又因同一原因获得北京市或其他部门设立的奖学金的,只选择一个最高项发放。6.在申请学年度不得有任何违纪处分,否则自动失去该年度申请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7.在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8.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给予张榜公布,通报表扬,除发给奖学金外,还颁发给相应的奖学金证书。9.奖学金证书影印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10.与学校有单独协议及享受专项奖学金的学生
12、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11.本奖学金管理办法所包括的各类奖学金除非特殊说明,都为年度奖,每11年奖励一次。12.除以上要求以外,各项奖学金的获奖条件和申请办法均根据相应的奖学金实施章程办理。二、奖学金工作流程: (一)奖学金申请程序1.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 3 周开始,各院系教务员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学年度平均成绩和学分) 。2.第 4 周期间,学生(新生除外)到院系教务科领取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根据本人成绩和奖学金手册的具体条款认真如实填写;同时准备好个人成绩单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奖学金年度的学习成绩单,以院系教务科打印盖章的为准。(2)凡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体育比赛、文艺
13、汇演和实践活动等理由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附交竞赛主办部门的证明材料或证书等复印件(包括参赛时间、地点、级别、名次,体育比赛还需有上场队员表) 。(3)如有因“重大学校贡献”或“重大社会贡献”等理由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附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等。3.第 4 周周末前,学生将奖学金申请表及以上相关申请材料,一同交给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二)奖学金审批程序1.第 5 周期间,各院系班主任和辅导员对学生上交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院系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查,由院系教学副主任签字。并于第 5 周周末前将本院系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统一交至校学生处。2.第 6 周期间,校学生处严格按
14、照奖学金手册的具体规定对各院系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进行初步评审;同时分类筛选出需要校教务处、校团委及校体育部等相关部门提供学生申请资格证明的相关信息,制作“奖学金申请条件审核表” ,于第 6 周周末前提交给以上相关部门。3.以上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奖学金申请条件审核表”所列名单及申请依据12对申请学生的相关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由主管领导签字认可,于第 6 周周末前将审核签字后的“奖学金申请条件审核表”返回校学生处。4.第 7 周期间,校学生处根据各相关学校部门返回的“奖学金申请条件审核表”继续对各院系上报的奖学金申请进行评审;并于第 7 周周末前完成所有的奖学金初步评审工作。5.第 8 周开始对初步
15、评审结果进行 7 天公示。公示期间所有在校师生有权对初步评审结果向学生处提出质疑,学生处负责解答质疑并根据质疑修正初步评审结果,各相关部门在公示期间要对解答质疑给予充分配合;公示期满后确定正式评审结果。 (注:非公示期间的质疑一概不予受理)(三)奖学金颁奖与奖金发放程序1.第 9 周期间,校学生处根据正式评审结果筹划全校奖学金颁奖大会的相关事宜,并于第九周周末前将正式评审结果通知校财务处。2.校学生处于第 10 周组织召开全校奖学金颁奖大会;校财务处于第 10 周周末前完成所有奖金发放工作。注:“北航之友”奖学金的颁奖工作按照各单项奖学金设奖单位的要求另行举行,其奖金发放在颁奖会后进行。三、本
16、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五年八月二十日13第二部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体系架构一、北航奖学金奖项设置体系架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共分五大类: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国防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就业奖学金、 “北航之友”奖学金。其中优秀奖学金和北航之友奖学金又设有分享奖学金。整个奖项设置体系如下图所示:优秀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科竞赛奖、科技竞赛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优秀奖学金 文艺优胜奖、优秀运动员奖、优秀学生半脱产干部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金质奖章”国防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就业奖学金 国防奖学金、航空报国奖学金沈飞奖学金、海鹰奖学金、CASC 奖
17、学金、上飞奖学金、贵航奖学金、飞行试验奖学金、603 飞豹奖学金、西飞奖学金、成飞奖学金、宏志奖学金、花旗奖学金“北航之友” 、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奖学金 宝钢教育奖、海航高校奖学金、西门子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奇瑞 21 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马奖学金、索尼奖学金14二、北航奖学金功能体系架构五类奖学金在设奖主体、设奖宗旨、奖励对象、受奖范围上各有侧重。一、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的面向本科入校新生的旨在鼓励成绩优异人才报考我校,提高生源质量,奖励高考成绩优异新生的奖学金。二、优秀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的面向广大本、专科在校
18、学生的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的奖学金。优秀奖学金设有九个分奖项,分别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技开发、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文艺及体育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表现的优秀学生。优秀奖学金是北航奖学金体系中设立历史最长、学生受奖面最广的奖学金。三、国防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国防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的旨在“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航空、航天,热爱国防事业,使更多优秀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系统建功立业”的奖学金。其奖励对象为国防系统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四、就业奖学金就业奖学金是面向有志于在航空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地方建功立业,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的奖学金。目
