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职责1、 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同一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发生变更,须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并报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2、 认真履行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工作方案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3、 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工作。4、 农民工进场 3 日内,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完成本单位备案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2、。5、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 10 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 、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市住房建设委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 3 日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提交班组承包协议 ,由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6、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 10 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本施工队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7、 每月严格记录考勤并按时进行工资结算,确保“月结月清” ;每月 25 日前按本 方案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花名册 、 工资表 、考勤表 ,上述内业资料汇总、签认、盖章后,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备案。8、
3、实时掌握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场三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每周五前按本方案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 ,上述资料汇总、签认、盖章后,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备案。9、 本单位农民工进场 10 日内,完成“实名制卡”办理工作,并认真落实各项“实名制卡”使用工作;每月定期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办卡证明资料。 10、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 10 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 、 “工资专用帐户” 、 “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11、 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12、 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13、 除劳动合同 、 工资表 、 考勤表 、 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 、 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队长签字确认。14、 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甲直分包)如采取劳务发包,劳动力管理员各项职责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执行;如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单位要求执行。-2018 年 3 月 15 日