19、前我校设立的就业奖学金包括“航空报国奖学金” 、 “国防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设奖金额较高,学生从签订协议起,在整个就学期间每年均可获得奖学金。五、“北航之友”奖学金“北航之友”奖学金是我校对所有社会力量设置的奖学金的统称。 “北航之友”奖学金体系是我校本着“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吸收社会各界、企业、团体、个人以及海外机构通过多种形式捐资助学”的奖学金设立宗旨,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帮助下建立。每年设奖的“北航之友”奖学金平均达25 项。 “北航之友”奖学金的设立在企业、学校和广大学生之间架起了一道沟通的桥梁,具有“三赢”的综合功效:对于“北航之友”奖学金的设奖企业,通过在我校设置奖学金,
20、既体现了其企业精神和社会公益性,也在无形中扩大15了其在同学中的影响,提高了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发展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对于学校,通过“北航之友”奖学金的设立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的学风建设和教学激励机制的完善,另一方面增进了学校与企业间的科研项目合作;对于广大在校学生, “北航之友”奖学金的设立不但在同学间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更是为同学们了解社会和企业,把握今后的就业和发展方向做出必要准备。16第三部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项奖学金章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章程一、宗旨鼓励成绩优异学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培养更多的拔尖人才。二、奖励等级特等奖 8000 元一等奖
21、 4000 元二等奖 2000 元三、申请者条件1.特等奖(1)全体新生成绩总排队的前 6 名;(不同地区考生若高考题目或分数标准不一样,进行成绩折合后排名) 。 2.一等奖(1)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考分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前 30名者;(2)在优秀生选拔考试中名列前 30 名者。3.二等奖(1) 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考分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31100 名者;(2) 在优秀生选拔考试中名列第 31 名以后的优秀生(每年选拔优秀生 140名左右) ;(3)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体育成绩达到运动健将标准者。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生优秀奖学金章程一、总则为鼓励本、专
22、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表扬先进,促进成才,我校设立本专科学生优秀奖学金(原人民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学科成绩突出、科技优胜、社会实践突出、社会工作成绩显著以及在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二、奖励范围及等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习优秀奖设立四个等级,分别是:一等奖:1000 元;二等奖:700 元;三等奖:500 元;四等奖:300 元。其他分项设立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等奖:1000 元;二等奖:700 元;三等奖:500 元。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各分办法。 三、评审办法每年
23、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申请办法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 ,由学生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并于第 8 周开始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过公示期后确定最终评审结果,由学生处统一组织颁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8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学习优秀奖一、宗旨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学习风气。二、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700 元三等奖 500 元四等奖 300 元三、申请者条件1. 一等奖(1) 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获得者,同时考试课平均成绩 85 分或每门考试课成绩 80 分以上者;(2)在三年至三年半
24、时间内完成四年本科教学计划课程,并取得本专业规定的计划学分(考试成绩全部在优良以上),经批准提前毕业者; (3)一学年内 90%考试课成绩(8 门课)都在 90 分以上(即允许有一门低于90 分,但必须高于 80 分) ;(4)一学年取得年级总学分第一名者,同时每门考试课成绩高于 80 分(含80 分)者;(5)校优秀生,新生及大四本科生除外。 (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选拔优秀生重点培养的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2. 二等奖(1)一学年内考试课程每门都在 85 分以上者(含 85 分) ; (2)一学年总学分列小班第一名者;(3)一学年平均考试成绩列小班第一名者,且考试课成绩每门不低于 70 分
25、者。3. 三等奖19(1)一学年总学分列年级前 8%者,且每门考试成绩不低于 70 分者;(2)一学年平均考试成绩不低于 85 分或每门考试课成绩不低于 80 分(含80 分)的校级三好学生;(3)一学年总学分列小班第二名者;(4)一学年平均考试成绩列小班第二名者。4. 四等奖(1)一学年总学分列小班第三、四名者;(2)一学年平均考试成绩列小班第三、四名者。(3)一学年总学分列年级前 10%者。四、附注: 1 “一学年”指申请奖学金的学年度。2.“考试成绩”以校教务处规定的考试科目为准(五级评分)。3.本奖学金关于成绩和学分排队的获奖名额视小班人数而定:1520 人的班级,小班学习成绩或小班学
26、分取前二名; 2129 人的班级,小班学习成绩或小班学分取前三名;3034 人的班级,小班学习成绩或小班学分取前四名; 若小班人数超过 35 人,则学习成绩或学分第五名者亦可申请四等奖。学科竞赛奖一、 宗旨奖励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成绩的优秀学生,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竞赛,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争光。二、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700 元三等奖 500 元20三、申请者条件1.一等奖(1)市、部以上级别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全校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第一名获得者。2. 二等奖(1)市、部以上级别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二等奖获得者; (2)全校组织的正
27、式学科竞赛第二名获得者。3.三等奖(1)市、部以上级别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三等奖获得者; (2)全校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第三名获得者。科技竞赛奖一、 宗旨奖励科技发明、创新、实验技能优胜的学生,鼓励和培养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二、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700 元三等奖 500 元三、申请者条件1.一等奖(1)在科研活动或实践教学环节中取得显著成绩,其成果有较大的应用价值,并有两名副教授(或高级职称)推荐(每系最多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 0.5%) ,经校学术委员会指定专门小组认可者; (2)市、部以上组织的学生科技成果竞赛一等奖获得者;(3)市、部以上组织的学生实验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21
28、2.二等奖(1)在科研活动或实践教学环节中(包括毕业论文)取得显著成绩,其成果有较大的应用价值,并有两名副教授(或高级职称)推荐(每系最多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 1%) ,经校学术委员会指定专门小组认可者;(2)市、部以上组织的学生科技成果竞赛二等奖获得者;(3)市、部以上组织的学生实验技能竞赛二等奖获得者;(4)学校举办的学生科技成果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取 10 名) 。3.三等奖(1)市、部以上组织的学生科技成果竞赛三等奖获得者; (2)市、部以上组织的学生实验技能竞赛三等奖获得者;(3)学校举办的学生科技成果竞赛二等奖获得者(取 10 名) 。社会工作优秀奖一、 宗旨奖励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9、学生干部,以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推动各项学生工作的开展。二、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700 元三等奖 500 元三、申请者条件1.一等奖(1)获市级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的学生干部,且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者。22(2)连续三年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且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者。2.二等奖(1)连续二年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且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者。3.三等奖(1)当年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且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者;(2)当年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且平均成绩不低于 70 分,并对学校或社会有重大贡献者。社会实践优秀奖一、宗旨奖励在社会实践活
30、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能力,增长才干。二、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700 元三等奖 500 元三、申请者条件1.一等奖(1)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能深刻了解并思考社会问题,社会实践论文优秀,在省市以上级刊物发表,调查报告有参考价值,能引起社会效益者;(2)在市级以上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实践论文或调查报告被评为一等奖者。2.二等奖(1)校内社会实践论文一等奖并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者。 (取 3 名) 。233.三等奖(1)校内社会实践论文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取 5 名) 。文艺优胜奖一、宗旨奖励在文艺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积
31、极参加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二、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700 元三等奖 500 元三、申请者条件1.一等奖在全国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在北京市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第一名获得者。2.二等奖在全国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二等奖获得者;在北京市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第二名获得者。3.三等奖在全国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三等奖获得者;在北京市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四、附注:文艺汇演获奖的集体,奖学金按人数比
32、例下发,5-30 人的代表队按全队人数的 20%下发;31-50 人的代表队按全队人数的 20%下发;50 人以上的代表队24按 50 人计算 。各种比赛的名次不包括团体总分。优秀运动员奖一、 宗旨奖励体育成绩优秀的学生,鼓励学生增强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二、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700 元三等奖 500 元四等奖 300 元三、申请者条件1. 特等奖(1)荣获国家甲级队的运动员或国家级单项竞赛前 10 名的运动员;(2)荣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大学生单项竞赛前 3 名(队) 的运动员。2.一等奖(1)北京市大学生田径、足、篮、排、武术项目竞赛第一名的获得
33、者(集体项目以参赛运动员的 50%下发) 。3.二等奖(1)在北京市组织的正式比赛中破北京市高校纪录者。4.三等奖(1)北京市高校三大球及田径运动会获第二名者;(2)全国高校田径运动会获四至六名者。255.四等奖(1)北京市高校三大球比赛中获第三名者(按全队人数 30%发) ;(2)北京市高校田径运动会获第三名者。四、附注:1.“破纪录者”在同一学年同一项目上只能获一次奖。2.同一运动员在同一项目上每一学年只能得一项奖,取高项发放。3.每学年享受本奖学金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累加限 20 人,如超额, 由体育部会同学生处酌情提高条件予以调整。 4.获得特等奖的集体项目 50%队员按特等奖发放,其
34、余 50%队员按一等奖发放。5.本奖学金的申报工作由校体育部统一进行申报,校学生处不单独接待学生个人。优秀学生半脱产干部奖一、宗旨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工作,以“半脱产”的形式担任低年级学生辅导员或其他与学生有关部门的工作,并奖励其中的大多数表现优秀、完成任务情况良好者,激励他们全面进步。二、奖励范围经过校学生处批准录用的学生半脱产干部。三、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 二等奖 700 元 三等奖 500 元 26四、申请者条件1.圆满完成校颁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或其他有关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并完成校、系各级组织下达的所有工作任务。2.在每年末进行的工作考核中达到良以上成绩,所带班级当
35、中必需有获校先进班集体者。3.品学兼优,在业务课学习中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五、评审程序1.每年末都要对所有半脱产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的办法是写出学期工作总结,并在系辅导员办公室交流和互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2.在上述考核基础上,各系总支副书记给予评语并参照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办法给出成绩,提出建议奖励等级,上报学生处。3.在本校其他部门工作的学生半脱产干部的奖学金评定也要在经过工作考核的基础上,由其主管领导提出建议奖励等级报学生处。4.学生处审理考核结果及奖励等级,并将结果上报由主管副校长牵头组成的“优秀学生半脱产干部评选小组” 。5.由“优秀学生半脱产干部评选小组”负责对获一等奖的候选人进行
36、答辩筛选,并最后决定其他获奖者的奖励等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金质奖章” 一、 宗旨为了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献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优异人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自一九九年起,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金质奖章” 。二、获奖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和社会活27动,表现突出;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奖励对象和奖励办法金质奖章的
37、获得对象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民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中的优异人才。获奖的学生将由校长颁发金质奖章和金质奖章证书,填表存入获奖者本人档案。奖励名额: 15 名四、评审办法每学年评定一次。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二年三月28国防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办法一、 宗旨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航空、航天,热爱国防事业,使更多优秀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系统建功立业,特设立“国防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二、奖励范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生中到国防系统中就业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毕业生。三、奖励等级一等奖 1000 元二等
38、奖 800 元四、申请条件1. 一等奖获省、市级以上(含市级)授予的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且到国防系统就业的毕业生。获部委级以上(含部委级)授予的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且到国防系统就业的毕业生。2. 二等奖获校级授予的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且到国防系统就业的毕业生。五、评审办法1.每届毕业生毕业前夕评定一次。2.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3.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9六、奖励来源学校提供七、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二一年六月30国防奖学金一、总则国防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在校学生而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毕业后须按协议到空军工作。享受国防奖学金
39、的学生,不影响其享受本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二、奖励范围国防奖学金主要面向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动力系、飞行器设计与应用力学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宇航学院等工科院系具有本科(含)以上培训层次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学生。三、奖励标准1.国防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等三部分构成。2.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 元,其中学费、杂费共 3000 元,生活补助费 2000 元。3.国防奖学金标准将根据高校学费、杂费的不同和市场物价的变化作适当调整。四、享受国防奖学金对象的条件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规定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3.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4.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分别不超过 25、30、35 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